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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聊吧聊《重庆就业实施条例》 [打印本页]

作者: 614    时间: 2009-10-4 12:07     标题: 重庆聊吧聊《重庆就业实施条例》

声明:我是湖南人,这一辈子除旅游外,不可能到重庆工作。
但很希望重庆能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取消乙肝标志物的体检项目省级市。

http://chongqing.liaoing.com/topic/show/id/100299.html

如果真维权,就不能错失良机:让重庆成为"取消乙肝标志物"的示范区!点击链接进入可发邮件提出您的修改意见应该成为我们的共识。

我的回复
重庆总是走在中国的前面,博熙来真是人民的好干部,人民的勤务员.

我们看到,自2008年《就业促进法》实施后,同样有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规定,2007年由人保部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将乙肝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医疗机构要保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个人隐私。但是,用人单位明里暗里都将乙肝两对半作为体检项目,医疗机构照样以出卖乙肝携带者的“个人隐私权”获取非法之利。乙肝歧视的案件屡见报端。为什么?

其根本原因来自医疗机构,他们在某个别部门的“红头文件”保护下可以以“用人单位提供书面体检项目”或“签署个人知情协议书”(摘自深圳,广州市卫生局相关文件)为由明目张胆地出卖个人隐私权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要真正消除乙肝歧视,只有在入职体检时禁止体检乙肝标志物,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予以行政处分,才能从源头上消除。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允许乙肝携带者从带食品生产已向中国大陆昭示:乙肝不会通过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传染,不属于消化道传染病。给入学入职体检取消乙肝标志物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庄辉院士,贾继东等世界著名乙肝专家也多次呼吁政府在“门槛”体检时取消乙肝标志物项目,促进社会和谐。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也发表评论:入学,入职体检取消乙肝标志物是大势所趋。

从重庆的打黑的战果不难看到,博熙来同志的所做所为再一次证明,不愧为人民的好领导,真正做到了“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信重庆在他的领导之下能成为中国第一个取消乙肝标志物体检的省级市。

[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09-10-4 12:41 编辑 ]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10-4 12:10


作者: 天涯孤棹    时间: 2009-10-4 12:22

写的真好!在那发表评论管用不?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10-4 12:23

已回复
作者: 614    时间: 2009-10-4 12:31

原帖由 天涯孤棹 于 2009-10-4 12:22 发表
写的真好!在那发表评论管用不?

得到美女评价,很高兴。
发邮件,顶贴,只要有影响力,我是不管有用没用,与其说在这里说说,还不如做点可能有用的事。
不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就是在人权至上的带领下通过发邮件,在人民网发贴等一系列“群众运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10-4 12:32

报告,回复完毕。。。。。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10-4 12:35

原帖由 614 于 2009-10-4 12:31 发表

得到美女评价,很高兴。
发邮件,顶贴,只要有影响力,我是不管有用没用,与其说在这里说说,还不如做点可能有用的事。
不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就是在人权至上的带领下通过发邮件,在人民网发贴等一系列“群众运动”达 ...


相信我们不懈的努力终会有回报,每条留言,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
举手之劳
作者: 614    时间: 2009-10-4 12:43

感谢各位理解和支持。让人气促进重庆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从法律上取消乙肝标志物的省级市。
作者: 肝胆相照08    时间: 2009-10-4 13:16

原帖由 614 于 2009-10-4 12:43 发表
感谢各位理解和支持。让人气促进重庆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从法律上取消乙肝标志物的省级市。

你来了~~~
作者: 614    时间: 2009-10-4 16:05

休息,休息........[attach]120448[/attach]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09-10-4 19:27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09-10-4 19:35

楼主真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刚注册,可立即发贴.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10-4 22:00

打黑民意井喷 重庆大楼现标语:薄书记辛苦了(图)
http://www.sinonet.ca/news/china/2009-09-27/4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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