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驳陈一舟的“乙肝歧视不能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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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奥妙123
时间:
2009-9-22 12:54
标题:
驳陈一舟的“乙肝歧视不能矫枉过正”
原文:
http://www.humanrights.cn/cn/rqlt/rdpl/mswl/t20090921_494626.htm
中国人权网的主编:
你好!
这段时间人权网陆续发表了一些乙肝携带者的来信,在你的回信中我们也发信你很支持携带者的悲惨遭遇,真是让我们很感动,以为人权网是一个真真正正关注乙肝歧视,呼吁有关部门立法制止乙肝歧视的有责任的网站。可是前段时间你们在网站上登了陈一舟的《乙肝歧视不能矫枉过正》,不知道贵网站是怎么想的,是觉得他说的对呢还是想搞平衡,支持了我们这些HBVER之后再转去支持那些所谓的健康人群。如果说是后一种,哪只能说贵网站是一个不负责任没有立场的网站,如果说是前一种,那请你容许我来驳斥陈一舟的谬论,并且请贵网站加以刊登,消除民众误会。
他写的这篇文章中的很多论断和观点都显然是作者凭空想象或道听途说,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和科学依据却强加“医学研究表明”等,给人第一印象作者至少是个不诚实的人。多的不想说了,下面只看看他所说的一些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
第一个观点:“医学研究表明,乙肝病毒的传播除了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之外,日常密切接触也是传播途径之一:“包括一起吃饭,生活当中只要皮肤黏膜有受到损害,那就有可能被感染。”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一个持有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饭店做厨师,他在切菜时不小心割破了手指,这种状况难免会发生。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旦从事与公共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行业,这些病毒传播上的“意外”和“可能”如何来防范将是一个巨大的难题,起码需要配套的制度加以规范。 ”
请作者说清楚一下是哪个医学机构研究表明的?是哪家医院?哪些专家?这个结论是你在哪个正规权威媒体上获取的?如果不是凭空臆造,就请作者如实回答上面问题,否则就是在信口开河,不负责任。而事实是即使割破手指一般也不会传染乙肝,因为乙肝病毒是血液传染,即使是血液通过消化道也不会传染乙肝,况且割破手指进入食物的血液中病毒量度一般也不会达到传染量度,而成人则更不容易被感染乙肝,如果打了疫苗并且产生抗体即使血液接触,一般也不会被感染乙肝。请看看下面这些权威资料:
乙型肝炎病毒是通过血传播,不经消化道传播,握手、共同进餐、共用办公用品等日常生活接触是不会造成乙型肝炎病毒传播的(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乙型肝炎不会偶然性的传播,并且乙型肝炎不会通过打喷嚏、咳嗽、拥抱以及食用由乙肝病毒感染者准备的食物而传播。(美国乙肝基金会)
首先在科学上就站不住脚,而且陈一舟列这么多偶然因素有意思吗?要真这样说,陈一舟敢保证他自己没有任何疾病吗(脚气,痘痘,狐臭,痔疮,咳嗽)?假如说他有脚气,那么我觉得可以将它丢到监狱里关起来,因为他会危害地球的安全。因为我可以列很多无谓的巧合:他正好没穿鞋踩到了一只蟑螂,正好由于现代社会的工业化学污染,在加上正巧那天太阳活动剧烈,电磁风暴强烈,这个蟑螂产生了变异,变成了一个哥斯拉式的怪兽,全世界的军队都拿它没办法,然后地球被毁灭了。陈一舟对地球的危害这么大,我们没有将他人道毁灭而只是关起来是不是很“仁慈”了?陈一舟也许会说是无稽之谈,难道他的那些假设就有稽了?
第二个伪论断:“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约占总人口的10%,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就业权和教育权自然需要保障。但相对而言,还有数量更加庞大的非乙肝人群也有着强烈的权利诉求——保证健康和知情的权利。”
首先明确每个人都有保证健康权和知情权的权利,但是这与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是两回事,因为一般接触或共同进餐不会传染乙肝,携带者从事这些行业并没有威胁其他人的健康,如果真的危害到了大家的健康,国家不会让我们从事食品业。所以乙肝是个人的隐私,也不在知情权范围。以自己有知情权为由,强行揭露别人的个人隐私也是犯罪。他一个所谓的知情权就要知道我们是携带者,那我们同样也以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为确保我们呼吸的空气不被他污染为由,要求知情权知道他的一切病史:有没有脚气,痔疮,痤疮,皮癣等一切和身体相关的资料。
第三个错误说法:“但在我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当中,绝大多数人都在跟正常人一样的工作生活,这也是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在携带者就业生存境况这方面,不是乙肝携带者或患者没有亲身经历过乙肝被歧视的人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反问一句:如果绝大多数人都在跟正常人一样的工作生活。浙大周一超为什么能被逼的走投无路,愤而杀人?难道几乎所有的公司单位都在检查乙肝标志物并且开除乙肝员工,也是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吗?试想如果你现在是乙肝,并且被公司强行体检,公开检查结果,进而开除,你就不会在这里说这些无良的话了,一定也和我一样在为这样不负责任文章写这些文字。没有谁知道我们携带者的痛,一个人连就学就业的权利都没有了,何来矫枉过正之说?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乙肝歧视不能怪社会太冷漠,和政府错误的政策,立法的缺失,科普的不足有关。一些不法医院和药商为了谋取暴利(1.3亿的市场),肆意夸大乙肝对个人和对社会的危害,造成了公众趋利避害本能的恐惧。而国家立法的不全,使得这些人即使做了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都不会像夸大HIV的危害那样受到法律制裁,使得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我们这些乙肝携带者和患者都是弱势群体,既没有自身强大的能力,也没有国家法律的保护,面对这些掌握着话语权的所谓专家学者只能愤怒在心口难言。我们只能靠一些有良心的媒体,学者呼吁社会理解我们,保障我们合法权益。媒体上任何不实的言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将使我们维权的道路更加艰辛。希望贵网站能将我的邮件在贵网站上发表,可以适当的修改,我将时时关注。从以前贵网站刊登我们的信件可以看出贵网站是一个有良心的网站,希望你能关注我们,为改善我们的境遇提供一点帮助。
主编,整封信件我的语气可能有些过激,希望你能原谅,因为你也许无法了解我们的悲惨境遇,我有学历,有能力,就是因为这携带者的原因至今无法就业,只能在家虚度年华,我们只是要一个正常就业的渠道,一个生活在阳光下的权利。
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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