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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乙肝歧视猛于虎!一篇很感动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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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strong
时间:
2009-11-20 08:16
标题:
乙肝歧视猛于虎!一篇很感动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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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乙肝歧视猛于虎!一个北大学生的信
作者:生存权 提交日期:2009-8-4 19:12:00 访问:1126 回复:54
本人是北大一名学生。原本不该在这里发牢骚,今年9月曾给《南方周末》写了以下的这封信,遗憾的是他们没有任何反应,下午也给了法制日报,但陆军的被拿掉使我觉得他们也不能帮助我们。只能通过网络了,老是注册不了天涯帐户,所以只能发到这里,请有帐户的朋友发到天涯,谢谢。
尊敬的《南方周末》编辑:
你们好!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本人是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一名在读全日制正规学生, 但请原谅我不能告诉你们我的真实名字,虽然我可以透露一个信息:我是北大学子的同时,我也是一名“乙人”,即中国一点三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中的一份子。
多年来,身上背着巨大的乙肝歧视的巨大压力,表面我是人们心目中的精英,暗地里却是活在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里,千言万语我不知道从哪里写起。
在过去的岁月里,真的是往事不堪回首,最害怕各种体检,一听到体检,就象小布什听到本拉登一样头疼心烦。 不敢多交友,也不愿意告诉自己已有的少数朋友,因为自己曾经告诉过一个朋友,他表面上是说无所谓,其实后来的事实表明我是永远失去了这个朋友,而且我和他共同的圈子也永远向我关上了大门。
当我知道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肝功正常后,一度象疯了一样,到处求医想转阴(实际上目前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后来从某省人民广播电台的一个空中诊所节目,听到一个军队下属的医院效果不错,虽然自己也是个成年人,想想这一定是骗人的东西,但心理交战的结果是:好歹也是省人民电台组织的,那个医院也是某个军队医院,应该不会骗人,应该会有点疗效吧,于是兴冲冲地跑到那里,那里人不少,我交了两千多元的药费,后来拿的据说是六味地黄丸之类最多值几十快钱的东西。过几天我又去那个诊所的时候,却已经人去楼空(他们根本就不是部队医院的医生,就是承包了一个柜台诊室而已)。
我不禁悲从中来,我该不该去找他们,我要不要报警,我该怎么办?我如果去找他们,就意味着自己的情况要公开,而这却又不是我所愿意的事情。可是父母辛辛苦苦赚的两千多元不是被他们白白骗了么?在那段岁月里,我的心理几乎变态,怎么就不明白一个省的人民电台,一个军队下属的医院,怎么如此助纣为虐,而做出这样卑鄙无耻共同欺骗本就是社会弱势群体人群的事情??!! 如果他们要说自己也不知情,那可是天下最大的笑话了。直到现在,我有时一想起这档子事,我的思想就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其实,人与人之间相互仇恨相互报复就是这样开始的,正如笔者下文要提到的周一超。
后来我作为一个“乙人”考上了北京大学(以北大清华为首的大多数高校并不歧视健康的携带者,幸之矣)。
我感谢我的学校------北京大学。她并没有象中国的少数高校一样无情且无知地回绝我们,她宽宏大量的接纳了我,录取我成为她的学生,从此我能每天都留连于“一塔湖图”,陶醉于未名之秀美、博雅之端庄。北大民主科学的校风也无时不在潜移默化着我。我在过去的岁月里一度忘记了我是个“乙人”,在美丽的燕园里享受着象牙塔的生活。
但是,又到一年找工作之际,我们的心也开始揪起来了。每天总会不经意的想起自己是个“乙人”,在这个查“两对半”满天飞的世界里,在这个用人单位“防乙肝甚于防虎狼”的求职环境里,我真的不知道我能不能找到心仪的工作。有时心里会有这么一个想法,我如果是爱滋病毒携带者而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许会更好些,因为现在的入职体检只歧视“乙人”,并不歧视“爱人”。
过去总不能明白人为什么会自杀或者会有自杀性的疯狂行为,其实当这个世界所有的门都向你关闭时,人的心理就彻底崩溃了。
我知道几年前的周壹超,他以自己的和他杀死的无辜者的生命换来的是浙江省公务员可以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很多“乙人”怀念他,就象感谢中国乙肝第一案的当事人——***一样。周壹超走了,网友们祭奠他:“他从杭州,一个世俗的天堂到达了极乐世界,一个真正的天堂,在那里没有乙肝歧视。”
有一天我做了一个并行不悖的噩梦与美梦。我成了ZYC,我也象他那么做了,然后这当然更是新闻媒介更为忙碌、全国人民更为震惊的时候,但也或许能更引起社会的关注、人们的反思,从此国家颁布法律法规,除特殊工作岗位外,坚决禁止进行乙肝两对半入职体检。从此一点三亿“ 乙人”可以摆脱过去永远的心理压力,堂堂正正做人,去享受生活。。。。。。
40多年前,美国的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被刺,但他的鲜血却换回了美国黑人的平等权。我拿周一超与马丁路德金比较是不恰当的,甚至是荒唐愚蠢的,但是对“乙人”来说却是无奈和绝望的。因为两人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只能以鲜血的代价才能换回平等。个体为了挑战现有制度和法律的缺陷、为了追求正义的平等的代价是巨大的,往往必须是生命。
马丁路德金曾经演说过《我有一个梦想》,梦想各种肤色人民能够平等地生活在一起,我们“乙人”何尝没有这么一个梦想:全中国的“甲人”与“乙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生活在一个平等的世界里。
我们目前处于一个伟大的时代,中央正在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而和谐社会的建设,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治社会的建设,为什么禁止乙肝歧视的立法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为什么在这个文明社会里,随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还猖獗不止?
作者:
蓝天依旧
时间:
2009-11-20 08:58
严重支持!
作者:
tomorrowisgreat
时间:
2009-11-20 09:40
好好活着吧 都开心点儿 一辈子很快就过去啦
作者:
梦无圆
时间:
2009-11-20 16:29
作者:
自卑的小草
时间:
2009-11-26 13:17
支持
作者:
自卑的小草
时间:
2009-11-26 13:18
支持
作者:
叶儿
时间:
2009-11-26 14:54
作者:
罗宾贵州
时间:
2009-11-26 17:06
标题:
感动!
我们的权利绝对不会凭空产生,是许多战友无私奉献的些许结果!
作者:
fjc8431
时间:
2009-11-27 16:44
坚决支持!太有才了,道出了1.3亿乙人的心声。
作者:
自卑的我
时间:
2009-11-27 16:55
支持
作者:
人在乙途
时间:
2010-3-2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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