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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进一步落实乙肝患者就业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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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坚强坚强
时间:
2009-9-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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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进一步落实乙肝患者就业权利的规定
2009年09月09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9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就业体检的时候是不是要取消对乙肝项目的一些检查,会和医学专家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成就、当前形势和任务以及新农保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尹蔚民介绍说,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我们国家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这个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当中,都有明确规定,不得有就业歧视,要保证所有寻求就业的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考录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都有非常明确的政策和内容。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就业的时候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得还不够好。其中遇到的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在就业体检的时候是不是要取消对乙肝项目的一些检查,有不同的看法。
关于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我认为它是一个科学的问题,需要医学方面的专家和有关的主管部门来共同深入研究论证。下一步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落实关于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进一步研究,来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据直播文字整理)
作者:
HHY7910137488
时间:
2009-9-9 18:37
希望这次当官的不要再失信与民。
作者:
googler
时间:
2009-9-9 18:52
研究个毛,参照国外的不完了吗?
作者:
一般生活
时间:
2009-9-9 19:53
希望他们这次真的不失言
作者:
生命短暂
时间:
2009-9-9 22:44
希望能够落实到位
作者:
popp_p
时间:
2009-9-10 09:17
标题:
肚子不舒服
早起肚子不老舒服,放了个屁。
作者:
希望群落
时间:
2009-9-30 13:16
还是看这个舒服些
作者:
xfj820603
时间:
2009-9-30 13:37
中国人的麻木自大啊,还研究?!他国的卫生部门不歧视都是弱智啊,走大陆特色的歧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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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fj820603 于 2009-9-30 13:42 编辑
]
作者:
相照09
时间:
2009-9-30 19:36
钱啦!
取消了,我们去哪捞钱喱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10-6 17:49
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落实到位!
作者:
xingfuyuanjiahe
时间:
2010-1-7 21:32
标题:
消除乙肝歧视,我们应该怎么做
卫生部取消乙肝体检项目,固然很好,但是却不是治本之策。乙肝歧视的根源在哪呢?虽然卫生部门作为始作俑者,应该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不是根源所在。是谁在歧视乙肝?是用人单位,是企业,正是他们在歧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怎样认定企业存在乙肝歧视?如果乙肝人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乙肝歧视:
第一种:
首先是企业辞退乙肝员工,不管是以任何理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是员工提出辞职。另外企业不能举证说明解除合同的有力证据,不能证明员工存在重大失误,或违反纪律,违反法律法规等。只要具备这两样特征,就说明企业存在乙肝歧视。
第二种:
企业在招人时,员工在面试、初试合格后,企业已经通知员工可以办理入职的,但是在员工提交体检报告后,企业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录用,虽然面试合格,却一天班没上,只要有这个特征,就应该认定为乙肝歧视。
第三种:
乙肝员工在试用期被企业拒绝录用,企业不能举证说明解除合同的有力证据,不能证明员工存在重大失误,或违反纪律,违法法律法规等,这应该被认定为乙肝歧视。
对于企业乙肝歧视,应该使用重罚,如果违法成本太低,就没有威慑力,要让企业知道乙肝歧视的后果很严重。一旦被认定为乙肝歧视,企业要面临巨大代价,会很麻烦的。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判定企业以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按月支付赔偿金,直到员工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经协商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对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机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主动与员工联系,通过与员工协商,以消除歧视。而对于拒不整改的,应该重罚,可以判定企业以员工所应聘职位的最高工资的金额按月支付赔偿金,直到员工法定退休年龄。
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的目的是消除歧视,使社会和谐,人人平等,人们都参与社会发展,都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人类文明不是为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不是弱肉强食,不是倚强凌弱。法律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国家应制定反歧视法,来规范企业行为,消除各种歧视,这虽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不是一朝一日能够完成的,但是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作为乙肝人,我们希望没有歧视,人人平等,和谐相处。我们爱好和平,我们不主张使用暴力,我们热爱国家,热爱政府,热爱党,热爱人民。我们默默奉献,是为了人们不再歧视我们,我们更希望国家爱护我们,政府关心我们,更希望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
权惠仁
2010年1月7日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10-1-7 22:20
权惠仁,兄弟写的不错
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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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堂路上 于 2010-1-7 22: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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