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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午文工坊】十指连心加长版新鲜出炉啦!请大家提提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9-9 18:00     标题: 【午文工坊】十指连心加长版新鲜出炉啦!请大家提提意见!

最近有些忙,好容易把加长版做完啦!可是上传也出现问题了,没想到视频网站控制这么严,优酷直接审核不通过,人民网也在审核中,好不容易在土豆上发了出来,,请大家去看看!给提提建议,有啥不利于和谐的呢?只不过是谴责了一些假药厂,假专家而已,真是不太理解了!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1QKQlL-hXOw/

呵呵,优酷的也能看了,,大概审核的换人了吧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E4MDk4MjAw.html

[ 本帖最后由 午文工坊 于 2009-9-10 10:18 编辑 ]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9 18:15

为什么不通过,黄色的都通过,这个不过。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9 18:19

才人,你做的很好。。。。。。。。。。
作者: jackylee123    时间: 2009-9-9 18:20

确实很感人,支持啊!!!!!!
作者: 逝水无痕    时间: 2009-9-9 18:22     标题: 不错

不错,很感人,我看哭了!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9-9 18:36

看完了,很感人,午文你太有才了!!!
我要到处转发下,让我身边的人也帮助转发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9-9 18:37

一个建议,可以加上字幕,是否更清楚一些
作者: lbmsr    时间: 2009-9-9 18:41


往死里顶
我们需要这样的视频
传播也很重要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9-9 18:55

网络问题,打不开,不过支持一下
作者: bobo3333    时间: 2009-9-9 18:57

刚刚看了,做得很好,强烈支持!!
作者: 战胜生命    时间: 2009-9-9 18:57

午文,做的很好,辛苦您了
向您致敬
作者: cb0204    时间: 2009-9-9 19:00

辛苦了!!真心的说声。
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9-9 19:02

做的太好了,我们需要这样的公益广告!!!
怎么能下下来上传到别的网站呢?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9-9 19:03

终于可以看了,做的不错,配音也挺好,去顶了一下
作者: 尼西    时间: 2009-9-9 19:10

支持!真的很棒!
一点建议:这段视频主要就是科普吧。我感觉对于非携带者,他们看过之后,依然不清楚该为我们做些什么。
作者: 275471707    时间: 2009-9-9 19: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9-9 19:36

版主点亮标题吧,午文大哥辛苦啦
大家在土豆留言,“挖”一下
争取多一些人看到
作者: 伊人何在    时间: 2009-9-9 19:44

楼主,还是第一个和谐点,和谐唤起共鸣,第一个适合投放公益广告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9:51

有才!
作者: beyondbluesky    时间: 2009-9-9 2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adsea_yang    时间: 2009-9-9 20:20

强烈支持
很好的东西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9-9 20:50

UP
好东西,大家多看看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9-9 20:57

午文,谢谢你@!!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9 21:35

刚刚看了,做得很好,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9 21:39

版主你太有才了,顶一下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22:25

做得很好!!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10 09:34

版主   咋没人顶贴哪   还是我好呀    理解你的辛苦,帮顶顶了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10 09:38

大家既然看了,顶贴也不麻烦。费劲做的要是沉下去就有些得不偿失了,既然战友有这个心做,大家就顶下贴。以后也许有能力的战友。会做些更好的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9-10 09:53

顶!很好的东西,支持一下.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10 10:12

大连可以办健康证了
作者: 塞翁失马444    时间: 2009-9-10 10:29

做得不错,但如果能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的观点就更好了。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10 10:35

强烈支持
很好的东西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9-10 12:22

原帖由 海水水 于 2009-9-10 10:12 发表
大连可以办健康证了

  弄清楚是要给包括大三阳在内的携带者发食品行业健康证。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09-9-11 13:22

都掉下来了   再顶下哈
作者: zhilovegao    时间: 2009-9-11 14:32     标题: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作者: 相照09    时间: 2009-9-13 20:07

泽被苍生,功德无量!
作者: supercat0o0    时间: 2009-10-6 15:45

顶!!!!!!!!!!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10-6 15:56

我们才是受害者……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10-6 22:44

人还不够多!
作者: 阿牛不吃草    时间: 2009-10-7 10:03

做得很好。我按照你的要求顶了三天。要是能够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就好了!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10-8 10:24

楼主哥哥辛苦了,做的真感人。
我想提几个建议:
1。可以加上字幕,是否更清楚一些
2。加上乙肝传播途径的科普:a.《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卫办新发[2006]160号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b.《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2007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发布)
     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订)
    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d世界卫生组织:乙肝不经过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
3。删除“凤凰”那个“砖家”的错误的言论,因为别人一般不会认真看完这个视频,这样就会带给人误解:乙肝是经过遗传和食物传播。为了保险起见,把它给删除了吧
谢谢午文工坊大哥,等你做好了,给我发一个原版的!
作者: 午文工坊    时间: 2009-10-8 11:03

嗯,楼上的意见很好啦,还有好几个战友也提出了修改意见,如果还有意见,大家就提出来,我统一做一些修改,网上的就那样吧,,重发不一定会审核通过,正在酝酿做下一个片子,老“十指连心”的也不行,大家有啥建议和创意就告诉俺,咱们一起做好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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