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建议大家给卫生部或者电视媒体呼吁广泛科普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男难    时间: 2009-9-25 11:33     标题: 建议大家给卫生部或者电视媒体呼吁广泛科普

大家好,我是个健康者,可是一听到乙肝,就恐惧。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为啥???因为固有意识就是一块吃饭传播,即使不传播,体液也传播。这就是大家歧视的原因。很多人不了解传播途径,百度上搜答案也是五花八门,书上有得也说的很不科学。一般人看了都会害怕的。所以,我强烈建议你们花费点时间和经历用在普及科学知识上,最好说服大家,传播只通过血液!!!!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1:48

婚姻靠科普才不受歧视,但西藏网说男人的精子有乙肝病毒,男人就不要结婚了.即使结婚了也要戴套,但乱了套还了得?
上学,入职靠科普作用不大,有些政府部门支持乙肝歧视,如东莞卫生部说"没有上级文件"纯属借口.
广州说:只要入职体检时只要有"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就不需要保护乙肝人的个人隐私.
卫生部说:取消乙肝两对半不是官方意见.
沈阳说:卫生部的观点可能是通过科普达到消除歧视的目的,而不是出台政策取消乙肝两对半体检.
作者: 大男难    时间: 2009-9-25 11:54

我觉得,这个网站不是你们发泄的地方,发泄也没有多少人能知道,起不了效果。好好的商量后,就行动维权。不是整天泡在网上。我都想枪毙你们了,一边说别人歧视,一边还没用行动,奶奶的,怎么不像雷闯那样学习呢,纳闷了!!!!!!!!!!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2:04

那你先到置顶贴或人权至上的贴中发邮件再说这话才有资格,说话要漂亮,首先做的事情要漂亮才有说服力.
作者: 馨心    时间: 2009-9-25 12:06     标题: 政府,医疗单位、医生都附有科普的责任

政府,医疗单位、医生都附有科普的责任,可是有的医疗单位不仅没有科普,还不断制造歧视的平台。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2:10

你八月注册,应该好好象老同志学习才对,你3楼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以及所有有志于维权的战友都非常支持,但你并没有做你力所能及的事情.用你的话鞭策自己更合适.
不可能每一人都象雷闯那样,就如你一样,只希望别人去办健康证;你能象大别山林等战友那样,还要努力学习才行.说得漂亮不如做得漂亮,自己首先应在某处已进行了科普,指责(或号召)他人才有威性.古话说得好呀,撒口自如自走.

原帖由 大男难 于 2009-9-25 11:54 发表
我觉得,这个网站不是你们发泄的地方,发泄也没有多少人能知道,起不了效果。好好的商量后,就行动维权。不是整天泡在网上。我都想枪毙你们了,一边说别人歧视,一边还没用行动,奶奶的,怎么不像雷闯那样学习呢,纳闷了!!!!!!!!!! ...

[ 本帖最后由 跳出阴影 于 2009-9-25 12:18 编辑 ]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2:12

如果你没看到,请点击我给你的链接: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修正建议
   我要做点什么?让重庆成为"取消乙肝标志物"的示范区!
作者: mogo521    时间: 2009-9-25 12:15

国家的意思很明确,不想取消两对半检测,因为每天通过体检而赚的钱太肥了。所以,卫生部想通过科普,而不是想取消两对半检测,歧视卫生部心里很明白,科普的意义不大,但是在利益面前是不会放弃的,所以我们自己都不团结起来的话,国家就装傻,摆肉头阵,从8月2号卫生部出来放个屁,之后又放过吗?好人也被他们拖死了。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2:28

原帖由 大男难 于 2009-9-25 11:54 发表
我觉得,这个网站不是你们发泄的地方,发泄也没有多少人能知道,起不了效果。好好的商量后,就行动维权。不是整天泡在网上。我都想枪毙你们了,一边说别人歧视,一边还没用行动,奶奶的,怎么不像雷闯那样学习呢,纳闷了!!!!!!!!!! ...

你今天碰上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征求意见开始到现在重庆就业促进条例的征求意见都积极参加写邮件的我,看你确实要好好学习啊,什么"枪毙你们了","奶奶的"应该是对付敌人用的词汇怎么用到"战友"身上了?注意修养,讲道理.知道吗?祝你进步!
作者: mogo521    时间: 2009-9-25 12:30

起来维权是唯一途径,都在下边抱怨有什么用,卫生部摆肉头阵的本事9楼你还没领教吗?卫生部就装傻,装没看见。光发邮件有什么用?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2:40

原帖由 mogo521 于 2009-9-25 12:30 发表
起来维权是唯一途径,都在下边抱怨有什么用,卫生部摆肉头阵的本事9楼你还没领教吗?卫生部就装傻,装没看见。光发邮件有什么用?

你在否认人权至上的功劳?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你组织战友YOUXING得到的结果?是你办健康证的结果吗?
卫生部也绝不是没有做好事的,苏志,你知道是谁吗?他在什么时候发表过对乙肝生存最有利的话?这话是什么?是谁提的问题?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3:19

原帖由 mogo521 于 2009-9-25 12:15 发表
国家的意思很明确,不想取消两对半检测,因为每天通过体检而赚的钱太肥了。所以,卫生部想通过科普,而不是想取消两对半检测,歧视卫生部心里很明白,科普的意义不大,但是在利益面前是不会放弃的,所以我们自己都不团结起来的话,国家就装傻,摆肉头阵,从8月2号卫生部出来放个屁,之后又放过吗?好人也被他们拖死了。

你能说出一个8月2日,我尊重你.
但你否定人权至上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我BS你.
如果你认为发邮件是小事,那起码你要做一件大事才有资格说发邮件"没用"!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15:31

谢谢楼主支持乙肝消除误解!
作者: 大男难    时间: 2009-9-25 16:03

我又不是战友,我维什么权,我只是不歧视你们。但是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觉得很生气,你们光在这里叨叨,矛头还指向我,干什么啊。
作者: 大男难    时间: 2009-9-25 16:14

发邮件维权,是有修养,讲道理。但是光通过这个途径,我估计到五十年之后啦。。。当温总理拉着你的手得时候,你有勇气说吗???我只是希望你们拿出真的合理的行动来维权,那样效果好些,光写个邮件起的作用还是小了些,慢了些
作者: 阿富汗难民    时间: 2009-9-25 19:12

楼主  说的 有道理
维权 确实不能 在这里吓 折腾

但是现在 是要知道现在可是 河蟹 社会

维权?难
作者: mogo521    时间: 2009-9-25 19:23

现在不是以前光发邮件的时候了,现在导火线已经点燃,再发邮件作用不大,现在需要做的事情是维权了。
作者: mogo521    时间: 2009-9-25 19:25

一个阶段办一个阶段的事,以前没有人关注,发发邮件,事情已经被媒体关注了,但是关注以后需要做的事情是维权了。
作者: 614    时间: 2009-9-25 21:02

原帖由 mogo521 于 2009-9-25 19:25 发表
一个阶段办一个阶段的事,以前没有人关注,发发邮件,事情已经被媒体关注了,但是关注以后需要做的事情是维权了。


楼主的建议没错.跳出阴影的观点也没错.
是维权者,就应该鼓励所有对维权有益的事情.我并不赞成发邮件没用的观点.
什么时候都有作用.你不反映,政府当然不知道.写邮件的效果就是让政府的官员知道我们的处境。
作者: 614    时间: 2009-9-25 21:04

其次,做了总比没做好.
在没有其它行动之前,向上级反映也是一种方式.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9-25 21:07

楼主的建议非常不错,值得大家能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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