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传染论是“盲人摸象”!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4 18:48     标题: 乙肝传染论是“盲人摸象”!

看看我们如何从道理上来否定乙肝传染谬论。传染谬论连基本道理都不符合,它根本入不了科学之列!如果我们说的道理不对,本人情愿被千刀万剐!务请耐着性子把本文读完!

要想否定乙肝传染,我们首先要明确:属于遗传的不会传染,属于传染的不会遗传。因为遗传是基因的表现,而传染来的永远成不了基因。遗传有规律可循;传染是只要满足条件就会随机发生、没有规律可言的,“传”是过程,“染”是结果。

乙肝传染谬论最致命的“软肋”是父婴乙肝!因为传染谬论根本解释不了父婴乙肝的问题,所以有人虽然固执于传染谬论,但是很少再提及父婴乙肝。而我们从父婴乙肝方面下手最容易否定乙肝传染。

乙肝传染论者可千万不要对我们说:乙肝不存在父婴影响。如果那样的话,乙肝连子女都影响不到,一般人的日常关系会比父婴还亲密吗?那乙肝对常人更不会产生影响了!如果你承认父婴之间存在乙肝影响,那么你调查的父婴乙肝的影响是多少?父婴乙肝的概率是不是25%?

下面我们把父婴乙肝和夫妻乙肝做一下比较。
㈠、假如乙肝传染的话,风险最大的是乙肝的配偶,然而乙肝配偶根本未被传染,并且其抗体率高于常人20%多。这说明乙肝进入了血液,有“传”的过程,却没有达到“染”的结果。或有人言:成年人都有很强的乙肝免疫力,不易表现为乙肝。然而成年人中也有很多既对乙肝疫苗产生不了抗体又不表现为乙肝的人,非乙肝的幼儿子女有75%能对乙肝疫苗产生抗体,我们不知道不产生抗体的成年人对乙肝的免疫力比能产生抗体的幼儿强在哪里?    另外我们还想问问:既对乙肝疫苗产生不了抗体又不表现为乙肝的成年人是怎么来的?非乙肝的幼儿子女也有对疫苗不产生抗体者,却都能用免疫球蛋白使其产生抗体,说明他们是有排斥乙肝的能力的,只是因为受到了某种影响,排斥乙肝的能力表现不出来,而免疫球蛋白帮其消除了这种影响。请问球蛋白消除的是什么影响?如果这种对疫苗不能产生抗体又不表现为乙肝的幼儿,不用球蛋白干预的话,会发育成什么样的成年人?如果你说这种幼儿受到乙肝感染会表现为乙肝,那么乙肝这样的配偶为什么没有成为乙肝呢?

㈡、就日常接触的亲密关系而言,父婴远远不及夫妻关系亲密!乙肝配偶的乙肝免疫力也并不比幼儿强。,配偶之间没有出现传染,父婴乙肝却存在25%的概率,即使把乙肝的子女自小送人抚养也要保持这25%的乙肝概率!有人在乙肝的非乙肝的妻子因为某种原因终止妊娠的胎儿体内都检测到了乙肝。有谁调查过孩子是收养的父婴乙肝的比例?如果国家未采用乙肝阻断以前,乙肝收养的孩子〈有注射毒品等高危行为的除外〉没有表现为乙肝者,那么人们还会害怕什么呢?〈乙肝的关键数据未调查,人们却早已得出了传染的结论!〉

综上两点,可知父婴乙肝不是日常接触传染的,说明乙肝不会通过接触传染,那只能是精卵遗传的基因表现!国际上得出乙肝传染之说可以用“盲人摸象”来形容,只根据片面、局部的认识就认为大象是一面墙,人们由于某种条件的限制对谬论无法否认,邪恶者却趁机大加利用,骗取不义之财!骗人者唯一的依靠便是大量引用“大象是一面墙”的证据,证据不足时甚至不惜恶意造假!今非昔比,“大象像柱子”的部分传染论者是根本无法合理解释的,只有基因遗传论才能合理解释所有的乙肝现象!奉劝某些人不要妄图螳臂当车,错误终究是要修正的!

顺便提醒战友们:不要相信什么你是传染中的不传染,哪有这样的概念呢?既然不传染,那参加献血行不行呢?不否定传染之说很难说服别人的!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乙肝问题,一想到某人说的要通过十年的法律调整才能消除乙肝歧视,简直就是绝望!能争取国家特事特办就好了,诸君共勉吧!

[ 本帖最后由 刘占英 于 2009-9-25 14:38 编辑 ]
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9-24 19:00     标题: 这是网上查到的资料,楼主有误呀

 我国被称为乙肝大国。据统计,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有1.4亿之多,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虽然我国乙肝人数众多,但并非都是与病人接触感染而得,绝大多数(80%左右)来源于家族性的垂直传播。因此,乙肝传染病已被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列为重点监控的疾病之一,而做到有效地预防该病的发生应从阻断乙肝病毒的垂直传播做起,从而将该病有效地控制在源头。

  乙肝病毒的垂直传播包括母婴传播和父婴传播。有关母婴垂直传播的途径及相应的防治方法国内外已有较深的研究。

  最近,在国内的有些研究结果表明,乙肝病毒垂直传播中,母亲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其新生儿也有可能感染乙肝病毒。据专家解释,事实上乙肝病毒的父婴传播的几率比母婴传播还要大,而且更容易造成终身携带,但乙肝病毒的父婴传播目前仍然被认为是传染病的一种传染过程,还没有被列为遗传病,通过有效的治疗,可以阻断父婴间的垂直传播。

  究竟什么是父婴传播呢?

  患有乙肝的男性,其精子中可检出乙肝病毒DNA,该病毒存于精子头部细胞浆中,精子进入卵细胞,尽管其母亲无肝炎,但这种受精卵在形成胚胎过程中,乙肝病毒也在不断增殖,使这种子代成为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因而,这种乙肝病毒的传播方式称为父婴传播。

  父婴传播与母婴传播又有所不同,有研究表明乙肝病毒感染的父亲其精子已携带有乙肝病毒DNA片段,这种DNA片段可存在于精子头部的细胞浆中,通过受精,就可以在子代细胞中继续复制,发生子代细胞感染,引起乙肝的父婴传播。此外,即使受精时无乙肝病毒感染,但只要孕期夫妇生活在一起,孕妇仍一直未脱离被丈夫乙肝病毒感染的危险。因为日常生活的密切接触、孕期的性生活等均有可能使孕妇被乙肝病毒感染,进而又可通过父-母-婴的方式感染子代,这其实是一种间接父婴传播。

  当父亲表面抗原、e抗原双阳性者,其所生婴儿的感染几率可达80%以上;当父亲e抗体阳性时,其后代的感染几率为20%左右。胎儿感染乙肝病毒后,除可成为乙肝患者或带病毒者外,还可影响胎儿正常的生长发育,可引起低体重儿、先天性疾病或畸形、流产、死胎等。因此我们应对乙肝病毒的父婴传播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果配偶健康,而HBV感染者是HbsAg阳性,或者为"小三阳"、"小二阳",HBV-DNA阴性并且无任何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肝脾B超未见异常,说明HBV在体内没有复制,传染性极弱,这类HBV携带者是可以结婚的。

  由于直接的父婴传播发生在生殖细胞阶段,因此阻断乙肝父婴传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孕前干预。

  一.新婚夫妇在婚前要进行乙肝检查,无论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乙肝,都应进行积极治疗。待病情治愈无传染或病情稳定后方可结婚育子。而孕前母亲如能成功地将乙肝疫苗免疫至抗体出现,即HBsAb达到400单位以上时,此时就是最佳怀孕时期,可有效地保护孕妇和新生儿,从而可有效地减少感染乙肝病毒的可能性。

  二.孕期中,自孕20周产检起每4周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200IU,可有效地中和孕妇血液中的乙肝病毒,其目的也是进一步加强了孕妇抵抗丈夫乙肝病毒感染的能力,同时减少乙肝病毒父-母-婴传播的机会。

  三.父亲和(或)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其所生新生儿除按规定注射乙肝疫苗外,还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及1个月分别注射高效乙肝免疫球蛋白,一次100IU,以期更好的保护新生儿。

  因此,我们提醒对于夫妻双方仅父亲有乙肝病毒感染依据的病例,应加强宣教,使其对乙肝病毒的传播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更好的配合医生运用合理的方法预防孕妇及子代免受父方乙肝病毒感染的发生。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4 19:1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父婴比母婴几率还大”,这是传染论的自相矛盾!父婴乙肝通过精子怎样传也没有关系,我们证明的乙肝对常人没有影响!那个母婴的我们要把他的证据准确到具体人!
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9-24 19:51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要以科学为依据呀,你可能因为男女的两条染色体组合,2*2=4的结论是25%吧,这也太简单了吧?就是遗传病了呗?绝对不传染?那公用针头怎么传染的?血液怎么传染的?这些东西你光说服自己不行呀,愿望是好的,但要切合实际呀!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24 21:04

感染了乙肝,注定了一生的不幸命运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09-9-24 21:10

总觉得楼主的言论怪怪的,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染已从法律上得到肯定,根本不需要为此而去争论,是不是?
现在谈论的问题已经转向,我们在要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改时,确实花了很多时间搜集"不属消化道传染"的资料.现在已经根本没有必要用你自己的观点去与人辩论.直接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就能说清的.
我们现在的焦点是想办法去除体检中的乙肝标志物项目.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4 23:09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那个父婴25%是博士刘士敬他们的科普资料的数据!至于针头注射传染等,人们拿不出确确实实的证据!人们对传染早已先入为主,讨论起来确实很难,因为彼此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根本不一致!我们是从根上来讨论,很多人是从半道上来讨论,难免谈不到一块儿。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4 23:10

不幸来源于人们认识的不正确!人们对乙肝的结论太主观了!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4 23:16

不是我的言论怪,我只是正常提出我的质疑!我又没有你们大家那样的能力为消除乙肝误解做更多的事,只能从传染的错误结论这方面或许能给大家帮点忙!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9-24 23:36     标题: 我来回答你

1.传染病的定义读又闹不闹?不闹,赶紧回家看书,别再着跟秋后的蛐蛐一样瞎嘟噜!
2.各个年龄段暴露乙肝病毒结果不一样,读又闹不闹?不闹,赶紧回家看书,别再着跟盛夏的蝈蝈一样瞎呱噪!
3.精子携带乙肝病毒,是精子表面带还是DNA带,读又闹不闹?不闹,赶紧回家看书,别再着跟入冬的黄蛉一样瞎哼唧!
4.刘士敬说,父婴传播有60%,可没说清楚有3条
100个精子60%带病毒?
100个爸爸60%孩子感染?
100个乙肝娃娃60%是大三阳爹?
你有意见找他算账去,这个数我不认账,我的数据,父婴传播要命也超不过30%,

理由很简单,一个人乙肝了,定是别人传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至少10%
老爸传60%,老妈只剩下传30%,算起来父婴传播倒比母婴厉害?
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9-24 23:59

都是战友,讨论些东西而已,我对这个是外行,要是有得罪的地方,像刘占英战友道歉,,也不是学术讨论,,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的病而已,请别介意,,楼上的战友也请整些鼓鼓叫的啥的,,看得莫名奇妙,,呵呵,,俺学术讨论也够不上,,就是想知道这个结果而已,咱就简单一点,请直说咋回事就行了。
我考的资料就是在网上搜的,,如果精子的头部确实含有病毒的话,,我觉得父婴传播没什么难理解的呀,本身受精卵就是个细胞,,病毒dna再侵入细胞核,繁殖,再分散。。。父婴传播的60%是概率吧,,就是100个父亲是乙肝的话,60个孩子会是乙肝,我这么认为的。
母婴传播我认为如果是卵子不带病毒的话,,很容易理解,,怀孕时血液并不相混合,,所以只有感染了或脐带血接触了可能感染。
我奇怪的是 为啥精子带病毒,卵子不带么?请楼上的专家解释?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00:25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一个说不清道不明不是对乙肝同胞负责任的做法!人人都说要对非乙肝负责,可是有些人从来没有考虑过怎样对乙肝负责!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00:31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对于我的言论尽管批驳!对于王医生的言论,他这种中英混合的言论,我也没大看懂!他有时调侃的很厉害,有时候看不懂更好!
作者: 金华老农    时间: 2009-9-25 10:18

我也认为乙肝是遗传的,在现实中我们所了解的阳性人都是以家族式存在的,去年我们这里的成年人都做了体检,从体检反馈单上看,没有夫妻同是阳性,却有父子或母子是阳性,只要看到谁是阳性,再看其家族的(男女双方家族)人员,就会有阳性者,不知道这样的现象医生们如何解释?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9-25 10:29

我所知道的五对夫妻,其中有一方是携带者,没有一个将对方传染上的,这是为什么?
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9-25 10:53

关于性传播,,好多人都抱着不太肯定的态度,,也有的学者说性传播不对,因为量很小,成人免疫力强,可能相当于打疫苗了,,反而不感染了。
父婴传播是精子头部有病毒dna,,受精卵根本没有免疫力,,所以可以繁殖,进而感染。
遗传的说法,我认为不对的,,那你说要是遗传就和染色体有关吧,,那是x还是y?带这个基因?那就应该只是男孩或女孩得了,而且几率是比较固定的,,但是人家国外,比如日本,,是下降趋势的。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09-9-25 14:04

不光是盲人摸象,还有很大原因是人为不科学的宣传,比如说卫生部的前食品安全法
和一些不良医生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09-9-25 14:13

原帖由 刘德华2007 于 2009-9-25 14:04 发表
不光是盲人摸象,还有很大原因是人为不科学的宣传,比如说卫生部的前食品安全法
和一些不良医生

军长先生,是食品卫生法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14:19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只有乙肝是基因遗传的表现,才能解释乙肝现象!假如乙肝是病毒,只有黄种人受害,黄种人就成了不排斥乙肝的“劣种”,可是现在帮乙肝说话的人还是太少呀!什么时候人们才能觉醒呢?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14:21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传染论者看到的只是钱,解释不了的乙肝问题,他装作视而不见!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14:27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乙肝数量问题不能同时解释父婴乙肝和夫妻乙肝中的表现!请再思考一下!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14:29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有些赞同传染论的人除了钱,其它的什么也不想要了!他管你乙肝的死活呢!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5 14:33     标题: 回复 18# 的帖子

准确的说确实是〈食品卫生法〉,我理解他的意思。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6 14:14

乙肝的“生力军”是大学生等高学历的人,乙肝的“后台”是道义同胞!假期在网络上应该会出现又一个乙肝热点!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6 16:00

我们需要更多不怕暴露身份的战友站出来!卫生主管部门虽然面对今天的乙肝现状也认为以前有些地方不恰当,但是他们不好意思自己否定自己以前的某些行政行为,另外道义同胞也想帮助乙肝,但是他们都需要一个解决乙肝问题的事由!敢于站出来的乙肝同胞应联合起来,在国庆过后,共同制造这样一个事由,但绝对不能违法!我们敢站出来的战友好像不是很多!

[ 本帖最后由 刘占英 于 2009-9-26 16:01 编辑 ]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9-26 22:28

你看,有人搭理你么?
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9-2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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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9-26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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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6 23:11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与我站在一个角度思考问题的不多!我这样的观点有时与医生探讨比和乙肝同胞探讨还容易!不过王医生的持什么样的观点我也很明白!

[ 本帖最后由 刘占英 于 2009-9-26 23:13 编辑 ]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6 23:12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你这个回复手法一看就知道你是谁了,最好改一改!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7 17:00

父婴、母婴乙肝是每个年龄的乙肝多数,只要这种情况是一种普遍规律,乙肝就从来没有大规模流行过!乙肝的增加是以上一代向下一代的遗传为主要形式,这根本不符合传染的规律,哪有这样的传染呢?传染之说必然是错误的!
作者: 金华老农    时间: 2009-9-27 17:28

因为在80年代以前没有没有检测更没有疫苗,人们也不知道什么澳抗阳性,其实只古以来的自然人中就有一部分人体存在着这种血液,由母婴,父婴及经血液传播下来了,80年代以前打预防针又都是共用针头,由于在5,60年代国家提倡发展人口,使得我国人口急剧大增,携带者也就自然增加了,而9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由于有了疫苗,阻断技术,携带比例就少了,至于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的大多是年轻携带者呢?那是因为中老年携带这都有了稳定的工作或退休,极大多数又是农村的,他们不会因体检带来麻烦,自然也就不会暴露了,但现在的年轻携带者却因在入学,入职都必须要经过这方面的检查,这样就一个不漏被筛查出来了,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7 19:30     标题: 回复 32# 的帖子

基本赞同您的说法,事情应该就是这样的!针头之说存疑!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8 20:16

有人比较夫妻性行为与性乱的乙肝差异,推定性乱感染的病毒数量多。这样解释是不合适的。父婴乙肝难道也是因为比夫妻之间感染的病毒的数量多?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29 17:50

传染之说解释不了乙肝现象!有哪一个相信传染的人详细思考过传染的证据?你是怎样用事实验证传染的证据的?传染的规律是什么?只要按你说的条件,得不到你所说的结果,那么你所得出的结论就是错误的!有哪一个传染论者敢说,按我说的条件,某某人一定会得乙肝?
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9-2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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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30 11:52

病毒的概念是根据它对人的影响来定义的,只有这种微小生物对人有伤害才能定义为病毒的。人体内只要病毒存在,伤害会一直持续,最后终究要发病!  而乙肝是这样吗?乙肝与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有无乙肝、体内乙肝数量的多少都不是是否发病的标准,所以乙肝不能称作“病毒”!  如果人们在病毒、传染的前提下维权,你所做的科普宣传,在某些根本不提乙肝的地区,反而有助长歧视之嫌! 这样的话可能有的乙肝同胞不愿听,不愿听就按你的做,我相信长久下去人们会有体会的!
作者: 614    时间: 2009-9-30 12:22

原帖由 刘占英 于 2009-9-30 11:52 发表
病毒的概念是根据它对人的影响来定义的,只有这种微小生物对人有伤害才能定义为病毒的。人体内只要病毒存在,伤害会一直持续,最后终究要发病!  而乙肝是这样吗?乙肝与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有无乙肝、体内乙肝数量的多少都不 ...

我一直不用自己的事例去说乙肝病毒是怎样传染的.因为任何人都不相信.
但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对待乙肝的态度,中国疾控中心的权威论述都已明确说明.

传染不传染,不是你我说了算,一个眼睛有问题的总是说,一个眼睛就是好,打枪更准确.你信吗?
我希望政府拿出真格的,不要让乙肝人因为体检而害怕,不要因为体检而把这群人列为"乙等人".
我本不想回复这种争论并没有意义的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非常明确地说明了。
楼主能积极维权,大家都很感动。也感到力量在增大,但把时间花在这争议上确实是一种浪费。
共勉!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9-30 12:44     标题: 回复 38# 的帖子

我知道您是维权前辈,本人由于能力限制,做不到大家那样优秀。搁置争议,异曲同工吧!
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9-3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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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9-30 19:13

原帖由 热血狂派 于 2009-9-26 22:52 发表
官话评价乙肝的传染性是出自对乙肝人群的一种保护~不要把好心当驴肝肺~更不能给脸上鼻梁~~并不是所有乙人都认为不传染~~别太无耻了~~~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别有用心~~ ...


这种观点不知道是怎么出来的?我们在讨论的是事实,是科学,你的意思是说官方说的乙肝传染途径是为了保护乙肝人群而编造的假话了呗?啥叫给脸上鼻梁?-----如果真是平常接触可以传染,我们会主动要求隔离乙肝人群的,但如果不是,那么就不应该这么说乙人,更不能歧视!   怎么叫别有用心?谁还憋着去害人呀?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10-5 18:03

传染是无序的,但是能够形成传染的条件是固定的,乙肝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必然会形成传染呢?  这个“必然”是推断“可能”的前提!  你害怕可能会被传染乙肝,你没有这个100%的传染乙肝的“必然”事实存在,你怎能推断“可能”会被传染呢? “可能”是指某种行为有达到“必然”的条件而形成传染的可能。由“必然”可以推断“可能”,但是由“可能”推断不出“必然”,因为它缺少一个“排除其它”的过程。国际上由“性乱者乙肝多”得出“乙肝传染”,就是这样一种由“可能”得出“必然”的错误!   乙肝传染论者有谁能够说出乙肝必然能够传染的条件?别说找出这样的事实,就是假设一下,在父婴乙肝、母婴乙肝、夫妻性行为、性乱、注射毒品几种行为中都不能获得合理解释!  谁愿给出必然能传染乙肝的条件?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10-5 23:24

一妇人有一双幼小儿女,其一为乙肝。请问十三亿同胞这个乙肝孩子怎么办?
作者: 614    时间: 2009-10-6 00:25

楼主有时间写这个,还不如花点时间写邮件,如何?
既浪费了你的时间,也浪费了他人的时间,多可惜啊.
此贴就让它沉了吧,发邮件至少还可能有用.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10-6 00:28     标题: 回复 44# 的帖子

听你的吧!练习练习写邮件!
作者: 小飞马    时间: 2009-10-6 01:03

原帖由 热血狂派 于 2009-9-26 22:52 发表
官话评价乙肝的传染性是出自对乙肝人群的一种保护~不要把好心当驴肝肺~更不能给脸上鼻梁~~并不是所有乙人都认为不传染~~别太无耻了~~~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别有用心~~ ...

如果说刘占英是换个角度维权,给战友以支持,热血狂派就是用屁股思考,“官话评价乙肝的传染性是出自对乙肝人群的一种保护”,你哪来的证据,为了1个人,而牺牲10个,政府可能这样做吗???
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10-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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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10-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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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10-6 22:14     标题: 回复 48# 的帖子

其实正确认识乙肝,谁也不要牺牲什么!大家都会使自己的人生少做一些无用功,而使人生更有一些意义!对于骗子都是如此,贪一时之利,误解消除后,心内有愧,能活得舒坦吗?我坚信我没有判断错,认同者还不太多,另外也想给其它维权方式让路,所以先把自己的话题搁起来!
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10-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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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10-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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