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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业歧视最高罚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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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7 14:26
标题:
就业歧视最高罚一万
就业歧视最高罚一万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朱丰俊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09-12-07 手机看新闻
版次:GA04 版名:广州读本 政务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昨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华南师大等全国14所高校联合举办的“反就业歧视”宣传活动在广东工业大学生(大学城校区)举行。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昨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华南师大等全国14所高校联合举办的“反就业歧视”宣传活动在广东工业大学生(大学城校区)举行。活动现场也发布了首部我国民间学者牵头制订的《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它提出,对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最高予以1万元的处罚。
调查显示,就业过程,四大环节最容易受到歧视,其中薪酬和福利以30.8%的数字居首位,此外,岗位或工作安排、升迁和职称评定各占两成多,求职者应聘中受到的歧视则占17.6%。
记者了解到,去年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已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从身份、性别、健康状况、地域、民族、种族等多方面均反对歧视。但如何界定用人单位哪些行为构成歧视,又具体由哪个机构负责对劳动者的救济,该法都没有明确。
为此,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中心蔡定剑教授建议,设立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受理劳动者有关就业歧视的控告、申诉。
据悉,由蔡定剑等24位学者起草的法案《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今年已提交至全国人大。
http://gcontent.nddaily.com/a/21
... log/b76/49628c.html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7 17:11
设立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受理劳动者有关就业歧视的控告、申诉。
作者:
水自流
时间:
2009-12-7 18:11
看,有钱好办事!
妈:孩子,看到宝马,大奔,要离他们远点,会撞人的!
儿:妈妈,不用怕,乱撞人,会被捉的。
妈:谁管啊?
儿:有法律啊!
傻孩子,法律管不了有钱人!
作者:
钱少少
时间:
2009-12-7 18:47
如果建议被采纳,那我们携带者的求职路越来越宽了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09-12-7 19:06
作者:
zankoo
时间:
2009-12-7 19:52
总不希望是做给上面看的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7 23:49
作者:
xinyiya
时间:
2009-12-8 00:03
1万而已,惩罚轻了点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2-8 17:19
已经很难争取了
作者:
菱月
时间:
2009-12-8 20:10
作者:
vakol
时间:
2009-12-1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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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12-10 23:38
应该是罚款10~~50万才有阻吓效果@!!
作者:
vakol
时间:
2009-12-11 00:25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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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乙人三三
时间:
2010-1-7 18:5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操他mama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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