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以公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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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cbox
时间:
2009-10-11 20:48
标题:
以公民的名义
这是一场关于5角钱的官司。郝劲松在地铁站使用了收费厕所,认为收这5角钱不合理。所以他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上法庭。
两年多,他打了7场这样的官司————他在火车餐车上买一瓶水,要发票。列车员都笑了,“火车自古没有发票”。
他于是起诉铁道部,国家税务局……一次一次。
“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说,“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觉得痛,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二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迅速改变。”
“钱数这么小,很多人觉得失去它并不可惜。”我说。
“今天你可以失去获得它的权利,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这些事情都会落在你的身上。”
“你以谁的名义在诉讼?”我问郝劲松。
“公民。”
“公民和普通人的区别是什么?”
“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曲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这样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他打赢铁路部的官司后,很多人以为他会和铁路部节下梁子。
但说起他乘车时,乘务长会亲自端来饭菜,问他:“发票你现在要还是吃完再说?”
“你是靠什么赢得尊重的?”我问。
“靠我为了自己的权利所做的斗争。权利是用来伸张的,否则权利只是一张纸。”他说。
我停顿了一下,问他最后一个问题:“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34岁的年轻人说:“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
作者:柴静
作者:
dcbox
时间:
2009-10-11 20:53
好文分享。应该好多人已经看过了,是2007年的文章。
作者:
zk1983
时间:
2009-10-11 20:55
所以当我们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知道争取权益时,也没有人再能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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