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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业歧视最高罚一万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7 14:26     标题: 就业歧视最高罚一万

就业歧视最高罚一万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朱丰俊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09-12-07 手机看新闻
版次:GA04 版名:广州读本 政务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昨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华南师大等全国14所高校联合举办的“反就业歧视”宣传活动在广东工业大学生(大学城校区)举行。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昨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华南师大等全国14所高校联合举办的“反就业歧视”宣传活动在广东工业大学生(大学城校区)举行。活动现场也发布了首部我国民间学者牵头制订的《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它提出,对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最高予以1万元的处罚。

    调查显示,就业过程,四大环节最容易受到歧视,其中薪酬和福利以30.8%的数字居首位,此外,岗位或工作安排、升迁和职称评定各占两成多,求职者应聘中受到的歧视则占17.6%。

    记者了解到,去年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已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从身份、性别、健康状况、地域、民族、种族等多方面均反对歧视。但如何界定用人单位哪些行为构成歧视,又具体由哪个机构负责对劳动者的救济,该法都没有明确。

    为此,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中心蔡定剑教授建议,设立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受理劳动者有关就业歧视的控告、申诉。

    据悉,由蔡定剑等24位学者起草的法案《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今年已提交至全国人大。
http://gcontent.nddaily.com/a/21 ... log/b76/49628c.html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7 17:11

设立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受理劳动者有关就业歧视的控告、申诉。
作者: 水自流    时间: 2009-12-7 18:11

看,有钱好办事!

妈:孩子,看到宝马,大奔,要离他们远点,会撞人的!
儿:妈妈,不用怕,乱撞人,会被捉的。
妈:谁管啊?
儿:有法律啊!

傻孩子,法律管不了有钱人!
作者: 钱少少    时间: 2009-12-7 18:47

如果建议被采纳,那我们携带者的求职路越来越宽了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09-12-7 19:06


作者: zankoo    时间: 2009-12-7 19:52

总不希望是做给上面看的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7 23:49


作者: xinyiya    时间: 2009-12-8 00:03

1万而已,惩罚轻了点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8 17:19

已经很难争取了
作者: 菱月    时间: 2009-12-8 20:10


作者: vakol    时间: 2009-12-10 23: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12-10 23:38

应该是罚款10~~50万才有阻吓效果@!!
作者: vakol    时间: 2009-12-11 00: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乙人三三    时间: 2010-1-7 18:5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操他mama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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