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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肝歧视 [打印本页]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0-27 12:33     标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肝歧视

中国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乙肝[/url][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E6%AD%A7%E8%A7%86]歧视[/url]案开庭通知
10月30日早上8:45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乙肝[/url][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E6%AD%A7%E8%A7%86]歧视[/url]案件开庭审理,欢迎广州及附近战友旁听
请直接带身份证到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第5庭
地点:地铁岗顶下,公交岗顶下,(好又多附近,龙口西路)
本案是广州第一个起诉国企(股份)的[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乙肝[/url][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E6%AD%A7%E8%A7%86]歧视[/url]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王丽(化名)是2009年本科应届毕业生,2008年12月11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书”)。并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在被告公司营业部进行实习。于2009年6月30日毕业后,拿体检表、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到公司报到入职,被告人力资源部以原告体检为[url=http://www.hbvhbv.com/wiki/index.php?title=%E4%B9%99%E8%82%9D]乙肝[/url]携带者拒绝录用。
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全国三大保险公司之一

链接: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gdharmony

[ 本帖最后由 通达 于 2009-10-27 13:21 编辑 ]
作者: hbverhbverhbver    时间: 2009-10-27 13:30

一定要把这些无良企业告倒。。。。。。。。顶
作者: chensn1    时间: 2009-10-27 15:33

遥远的支持一下本案
作者: gj_zb    时间: 2009-10-27 18:19

原帖由 jkwlyn1026 于 2009-10-27 17:28 发表
本病相当于中医学“鼻渊”等范畴。鼻息肉治疗
其病是因外感风寒、肺经风热,胆腑郁热、脾经湿热、肺脾气虚等所致。临床常见的证型有:
  1.肺经风热型:证见算塞,鼾症鼻涕黄或粘白、量多,发热恶寒,头痛,咽喉不利,舌质微红,苔薄 ...

这帖子版主不封杀吗?/?还占着个位置
作者: gj_zb    时间: 2009-10-27 18:3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呵呵,好熟悉的字眼。
当初还差点去中国太保上班,后来旁敲侧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家单位非常歧视乙肝,所以就没去···
现在一想想,真恨中国这些无良企业,祝原告成功,打倒它们
作者: opium_jj    时间: 2009-10-27 22:02

有哪间国企不岐视?谈乙色变啊!!!
作者: opium_jj    时间: 2009-10-27 22:03

在国企工作的人本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了,他们惜命着呢.....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8 10:56

国企啊,什么时候不歧视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1-7 14:24

国企被告乙肝歧视 当庭送录取通知书,赔3000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表时间: 2009-11-07 10:00:53 
http://www.ycwb.com/news/2009-11/07/content_2321064.htm
广州一大学毕业生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因为体检检出其为乙肝携带者,被公司拒绝录用。日前,大学生王辉(化名)一纸诉状将该国企告上法庭,认为其构成了就业歧视,侵犯了自身的平等就业权。据悉,这是广州首例国企涉嫌乙肝歧视的案件。

携乙
肝病毒被拒录用

王辉是广东湛江人,2009年本科毕业于广州某高校。

据王辉诉称,2008年12月11日,王辉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签订了就业协议书。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王辉在太平洋保险营业部实习。

2009年6月30日,王辉毕业后,其拿体检表等到该公司报到入职,人力资源部以王辉体检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09年9月23日,王辉一纸诉状将太平洋保险广东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经济损失费、违约金等费用共计4万多元。

日前,该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都是由代理律师出庭。


认为侵犯平等就业权

王辉方认为,2007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文件还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原告方认为,被告仅因为原告是乙肝携带者而拒绝录用原告,不仅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还严重打击原告就业信心。


被告送三千元慰问金

被告方表示,太平洋保险方面绝没有歧视乙肝患者的意思,原告是位优秀的学生,拒绝录用主要是考虑到原告的身体状况,医生也建议原告休息,避免从事繁重劳累的工作,而原告应聘的工作较为辛苦,被告担心原告从事该工作会导致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故暂未同意接收原告报到,并无就业歧视。

太平洋保险方面还表示,王辉知悉公司不同意接收的意见后,一直未向公司反馈意见,太平洋保险方面是在收到王辉的诉状后才知道王辉对该项决定有异议。为再次明确被告对原告并无就业歧视,被告当庭向原告送达了《报到通知》,请原告报到就业。

此外,被告方拒绝原告所提出的4万元赔偿金,只是愿意给3000元慰问金。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科学99    时间: 2009-11-18 21:27     标题: 应把有歧视保险公司作为目标

没有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事情。
作者: 与肝作战    时间: 2009-11-21 19:10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这案件现在怎样了?
作者: 与肝作战    时间: 2009-11-21 19:15

原来已经胜诉了,太好了
作者: 槑槑    时间: 2009-12-6 18:40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2-9 23:42

还没有判决,判决了会告诉大家哈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09-12-10 15:19

呵呵,这个案子应该可以胜诉吧
作者: 星星的愿望    时间: 2009-12-1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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