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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南交通大学用人体检标准 乙人还有活头不? [打印本页]

作者: alstonia2    时间: 2009-10-11 16:05     标题: 西南交通大学用人体检标准 乙人还有活头不?

西南交通大学用人体检标准
2009-10-01是发的通知:
http://rsc.swjtu.edu.cn/web1/news/news.aspx?id=619
   
为规范我校调入、引进各类人员及接收毕业生的身体检查工作,经人事处、校医院研究,对患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应视为体检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传导系统疾病及其他影响日常工作的器质性心脏病。
    2、30岁以下人员血压超过160/100毫米汞柱(2期高血压),30岁及以上人员血压超过160/100毫米汞柱,且合并有靶器官损害,或血压大于180/100毫米汞柱(2期及以上高血压)。
    3、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严重下肢静脉曲张。
    4、结核病,除下列情况者外,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肺型结核已硬结稳定;
    2).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
    3).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专科检查无变化;
    4).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
    5、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6、慢性肝炎、肝硬化;乙肝病毒感染急性传染期(大三阳)视为体检不合格;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单项表面抗原阳性等)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7、脾功能亢进症。
    8、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疾病(如唐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9、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
    10、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1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及以上。
    12、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外)。
    14、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双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等于或大于1000度,视为体检不合格。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从事体育教学岗位工作。
    15、白化病;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防碍发音;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显著胸廓畸形;
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等原则上视为体检不合格。
    16、色盲者,不能从事绘画、美术、艺术设计、摄影、应用物理、材料物理、资源勘探、冶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生物工程等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
    17、45岁及以上人员需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查癌胚抗原,如超过正常范围,视为不合格。
    18、其他严重影响日常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作者: tiezhuliu    时间: 2009-10-11 17:29     标题: 不要想着一味抱怨,不行去起诉他

不要想着一味抱怨,不行去起诉他,现在怎么说也有一些法律依据,。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09-10-11 17:31

行动就会有效果!空说屁用没有!
作者: shenlang    时间: 2009-10-11 17:42     标题: 很明显的违反法律

最好能找个律师或者专家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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