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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卫生局答复 [打印本页]

作者: gsteven    时间: 2009-9-18 20:21     标题: 上海卫生局答复

http://wsj.sh.gov.cn/website/category/jzxx.shtml#errorlink
流水号46735
一个星期就答复了!
问题: 建议取消食品行业健康证体检中的乙肝检测  
内容: 尊敬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二○○九年七月二十开始实施,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目前法律没有禁止乙肝从事食品行业,那么在食品行业健康证体检中也就不需要检查乙肝项目。而且贵局应该知道,杭州和合肥已经在9月1日和9月3日分别给两名乙肝携带者(大三阳)颁发食品行业健康证,并且这个消息也引起了央视等电台,新浪等新闻网站,法制日报等报纸的密切关注,同时卫生部官员表示:并且很快,吉林省卫生厅副厅长就明确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省卫生厅副厅长张义说,无需任何通知,一切都该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执行。网址:http://news.sohu.com/20090903/n266411625.shtml 同时南昌市从8月1日起,乙肝病毒携带者已能办到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江西南昌市今年8月1日起,已实行办理健康证可以不查乙肝五项(即不查被检者是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网址:http://www.jxnews.com.cn/xxrb/system/2009/09/05/011198258.shtml 那么,作为全国都作为榜样的上海市,目前乙肝携带者还不能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并且体检中还要检查乙肝项目,会让别的省份怎么看待呢,如果市长知道这一情况,又会怎么看待自己的卫生局呢?因此我们强烈建议:1 尽快取消食品行业健康证体检中的乙肝项目 2 对于贵局在2007年出台的规范体检中乙肝检测的通知,表示感谢,但是还需要尽快再出一则通知,就是《关于禁止包括食品行业在内的常规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要求上海各医院和体检中心不得将乙肝列入招用工和福利体检当中,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该劳动者职位必须检查乙肝和相关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的书面证明方可检查乙肝,并且不允许在招用工和福利体检因个人自愿而检测乙肝,如个人需要检测乙肝,可以到门诊部门检测。因为企业会要求个人自愿检查,个人为了工作,只能被迫自愿,体检结果出来之后,就算结果只交给本人,用人单位也会要求个人把结果交给用人单位,这样等于是所有用人单位都可以变相检查乙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通知要下发到上海所有医院和体检中心,还有上海外服公司和中智公司,并且在通知下发一个月之后,由上海卫生监督所专项检查执行效果,为期3-6个月,对不执行单位实行处罚,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亿乙肝携带者和超过4亿的乙肝携带者和家属正在看着上海卫生局的行动和表率!谢谢!  
回复:
(1)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病毒性肝炎及病原携带者不能发放有关公共场所和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健康合格证。
由于目前本市从业人员在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化妆品行业间调换工作,所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在上述行业间同等有效,故目前还暂不能对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发食品行业健康合格证。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目前我局正抓紧会同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商讨本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发证相关事宜。
(2)对变相检查乙肝的行为,若发现,请您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举报。 上海市卫生局工号: 164

[ 本帖最后由 gsteven 于 2009-9-18 20:23 编辑 ]
作者: liwangdong    时间: 2009-9-18 21:20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18 21:21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18 21:51

1、希望这个尽快能够尽早落实。
2、对于禁查乙肝,上海卫生局的态度是值得赞扬的。希望在执行上能够有力道。相对而言,北京卫生系统的态度,查海去了。

楼主辛苦了!
作者: tiezhuliu    时间: 2009-9-18 23:03     标题: 希望不是只说而不作为

希望不是只说而不作为
作者: 相照09    时间: 2009-9-20 17:09

卫生局说要投诉到体检中心/医院所在地的卫生监督部门:
http://www.hs.sh.cn/wjs/outer/qxzc/index.html

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hbvhvber    时间: 2009-9-20 18:41

希望他们言行一致,别敷衍我们
作者: 相照09    时间: 2009-9-21 22:01

上海的战友,请投诉到:
http://www.hs.sh.cn/wjs/outer/index.html,众人拾柴火焰高!不要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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