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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浪首页:卫生部正对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制定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1235813    时间: 2009-10-10 12:51     标题: 新浪首页:卫生部正对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制定意见

http://news.sina.com.cn/h/2009-10-10/121118801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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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0月10日讯 今天上午,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主持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到,最近纷纷报道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食品加工行业的要求,请问卫生部对此的态度是什么?

  对此邓海华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因此,在食品从业人员专项健康体检中,不宜再设定乙型病毒性肝炎有关体检项目。

  邓海华说,对于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问题,我想强调的是,党和政府对乙肝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乙肝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防治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乙肝的流行与传播。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大力推行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策略,1992年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从今年起,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15岁以下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这将对进一步防止青少年感染乙肝病毒提供有效的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在加强乙肝防治工作和知识宣传的同时,卫生部加大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不断完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条款。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年我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以及刚才介绍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些对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乙肝防治工作、关心乙肝患者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邓海华表示,最近,针对媒体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问题,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就规范入学、就业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查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待意见出台时,卫生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解读。(程圣中)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10-10 12:55

搜狐首页也有这条新闻,大家一定要继续 努力推动尽快实施啊
作者: andy_wang    时间: 2009-10-10 12:55

不是首页.
作者: JACY-DN    时间: 2009-10-10 12:56

占座!看到希望了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10-10 12:59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搜狐是首页的    希望能够彻底解决,大家太不容易了
作者: 心凉了    时间: 2009-10-10 13:00

这个家伙,知错能改。也还可以。
呵呵,上次我也在卫生部留言,指控他。
作者: investmen    时间: 2009-10-10 13:00

1亿人要解套了。


政府还应该道歉!
作者: 1235813    时间: 2009-10-10 13:01

新浪新闻的首页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09-10-10 13:14

希望这次不再是梦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10-10 13:23

刷新了一下  网易也把此新闻放在首页了,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彻底解决    响应614等版主的号召,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10-10 13:29

——或者这就是政府给予我们1.2亿人群的········迟来的国庆礼物吧!!!!!!!
作者: 梦真    时间: 2009-10-10 1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jl2007196    时间: 2009-10-10 13:42

原帖由 梦真 于 2009-10-10 13:36 发表
别太激动了 被忽悠太多次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大家不要用消极的眼光看问题啊,社会在进步,这个问题困扰我们也不是一两年了,看看我们走过的路吧,多少战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有我们现在这么一点成果,我相信我们都还是年轻的热血青年,现在的政策和前几年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繁荣变化,我相信不久后,我们能够彻底解放,而且我相信,在十年后,能够有药物去消灭万恶的乙肝病毒,那时的我们正值壮年,所以我们要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去争取,好好的活着,等着胜利的到来~~~~~~
作者: wadejunkobe2007    时间: 2009-10-10 13:47

我想哭
作者: 249633    时间: 2009-10-10 13:48

不激动,但高兴!不激动,但高兴!不激动,但高兴!
作者: 尼西    时间: 2009-10-10 13:49

国庆的热闹劲还没结束,这下又要狂欢拉!
作者: wadejunkobe2007    时间: 2009-10-10 14:00

希望大家都到各网站留言,让这条新闻火起来,让卫生部看到这是大势所趋!加油!
作者: whf307    时间: 2009-10-10 14:02

原帖由 wadejunkobe2007 于 2009-10-10 13:47 发表
我想哭

我也是
作者: qtwb    时间: 2009-10-10 14:06

很让我们振奋,但高兴之余该做点什么了。。。。
我们得赶紧顶起来,不能石沉海底啊!
机会难得啊!!
作者: 我是一片海    时间: 2009-10-10 18:50

感觉真的看到了希望!
作者: wester    时间: 2009-10-10 18:5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大家快点去留言,把它顶成头条
作者: 单恋光明    时间: 2009-10-10 18:59

感觉我们乙人离希望不远啦,不过大家还需继续努力,因为还只是要制定“指导性意见”,要出台相关法律肯定还有较长时间的!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09-10-10 19:06

原帖由 tjl8889770 于 2009-10-10 13:29 发表
——或者这就是政府给予我们1.2亿人群的········迟来的国庆礼物吧!!!!!!!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10-10 19:10


作者: daxiong123    时间: 2009-10-10 21:28     标题: 梦想

对于这次的意见,本人不抱太大希望,关于禁止乙肝体检的规定,很多地方都有,
像上海,杭州,重庆等等都有,而且这些地方还要求该地方规范体检表,结果都一样,
到处都偷偷的体检.
因此我认为这次的意见可能跟07年的一样,是一纸空文.是为了安抚我们.以及舆论而已.
乙肝歧视已经发展到了今天,我觉得要解决乙肝歧视,只能提升到法律的层面来禁止才有可能解决.其它的文件都无济于事.
但要立法的话,那就需要很多时间(立法会有很多程序)和很多条件了(比如社会问题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发展)
我不是存心打击大家.只是自己的担忧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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