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法律应该这样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quweiei    时间: 2009-9-12 12:45     标题: 乙肝法律应该这样规定

1.都说消除乙肝歧视难,所以就执行不准体检乙肝的法则,于是又说执行法则难,可难在那里呢?于是又说涉及很多部门,企业.于是人就想到拉都怪企业,是他们非要查的,怪ZF,是他们敷衍了事,有人说要重点治理企业,有人说要重点管好ZF.其实真正的根源在医院.而重中之重在抽血的,检验血的,和填表盖章的人.
2.你就规定条,防是触犯查乙肝法律的个人,(抓的就是你,我不管你单位)除去罚款外还要拘留,哪个人还敢冒险查乙肝,因为涉及到自己,而医院却不负责任.所以在他们应聘的时候都会明确要求不做这种查乙肝的事,即使你企业,医院和一些相关利益的人想查乙肝,可没人愿意帮你查,也就没办法拉.不要说不查就丢工作,和坐牢比起来,工作倒是其次的拉吧.

3,咱论坛有这么多同胞,几十万,要能同时组织个团队(1万人)到北京(敏感词),那事情一下子就大拉,连国外都会关注的

4,明星效应是最大的,如果能请到明星宣传一下,那是多么的有效.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