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大家看看卫生部的回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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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浏阳人
时间:
2009-10-2 21:47
标题:
大家看看卫生部的回信吧!!!
乙肝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这个回复在卫生部官方网站的右下方的部长信箱的"公开回复"那里,大家点开之后找到第17页就可以看到!!!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xx/200901/38652.htm
来信内容:
乙肝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部长回信:
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类:
1.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
2.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等工作;
3.托幼机构的保育、教育等工作;
4.食品行业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及保管等工作;
5.美容、整容等工作;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版权所有,禁止非法镜像。
[
本帖最后由 浏阳人 于 2009-10-4 16:17 编辑
]
作者:
stephen1001
时间:
2009-10-2 21:49
什么时候的回复?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10-2 21:49
回复肯定违法了
这就是卫生部违法的证据,请把证据保留好
作者:
jackgsw
时间:
2009-10-2 21:50
就是所有工作都不能做
作者:
前夜与光明
时间:
2009-10-2 22:19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这条是通杀,任何行业都可以以此为借口歧视乙人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09-10-2 22:36
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我再去反问他一下!!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09-10-2 22:37
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10-2 22:39
可能是误会,没有时间。
作者:
sss142
时间:
2009-10-2 23:05
请楼主贴出链接!
作者:
我爱你啊
时间:
2009-10-2 23:15
如果恢复是真的,至少证明邮件的渠道是有效的,继续发
作者:
lilly6
时间:
2009-10-3 00:10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不知道有没有在真空条件下的工作?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10-3 07:08
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的职业是,其他不与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培养几个乙肝航天员,到空间站上常年值班。。。。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10-3 07:56
第六条是典型的政府式回答,真是有意思
作者:
YULE003
时间:
2009-10-3 09:46
卫生部还要不要人活啦 那就是要让所有的乙肝携带者都去饿死啊 这样就消灭乙肝了
作者:
YULE003
时间:
2009-10-3 09:48
无视国家法律 起诉WSB 杀出一片血路来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09-10-3 12:10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09-10-3 12:19
如果真是卫生部的回复 我们就要求卫生部给携带者办出国护照 把这些人赶出中国去 否则会饿死在这片可爱的土地上
作者:
不怕被歧视
时间:
2009-10-3 20:31
我刚因乙肝而被辞退
作者:
毛毛球球
时间:
2009-10-4 13:14
怀疑 是不是真的哦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10-4 21:28
狗娘养的卫生布
作者:
悠悠爱
时间:
2009-10-4 21:30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同意五楼的意思
作者:
塞翁失马444
时间:
2009-10-5 14:55
2008.12.11答复的信息!今非昔比!
作者:
小树林034
时间:
2009-10-5 16:02
歧视越来越严重了
作者:
乱了套了还了得
时间:
2009-10-5 16:14
没有正气就没有灵魂!
作者:
tianshilaila
时间:
2009-10-6 17:05
下回改行当厨师去,娘的
作者:
FGC
时间:
2009-10-6 20:5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中国的卫生部部长天天忙着回复邮件.那有时间管乙人的事情啊.
作者:
泡泡勇
时间:
2009-10-6 20:59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儿。
作者:
疯中落叶
时间:
2009-10-8 20:57
天理不容。
作者:
poiuytlk
时间:
2009-10-8 21:04
什么卫生部,一派胡言。
作者:
我不要消沉
时间:
2009-10-9 19:35
如果你在看到的当时截图就好了,现在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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