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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晨光案已确定不公开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莺飞忆江南    时间: 2009-10-13 10:56     标题: 南京晨光案已确定不公开审理

昨天接到南京秦淮法院红花法庭通知,案件不公开审理,理由是保护晨光集团找来的证人的隐私。人民法院现在真是人性化了,已经与时俱进到可以不顾诉讼法规定,保护起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人隐私了。尽管我们提出可以不要求证人出庭。根据过去经验,类似的不公开审理案件,结果对携带者都不利。希望战友们持续关注,继续给予支持
作者: cwp850607    时间: 2009-10-13 10:58

不公开审理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有猫腻
作者: fayejames    时间: 2009-10-1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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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10-13 11:01

黑箱作业!!!我们都不怕暴光隐私,他们怕什么?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09-10-13 11:02

这个与时俱进倒是很快啊,那你可以问法院为什么对乙肝携带者就没有隐私权的保护了?!!!
作者: 巫马期    时间: 2009-10-13 11:05

不能妥协,不公开审理更利于沉光集团上下其手,且让他们的奸计得逞,在媒体前该集团即扮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实在让人恶心…
作者: fayejames    时间: 2009-10-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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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10-13 11:40

心虚的表现!嚣张时就没想到这一点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10-13 12:10

呵呵,改保护的不保护,不保护的乱保护,我严重怀疑这两个证人是托,他们的身份值得怀疑,是否是乙肝携带也值得怀疑,到时候法庭上叫他们出示证明他们是乙肝携带者已经他们是公司员工的证据,并且他们的入职时间要早于原告的被歧视时间
作者: a111111a    时间: 2009-10-1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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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LE003    时间: 2009-10-13 12:44

这算什么啊 不让监督啊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10-13 12:46

原帖由 战斗战斗再战斗 于 2009-10-13 12:10 发表
呵呵,改保护的不保护,不保护的乱保护,我严重怀疑这两个证人是托,他们的身份值得怀疑,是否是乙肝携带也值得怀疑,到时候法庭上叫他们出示证明他们是乙肝携带者已经他们是公司员工的证据,并且他们的入职时间要早于原告的被歧视 ...

有道理!
作者: fayejames    时间: 2009-10-1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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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10-13 13:34

他们找到携带者作证,所以肯定不公开审理,这也说明法院也承认,公民是否携带乙肝病毒是个人隐私!!!
作者: 希望群落    时间: 2009-10-13 13:40

小鱼,辛苦了……致敬
作者: 巫马期    时间: 2009-10-13 13:54

战友们,维权成败与否,与南京案有莫大关系,经过这奋力一击,对其他企业也会产生震慑作用,影响深远。倘若不幸败诉,则是对我们乙人的一大打击,小鱼证据充分,不怕晨光集团诡辩,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晨光集团凭什么不接受法律制裁?
作者: 阳关Boy    时间: 2009-10-13 19:42

政府的不作为,悲哀啊。
作者: godblessmehit    时间: 2009-10-13 21:20

一定要求公开审理
作者: 灰暗的人生    时间: 2009-10-13 21:32

一定要求公开审理
作者: taris    时间: 2009-10-13 21:38

一定要求合理处理-
作者: naturebamboo    时间: 2009-10-13 21:40

录像,照片,录音,全线公布,让蒙在纸里的火燃烧得更猛烈些吧
作者: shaojiangood    时间: 2011-12-1 22:59

这个官司最后的结果怎么样?
作者: converse1986    时间: 2011-12-2 10:08

对于南京这种出现彭宇案的城市..我的中指是对它最好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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