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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乙肝病毒携带女今天要领健康证 [打印本页]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9-15 07:04     标题: 南京:乙肝病毒携带女今天要领健康证

http://news.sina.com.cn/o/2009-09-15/030616295985s.shtml
http://news.163.com/09/0915/04/5J7P20L300011229.html


两个小时,乙肝病毒携带者小陈(化名)经历了悲喜两重天。昨天下午,小陈去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申领食品行业健康证,结果因体检不过关被“驳回”,她当场难过得流下了眼泪。两小时后,她又戏剧性地接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的通知,让她次日上午,也就是今天上午八点半去领证。不出意外的话,小陈将是我省首个拿到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我正在制作锦旗,明天给他们送过去”,昨天下午,小陈第一时间给记者发来了短信,告诉记者这个喜讯。
  第一次申领健康证
  被“驳回”
  小陈是南京某高校大四的学生,学的是畜牧兽医专业。眼看就要大学毕业,小陈一想到将来的工作,就忧心忡忡。“现在找工作变数很多,谁也不敢打包票自己将来一定从事什么工作”,小陈说,虽然她学的专业从事和食品有关工作的几率不大,但万一将来有进入食品行业工作的机会,却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丧失了这样的机会,岂不是很可惜。“我看到媒体上报道一个叫雷闯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杭州拿到了国内首个发给此类人群的食品行业健康证后,就决定自己也要去申领这样一个健康证,雷闯现在是上海交大的研究生,他的专业也不是一定要从事食品行业的,但他能领,我为什么不能领?”小陈的话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劲。
  9月2日,雷闯拿到健康证的消息见诸媒体的当天,小陈就来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要求办理健康证。当天,小陈交了76元费用,疾控中心按医疗常规对小陈进行了抽血,并称七天后将有正式结果通知她。9月8日,小陈再次来到玄武区疾控中心,结果被告知,她的体检报告异常,不能发给她健康证。对此,小陈早有心理准备。她拿出了网上下载的国家有关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法律法规,以及雷闯拿到健康证的新闻报道,“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了,条例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小陈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理论道。
  第二次申领
  又被告知“不行”
  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早就看过国家相关新闻报道了,也知道有关法律法规,但作为基层卫生工作人员,他们能做的就是等待上级部门的文件,上级部门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文件下来,他们基层也不敢乱来。可能是为了给小陈一个安慰,玄武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让小陈次日再来复检一下,看看复检的结果如何,再决定下一步的事。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小陈知道即使复检,自己的结果也不可能和普通人一样完全正常的,但不愿放弃的她仍然抱着一线希望,于次日到疾控中心进行了抽血复检。昨天是复检出结果的日子,小陈到底能不能拿到健康证,谜底就要揭晓。昨天下午两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小陈来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让小陈再次失望的事情发生了,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给她出具了一份体检异常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她的两项指标都不合格,不能发证给她。
  面对这份报告,小陈的情绪有些激动。“肠道传染的疾病不能从事食品相关行业,乙肝不是肠道传播的,我为什么不能拿健康证”,小陈越说越激动,最后摘下眼镜哭了起来。“我父母辛辛苦苦把我养大,供我上大学,我要是因为乙肝的原因,工作都找不到,就太对不起他们了”,小陈的哭诉令人心酸。看到小陈伤心的样子,玄武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有些尴尬,“不是我们不愿发证,实在是因为上级文件没下来啊”,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语气透着无奈。
  两小时后
  申领突现转机
  随后,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帮记者联系了他们的一位顾姓分管领导。这位顾姓领导因家中有事不在南京,她在手机中说,虽然有了法律法规,但上级部门文件下发之前,他们的确不能擅自做主,要请示上级部门才能做决定。见此,记者便和小陈离开了疾控中心。但一个多小时后,事情突然出现了令人意外的转机。下午四点多,记者突然接到了小陈的短信,称疾控中心通知她次日上午,也就是今天上午去领健康证,她正在赶制锦旗,准备在领证的时候送给疾控中心表示感谢。
  “真没想到,竟然成了”,小陈说。在祝贺小陈的同时,记者问她此刻的心情,她说,高兴中夹杂着一丝难过。高兴的是自己的愿望实现了,难过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办个健康证竟然这么艰难,要经历这么多波折。希望社会能正确认识乙肝,给予乙肝病毒携带者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不要歧视我们,正常的接触是决不会传染乙肝的。”玄武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确实没有把乙肝列为从事食品行业的禁入标准,但条例也同时提到了“有关检查项目由各地方自行制订”,在江苏省的文件没出台之前,作为基层卫生部门在实际中确实很难操作。“我们已经听到消息说,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很快就会有具体说法了,到时能还是不能就很明确了。”
  本报记者 罗双江 文/摄
  ■相关链接
  全国乙肝病毒携带者
  他第一个领到健康证
  雷闯,浙江大学一名大四毕业生,自幼就是“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7月24日,雷闯看到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为验证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得到真正的尊重和保护,他利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申请“健康证”,最终在9月1日,成为全国第一个被授予健康证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从事食品行业的资格。综 合
  ■编辑视点
  领到健康证之后呢?
  就在一个多月前,卫生部发出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给乙肝宝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可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他们在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壁垒正一点点地被打破。
  我们当然应该为这两个乙肝病毒携带者领到健康证而喝彩,但编者更关心的是,他们领到证之后呢?像本文中的小陈,如果她去一家餐馆应聘,她能如愿获得工作机会吗?如果她如实相告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招聘单位会不会闻之变色,断然拒绝她?要知道,社会上对乙肝可是有着根深蒂固的恐惧。编者认为,从制度层面而言,一方面要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的权利,一方面也要切实给他们拓宽就业渠道,如开辟更多适合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工作岗位,给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用人单位一定的补贴等等。
  编者希望看到的下一则新闻是,一家单位招聘,小陈在公开自己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的情况下报名,应聘成功。茂川

[ 本帖最后由 bulvo 于 2009-9-15 10:36 编辑 ]
作者: 风儿与妍儿    时间: 2009-9-15 07:16

好感动。期待小陈今天拿到证。江苏的这块坚冰也许会因此消融。
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09-9-15 08:20

小陈是论坛里的 谁啊 ?
作者: 寂寞的CD机    时间: 2009-9-15 08:23

感谢楼主的努力,早日拿下江苏全省。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9-15 08:42

呵呵,就是小龙吧,不简单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09-9-15 09:15

看来声泪俱下也管点用的,呵呵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15 10:14

原帖由 0012345 于 2009-9-15 09:15 发表
看来声泪俱下也管点用的,呵呵


小龙是个坚强的姑娘。
作者: 快乐必胜    时间: 2009-9-15 10:44     标题: 钟山风雨起苍黄

盼南京解放!江苏解放!全国解放!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15 12:22

今天没有拿到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9-15 12:32

尊敬的厅长:


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0053946.html

两个小时,乙肝病毒携带者小陈(化名)经历了悲喜两重天。14日下午,小陈去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申领食品行业健康证,结果因体检不过关被“驳回”,她当场难过得流下了眼泪。两小时后,她又戏剧性地接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的通知,让她次日上午,也就是今天上午八点半去领证。不出意外的话,小陈将是我省首个拿到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我正在制作锦旗,明天给他们送过去”,昨天下午,小陈第一时间给记者发来了短信,告诉记者这个喜讯。

  第一次申领健康证

  被“驳回”

  小陈是南京某高校大四的学生,学的是畜牧兽医专业。眼看就要大学毕业,小陈一想到将来的工作,就忧心忡忡。“现在找工作变数很多,谁也不敢打包票自己将来一定从事什么工作”,小陈说,虽然她学的专业从事和食品有关工作的几率不大,但万一将来有进入食品行业工作的机会,却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丧失了这样的机会,岂不是很可惜。“我看到媒体上报道一个叫雷闯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杭州拿到了国内首个发给此类人群的食品行业健康证后,就决定自己也要去申领这样一个健康证,雷闯现在是上海交大的研究生,他的专业也不是一定要从事食品行业的,但他能领,我为什么不能领?”小陈的话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劲。

  9月2日,雷闯拿到健康证的消息见诸媒体的当天,小陈就来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要求办理健康证。当天,小陈交了76元费用,疾控中心按医疗常规对小陈进行了抽血,并称七天后将有正式结果通知她。9月8日,小陈再次来到玄武区疾控中心,结果被告知,她的体检报告异常,不能发给她健康证。对此,小陈早有心理准备。她拿出了网上下载的国家有关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法律法规,以及雷闯拿到健康证的新闻报道,“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了,条例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小陈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理论道。

  第二次申领

  又被告知“不行”

  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早就看过国家相关新闻报道了,也知道有关法律法规,但作为基层卫生工作人员,他们能做的就是等待上级部门的文件,上级部门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文件下来,他们基层也不敢乱来。可能是为了给小陈一个安慰,玄武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让小陈次日再来复检一下,看看复检的结果如何,再决定下一步的事。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小陈知道即使复检,自己的结果也不可能和普通人一样完全正常的,但不愿放弃的她仍然抱着一线希望,于次日到疾控中心进行了抽血复检。昨天是复检出结果的日子,小陈到底能不能拿到健康证,谜底就要揭晓。昨天下午两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小陈来到了玄武区疾控中心。让小陈再次失望的事情发生了,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给她出具了一份体检异常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她的两项指标都不合格,不能发证给她。

  面对这份报告,小陈的情绪有些激动。“肠道传染的疾病不能从事食品相关行业,乙肝不是肠道传播的,我为什么不能拿健康证”,小陈越说越激动,最后摘下眼镜哭了起来。“我父母辛辛苦苦把我养大,供我上大学,我要是因为乙肝的原因,工作都找不到,就太对不起他们了”,小陈的哭诉令人心酸。看到小陈伤心的样子,玄武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有些尴尬,“不是我们不愿发证,实在是因为上级文件没下来啊”,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语气透着无奈。
两小时后

  申领突现转机

  随后,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帮记者联系了他们的一位顾姓分管领导。这位顾姓领导因家中有事不在南京,她在手机中说,虽然有了法律法规,但上级部门文件下发之前,他们的确不能擅自做主,要请示上级部门才能做决定。见此,记者便和小陈离开了疾控中心。但一个多小时后,事情突然出现了令人意外的转机。下午四点多,记者突然接到了小陈的短信,称疾控中心通知她次日上午,也就是今天上午去领健康证,她正在赶制锦旗,准备在领证的时候送给疾控中心表示感谢。

  “真没想到,竟然成了”,小陈说。在祝贺小陈的同时,记者问她此刻的心情,她说,高兴中夹杂着一丝难过。高兴的是自己的愿望实现了,难过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办个健康证竟然这么艰难,要经历这么多波折。希望社会能正确认识乙肝,给予乙肝病毒携带者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不要歧视我们,正常的接触是决不会传染乙肝的。”玄武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确实没有把乙肝列为从事食品行业的禁入标准,但条例也同时提到了“有关检查项目由各地方自行制订”,在江苏省的文件没出台之前,作为基层卫生部门在实际中确实很难操作。“我们已经听到消息说,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很快就会有具体说法了,到时能还是不能就很明确了。”(记者罗双江文/摄)

  -相关链接

  全国乙肝病毒携带者 他第一个领到健康证

  雷闯,浙江大学一名大四毕业生,自幼就是“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7月24日,雷闯看到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为验证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得到真正的尊重和保护,他利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申请“健康证”,最终在9月1日,成为全国第一个被授予健康证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从事食品行业的资格。

  综合

  -编辑视点

  领到健康证之后呢?

  就在一个多月前,卫生部发出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给乙肝宝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可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他们在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壁垒正一点点地被打破。

  我们当然应该为这两个乙肝病毒携带者领到健康证而喝彩,但编者更关心的是,他们领到证之后呢?像本文中的小陈,如果她去一家餐馆应聘,她能如愿获得工作机会吗?如果她如实相告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招聘单位会不会闻之变色,断然拒绝她?要知道,社会上对乙肝可是有着根深蒂固的恐惧。编者认为,从制度层面而言,一方面要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的权利,一方面也要切实给他们拓宽就业渠道,如开辟更多适合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工作岗位,给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用人单位一定的补贴等等。

  编者希望看到的下一则新闻是,一家单位招聘,小陈在公开自己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的情况下报名,应聘成功。(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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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小陈到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申请健康证,最开始没有给颁发健康证,但是最后经过交涉后,被告之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去领取健康证
第二天早上即9月15日,小陈早早来到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一直等到九点过才有人来接待,一个姓顾的工作人员很嚣张的说不能颁发健康证,因为有媒体报道了这件事,上面的卫生局已经知晓这件事了,小陈问好:难道说昨天的说得话不算话吗,姓顾的问答:就说话不算话的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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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7月20日已经公布实施!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不但公然违背经温总理签字生效的法律,还无耻的出尔反尔!其中顾性工作人员还公然无耻反驳“就说话不算话的怎么了”!
真是佩服之极!五体投地啊!

湖北,陕西,重庆,杭州,沈阳,天津,吉林....等等都依法行政,给广大乙肝携带者发放食品行业健康证,就小小一个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那么“傲慢”?百般保守?难道还要对抗国家的法律不可?真佩服!牛呀

尊重科学,尊重法律,尊重国际惯例!尊敬的厅长,您不能坐视不理!

祝您

身体健康
工作愉快
合家幸福


广东小李
作者: opium_jj    时间: 2009-9-15 12:36

贴子里最后写道的编辑视点是值得我们继续深思的问题,岐视还需我们继续坚持不懈的努力,消除社会大众对我们根深蒂固的偏见.
作者: lbmsr    时间: 2009-9-15 19:23

原帖由 蓝色忧郁456 于 2009-9-15 08:20 发表
小陈是论坛里的 谁啊 ?


是编者希望看到的下一则新闻  主角:)
不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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