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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肝歧视 [打印本页]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0-14 12:38     标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肝歧视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7:51 编辑

10月30日早上8:45分10月30日早上8:45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肝歧视案件开庭审理,欢迎广州及附近战友旁听
  请直接带身份证到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第5庭
  地点:地铁岗顶下,公交岗顶下,(好又多附近,龙口西路)
  本案是广州第一个起诉国企(股份)的乙肝歧视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王丽(化名)是2009年本科应届毕业生,2008年12月11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书”)。并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在被告公司营业部进行实习。于2009年6月30日毕业后,拿体检表、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到公司报到入职,被告人力资源部以原告体检为乙肝携带者拒绝录用。
  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全国三大保险公司之一
  ,欢迎广州及附近战友旁听
  请直接带身份证到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第5庭
  地点:地铁岗顶下,公交岗顶下,(好又多附近,龙口西路)
  本案是广州第一个起诉国企(股份)的乙肝歧视案件
  
  
  
  附:原告是2009年本科应届毕业生,2008年12月11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书”)。并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在被告公司营业部进行实习。于2009年6月30日毕业后,拿体检表、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到公司报到入职,被告人力资源部以原告体检为乙肝携带者拒绝录用。原告仅因为乙肝携带者而被被告拒绝录用,严重打击原告就业信心,遭此重挫以来一直神情沮丧,精神受到极大打击。
  原告认为,2007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文件还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局于2007年8月1日转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就〔2007〕2号)。要求“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2007年12月20日广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穗卫医200747号),要求不得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被告仅因为原告是乙肝携带者而拒绝录用原告,不仅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还严重打击原告就业信心,遭此重挫以来一直神情沮丧,精神受到极大打击。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关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卫生部文件,使原告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详细内容点击链接: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gdharmony

[ 本帖最后由 通达 于 2009-10-27 13:17 编辑 ]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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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10-14 12:41

顶起
作者: 陈虹虹    时间: 2009-10-14 12:43

加油!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10-14 12:48

   加油!为即将出台的政策给予更大的推动力
作者: 一直很痛苦    时间: 2009-10-14 12:56

为你鼓劲加油!
作者: 风儿与妍儿    时间: 2009-10-14 13:08

广州,俺去不了,不过为你加油
等待听你的好消息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14 13:09

广州反歧视,一直走前头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14 13:09

广州战友加油,为广州亚运加油,为广州维权加油!!!
作者: 乙人要生存    时间: 2009-10-14 13:53

原帖由 通达 于 2009-10-14 12:38 发表
王丽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肝歧视一案,于10.30日上午8点30分广州天河区人民医院开庭审理,欢迎战友旁听

具体地址在哪里?有详细地址吗?具体联系哪一位?我也在广州!
作者: inkdrawing    时间: 2009-10-14 13:57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14 14:24

广州天河岗顶龙口西路,天河区人民法院,直接去旁听。带身份证,不需要联系谁,第5法庭吧
作者: 墼洞中    时间: 2009-10-14 14:27

加油广州的朋友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09-10-14 15:55

顶起来,虽然我是常州的
作者: 肝胆相照009    时间: 2009-10-14 16:25

战友加油!!!!!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14 17:57

广州市有空的战友可以去旁听
作者: 012    时间: 2009-10-14 18:03

怎么是医院?应该是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吧。
作者: wenkan    时间: 2009-10-14 18:14

广州战友加油,为广州维权加油!!!
作者: 清苦半生    时间: 2009-10-18 20:20     标题: ...

我 擦  什么时候  有时间一定去 !!!!MD在广州被歧视好几回了!不抵抗不行啊!!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09-10-18 20:34

广州加油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0-19 09:34

欢迎大家旁听
作者: tiezhuliu    时间: 2009-10-19 12:26


作者: fashionlingyun    时间: 2009-10-19 12:26

顶!!1
作者: 清苦半生    时间: 2009-10-19 13:29     标题:

30号吧 礼拜5 有时间一定去!!!!!
作者: 桂子    时间: 2009-10-19 13:49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09-10-19 13:52

关注中,加油!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10-20 01:31

顶,到时候有时间一定过去!
作者: YULE003    时间: 2009-10-20 09:25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4 12:24

欢迎大家联系媒体采访
广州第一个起诉国企歧视乙肝案件准备开庭
作者: 我是一片海    时间: 2009-10-24 12:41

广州的战友都去支持吧!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4 17:08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是国企哦,所以大家要关注
作者: 清苦半生    时间: 2009-10-24 23:18     标题: 。。。。。

顶起 !大家去的要不要先组织下 搞个横幅之类的!!!!
作者: 风吹叶落    时间: 2009-10-24 23:55

希望能有好的消息。

关注中
作者: golive    时间: 2009-10-24 23:58

很想去听 可是不在广州
作者: fashionlingyun    时间: 2009-10-24 23:58

顶!!!!关注中。
作者: dcbox    时间: 2009-10-25 15:06

顶起来!!!!!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0-27 12:32

本案是广州第一状告国企案件,欢迎大家支持
作者: JACY-DN    时间: 2009-10-27 12:41

原帖由 风儿与妍儿 于 2009-10-14 13:08 发表
广州,俺去不了,不过为你加油
等待听你的好消息


期待你的好消息
作者: GAOJI    时间: 2009-10-27 12:47


作者: 喜羊羊aa    时间: 2009-10-27 13:03

广州的战友,为了我们的解放,请你们不要再冷漠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0-27 13:22

广州是歧视重灾区,希望大家积极维权
作者: myonlyfly    时间: 2009-10-27 15:24

大家一定要去呀,不要象上次贵州一样伤人心呀
作者: kakajoy    时间: 2009-10-27 18:08

好,大家都去旁听
作者: 无聊之志    时间: 2009-10-27 18:58

加油,抗战到底!!!
作者: greenfly6235    时间: 2009-10-27 21:51

加油。。。
作者: godblessmehit    时间: 2009-10-27 22:25

加油,支持你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7 22:26

联系媒体吧,欢迎爆料
作者: wenkan    时间: 2009-10-27 23:07

旁听
作者: 第一倒霉蛋    时间: 2009-10-27 23:14

我想去 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8 10:44

想去,就能整理时间出来的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10-28 10:51

加油,支持!
作者: huchulian    时间: 2009-10-28 11:36

顶,打赢这个具有很大的代表意义
作者: xfwy    时间: 2009-10-28 11:36

顶起来啊。。。。。。。
作者: gzlzc    时间: 2009-10-28 11:38

支持广州维权工作~~~~~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10-28 11:55

意义重大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10-28 11:58

国字头的都是禁区中的禁区,带头歧视,中国特色
作者: 半斤八两    时间: 2009-10-28 12:58

预祝胜利
作者: 广佛工作组    时间: 2009-10-28 15:32

此案要赢啊
作者: 广佛工作组    时间: 2009-10-28 15:51

加油,广州战友
作者: yangergao    时间: 2009-10-28 17:22

此贴顶起来!胜利属于我们!
作者: 生命的旋律    时间: 2009-10-28 17:45     标题: 加油啊···

有空就去支持您~·
作者: 131456    时间: 2009-10-28 19:36     标题: j加油 我去不了了

我去不了了  希望战友及时把战果发出来
作者: shilan168    时间: 2009-10-28 19:40

支持啊,我也受害者啊
我们国家出台法律来保护我们
我们拒绝2.5
作者: wangyouq    时间: 2009-10-28 20:10

丢七太平洋!
作者: 生命的旋律    时间: 2009-10-28 20:17     标题: 谁有联系的方式啊

这个应该通知所有媒体啊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8 23:48

顶起来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29 14:19

继续加油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10-29 22:17

郁巨~~~~~~~~~~~`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0-29 22:49

去吧,可以去见识下
作者: 肝胆相互    时间: 2009-10-30 00:51     标题: 加油!

顶起!!!
作者: 第一倒霉蛋    时间: 2009-10-30 00:53

有机会看看去~~~
作者: myonlyfly    时间: 2009-10-30 18:55

怎么样拉 ,今天的结果
作者: gufang-2009    时间: 2009-10-30 21:31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1-4 09:25

开庭结果是,被告承认以乙肝大三阳拒绝录用原告
理由:乙肝大三阳传染性强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1-7 14:26

国企被告乙肝歧视 当庭送录取通知书,赔3000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表时间: 2009-11-07 10:00:53 
http://www.ycwb.com/news/2009-11/07/content_2321064.htm
广州一大学毕业生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因为体检检出其为乙肝携带者,被公司拒绝录用。日前,大学生王辉(化名)一纸诉状将该国企告上法庭,认为其构成了就业歧视,侵犯了自身的平等就业权。据悉,这是广州首例国企涉嫌乙肝歧视的案件。

携乙
肝病毒被拒录用

王辉是广东湛江人,2009年本科毕业于广州某高校。

据王辉诉称,2008年12月11日,王辉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签订了就业协议书。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王辉在太平洋保险营业部实习。

2009年6月30日,王辉毕业后,其拿体检表等到该公司报到入职,人力资源部以王辉体检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09年9月23日,王辉一纸诉状将太平洋保险广东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经济损失费、违约金等费用共计4万多元。

日前,该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都是由代理律师出庭。


认为侵犯平等就业权

王辉方认为,2007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文件还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原告方认为,被告仅因为原告是乙肝携带者而拒绝录用原告,不仅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还严重打击原告就业信心。


被告送三千元慰问金

被告方表示,太平洋保险方面绝没有歧视乙肝患者的意思,原告是位优秀的学生,拒绝录用主要是考虑到原告的身体状况,医生也建议原告休息,避免从事繁重劳累的工作,而原告应聘的工作较为辛苦,被告担心原告从事该工作会导致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故暂未同意接收原告报到,并无就业歧视。

太平洋保险方面还表示,王辉知悉公司不同意接收的意见后,一直未向公司反馈意见,太平洋保险方面是在收到王辉的诉状后才知道王辉对该项决定有异议。为再次明确被告对原告并无就业歧视,被告当庭向原告送达了《报到通知》,请原告报到就业。

此外,被告方拒绝原告所提出的4万元赔偿金,只是愿意给3000元慰问金。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myonlyfly    时间: 2009-11-7 15:39

哇,原来 一直说 的 是 这件案子 呀 ,大家 真 的 去 支持下吧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1-7 22:32


作者: 通达    时间: 2009-11-11 08:45

侵犯平等就业权是肯定的
作者: volume    时间: 2009-11-17 18:40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1-18 14:13

只是愿意给3000元慰问金。
作者: superstrong    时间: 2010-11-15 12:07

怎么没有下文了,最近一大学毕业生遇到某保险公司歧视,情形非常类似,但保险公司很狡猾就是不是拒绝录用,而是一再劝齐休息。这学生从毕业到今天休息了4个多月了,其中一再沟通,还是被对方打太极拳推脱。隐形歧视更加难对付了。
作者: superstrong    时间: 2010-11-15 12:09

急求本案的结果。对那位同样遭遇的学生,有重大现实意义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0-11-15 12:20

期待好消息!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0-11-15 12:30

结果 私聊
作者: 链心    时间: 2010-11-15 13:40

整死国企,让他们丢人现眼。露出丑恶嘴脸。整死人力资源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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