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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做第三种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08     标题: 做第三种人

我总结吧

有两种人不太容易受到伤害

[ 本帖最后由 眼是水波横 于 2009-9-21 23:11 编辑 ]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9-21 23:11

连前两种都不知道,更不知道第三种为哪种了……
作者: hong201314    时间: 2009-9-21 23:11

怎么有点深奥?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12

第一种呢,是“空人”,就是没心没肺的人啦。
就好像射雕里面周伯通发明的“空明拳”,空碗盛饭,空屋装人,所以别人打过来的拳脚,施展过来的招术,都如同打在了空的地方,不着痕迹,不会伤到筋骨。

但是“空明拳”是很厉害的武功,所以”空人“不易受伤,却是很容易伤人的。

[ 本帖最后由 眼是水波横 于 2009-9-21 23:16 编辑 ]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14

第二种呢,是那种受过很重伤害还没有自杀的人。
这样的人哪,因为伤得太重,体无完肤,肉也都被打烂了,血也流干了,只剩下强韧的神经还在支撑着。
因为血肉皆无,所以此消彼长,神经越来越强韧,所以这样的人很不太容易再受伤害的。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15

可是我想了又想,

想了再想,

还是决定做第三种人
作者: 不如    时间: 2009-9-21 23:25

眼波,,,,等你总结,取经!
作者: 荒废    时间: 2009-9-21 23:28

女人太聪明也是一种悲哀。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28



没了

就这么些

这两种人以外的通通是第三种人啦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29

原帖由 荒废 于 2009-9-21 23:28 发表
女人太聪明也是一种悲哀。



你说得一定不是我

因为这两天我天天被人骂我笨哪
作者: 不如    时间: 2009-9-21 23:31

,,,,,,,,,,,还是第三种人比较多啊,起码得80%!哈哈,,,,
作者: ruixuefenglan    时间: 2009-9-21 23:34

分界线明显么?
作者: 不如    时间: 2009-9-21 23:41

原帖由 ruixuefenglan 于 2009-9-21 23:34 发表
分界线明显么?


常人一般看不出来!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42

原帖由 不如 于 2009-9-21 23:31 发表
,,,,,,,,,,,还是第三种人比较多啊,起码得80%!哈哈,,,,

无意识地去做和有意而为之还是有区别的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9-21 23:42

原帖由 ruixuefenglan 于 2009-9-21 23:34 发表
分界线明显么?

一定会有重合区的

是相互交叉的圆
作者: 蜡笔    时间: 2009-9-22 08:55

还以为你要去读博了呢
作者: 思潮    时间: 2009-9-22 12:04

原帖由 蜡笔 于 2009-9-22 08:55 发表
还以为你要去读博了呢


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者: 思潮    时间: 2009-9-22 12:04

还是第三种好,我也想做第三种人了
作者: 叶儿    时间: 2009-9-22 13:25

我做个普通人·····
作者: 5146    时间: 2009-9-22 19:28

小孩是第一种
老人是第二种
余下的是第三种
作者: 问123    时间: 2009-9-22 21:57

一直以为:真正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是神,不是人。是人,想哭的时候就放声哭,想笑的时候就大声笑。只是哭过、笑过后,一定要记得自己来时的路,不能陷入一种情感状态中出不来。那就糟了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9-23 11:26

原帖由 水之心 于 2009-9-22 21:57 发表
一直以为:真正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是神,不是人。是人,想哭的时候就放声哭,想笑的时候就大声笑。只是哭过、笑过后,一定要记得自己来时的路,不能陷入一种情感状态中出不来。那就糟了 ...


偶属于后者,呵呵.
作者: baw123    时间: 2009-10-3 21:21

怎么这么多美女。。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每个人对伤害的定义不一样,也就无所谓什么几种人。
伤害有多少种,就有多少种人。
作者: 八级木匠    时间: 2009-10-3 22:16

有七情六欲的人
作者: 怪螳螂    时间: 2009-10-4 14:15

透彻!俺不小心做成了边缘人!
作者: ^.^    时间: 2009-10-8 00:32

吓我一跳!还以为第三种人是小三呢。。。
作者: 狼烟起    时间: 2009-10-8 08:45

我看成“做第三者了”。
作者: 心灵之光    时间: 2009-10-8 10:01

分类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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