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人权网刊登了我的驳陈一舟的“乙肝歧视不能矫枉过正” [打印本页]

作者: cwp850607    时间: 2009-9-21 18:36     标题: 人权网刊登了我的驳陈一舟的“乙肝歧视不能矫枉过正”

http://www.humanrights-china.org ... 20090921_494626.htm
不知道人权网是个什么意思?两种意见都登
不过还是赞一个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09-9-21 18:52

写的实在是太好了,驳斥的他体无完肤,呵呵
那个什么陈什么舟有种就继续他的所谓的“矫枉过正”,道听途说正是这些人包括有些所谓的专家(什么文学家,马列主义家什么的)一贯的伎俩-------都来表达所谓的“专家意见”
作者: yangangw    时间: 2009-9-21 19:01

写得太好了!
作者: jiji1358    时间: 2009-9-21 19:21

写得好!有理有据!
乙肝病毒携带者中英才太多了,国家要是放弃了这些人,可以说是重蹈覆辙搞了一次5年的文化大革命!
作者: smimi2009    时间: 2009-9-21 19:32

顶,好样的啊,简直就是埋没人才
作者: liwangdong    时间: 2009-9-21 19:33

支持楼主!!!!!!!!!!!!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9-21 19:41

呵呵,权益版的战友可以去人权网的特约评论员了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09-9-21 19:51

好极了
作者: jackylee123    时间: 2009-9-21 20:12

写得很有文彩,拨得那个什么一舟体无完肤
作者: 相照09    时间: 2009-9-21 20:20

感谢楼主的绝妙文笔!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09-9-21 20:35


作者: navyl_2006    时间: 2009-9-21 20:35

写得好,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9-21 20:3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崇拜你,建议版主加精!!!!
作者: weiwei11278    时间: 2009-9-21 20:41


很好
说出了我们的心声
作者: yanlikehao    时间: 2009-9-21 20:51

写的好。。。。。。。。
作者: huajian720    时间: 2009-9-21 20:52

人家是站在中立的态度,对任何事估计都不会一边倒,很正常
作者: 阳关Boy    时间: 2009-9-21 20:53

文笔不错,很有鲁迅的味道。
作者: annny    时间: 2009-9-21 21:01

兄弟你太有才了
作者: shipuhehe    时间: 2009-9-21 21:18

佩服佩服
作者: 木糖醇啊    时间: 2009-9-21 21:27

写的实在是太好了,驳斥的他体无完肤,呵呵

作者: besure    时间: 2009-9-21 21:37

楼主,怎么才能发到人权网上去?我有空也去发表几篇,呵呵
作者: R3856387    时间: 2009-9-21 21:42

咱们这个队伍中能人真不少啊,不怕笑话,本人现在连电子邮件都发不来,也就最多留个言什么的,惭愧得很哪。
作者: tiezhuliu    时间: 2009-9-21 21:51     标题: 其实中国太多无知的人,急需科普

其实中国太多无知的人,急需科普
作者: 我是一片海    时间: 2009-9-21 21:53

真是太棒了,说的太好了
作者: 春天的希望    时间: 2009-9-21 21:55

写的太好了!大家看到了写信发邮件是很有作用的,所以积极参与维权是有效果的,促使最终删除乙肝标志物早日实现
作者: lookseesee    时间: 2009-9-21 22:01

陈**的心理分析的好透彻。。不调查,不研究就出来放话的后果就是这样。
作者: cwp850607    时间: 2009-9-21 22:09     标题: 回复 21# 的帖子

给人权网主编发邮件,不少战友都写过[email protected]
作者: fkgov    时间: 2009-9-21 22:31

什么是人权
什么是

TMD来告诉我
作者: 幸福悄悄来    时间: 2009-9-21 22:36

论坛里人才真多啊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21 22:38

难道人权网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开口说话?
作者: 614    时间: 2009-9-21 22:48

精辟,写得太好了,楼主是一个用实际行动维权的人.
作者: qqad    时间: 2009-9-21 22:57

支持,关注。。。。支持,关注。。。。支持,关注。。。。
作者: caa    时间: 2009-9-21 23: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uajian720    时间: 2009-9-21 23:16

原帖由 fkgov 于 2009-9-21 22:31 发表
什么是人权
什么是

TMD来告诉我


我他妈来告诉你,少在这里废话,多维权就有人权了!!!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9-21 23:34

楼主写得好!!1.3亿都感谢你!!!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09-9-22 05:59

写得太好啦,楼主真是太有才啦
作者: 乔丹    时间: 2009-9-22 09:04

原帖由 奔跑者 于 2009-9-21 22:38 发表
难道人权网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开口说话?


我觉得民主就是这个意思吧。。。让所有的人都有表达的权利
作者: rogers    时间: 2009-9-23 10:38     标题: 回复 37# 的帖子

确实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有开口说话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有位名人说过一句话,“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作者: 思考者    时间: 2009-9-23 11:27

很好 佩服 就需要这样的公开批驳
作者: 锄头    时间: 2009-9-23 12:07

新华网, 中国网, 浙江在线均有陈一舟文载播!恶劣影响不小呀
作者: 政府救救我    时间: 2009-9-23 12:22

无良的砖家,1.2亿乙肝齐齐吐口水淹死他,愤努!
作者: 政府救救我    时间: 2009-9-23 12:22

无良的砖家,1.2亿乙肝携带者齐齐吐口水淹死他,愤努
作者: ABC007    时间: 2009-9-23 12:53

有才!!! 支持你,好文章!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9-23 13:01

楼主——你好伟大啊!!!把那个“陈一猪”驳得体无完肤·······这下“陈一猪”无地自容了吧······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9-23 13:02

还有——楼主真的是学术渊博········墨水多·······
作者: chensn1    时间: 2009-9-23 14:16

文章写的好,鼓掌支持!
作者: 热心老三    时间: 2009-9-23 16:21

欢迎多发这样理性文章,不搞人身攻击,客观摆事实讲道理,这样的好文章,媒体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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