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人保部说话了,看电视 [打印本页]

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9-9 10:53     标题: 人保部说话了,看电视

新京报记者问了乙肝歧视的问题了!
作者: liwangdong    时间: 2009-9-9 10:54     标题: 新京报记者提问人保部乙肝就业歧视问题

如题,新京报记者提问乙肝携带者就业等歧视问题,问人保部部长!!新京报记者还是有关爱心的,哈哈,不错!

[ 本帖最后由 liwangdong 于 2009-9-9 10:56 编辑 ]
作者: liwangdong    时间: 2009-9-9 10:55

看怎么回答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0:55     标题: 新京报的记者万岁!在人保部的发布会上问到了乙肝歧视!

问到了问到了!!

大家看看部长怎么回答~!
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9-9 10:56

尹蔚民要亲自回答乙肝歧视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他让底下的官员回答
作者: 放牛哥哥    时间: 2009-9-9 10:56

在哪里看???链接发过来!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0:57

http://zhibo.cctv.com/live_h/ind ... ctv4#hdcctv4@cctv_4

部长准备回答我们的问题
作者: 希望和失望    时间: 2009-9-9 10:58

新京报记者真好,大家快来看怎么回答
作者: luck123    时间: 2009-9-9 11:02

胡晓义:
关于“新农保”个人账户的实和虚的问题,我想,从设计上来讲,思想是非常明确的,一开始就要把它做成实账。之所以你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有空账,而这种空账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我们过去没有做积累,所以现在不得不实行这种代记赡养的方式,“新农保”没有过去的历史负担,所以一开始就可以做实。

2009-09-09 10:49:10

胡晓义:
所谓暂时实行县级管理,是因为我们现在开始的试点都是以县为单位的,没有全省试点的概念,所以只能是按县来管理。当然,有条件的把本省的几个试点县在省里统一管理也是可以的。但是,提高管理的层次,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2009-09-09 10:47:47

胡晓义:
我来回答你的第一组问题,你这不是一个问题。归纳一下,首先是你提到统筹层次的问题。我想,你应该注意到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中讲的是在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直接实行省级管理。我想,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2009-09-09 10:46:58

尹蔚民:
第一个问题请胡晓义副部长回答,第二个问题我来回答。

2009-09-09 10:46:32

新京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新农保”试点的。其实关于“新农保”试点有非常多的问题,我只能问最重要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种筹资模式,文件里没有介绍“新农保”的统筹层次和个人账户是实账运行还是空账运行的问题。另外,在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由于各地的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差别,还有缴费的差别,可能会加剧东、中、西部农民实际的收入差距,这个问题是怎么考虑的?“新农保”和城镇的养老保险的衔接,《指导意见》是说让人社部制定具体办法,这个工作现在进展怎么样?另外,如果“新农保”的参保人跨省转移,比如说他到城里和子女生活在一起,这样的问题会怎么样解决?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乙肝歧视的问题,这些年中国在立法和执法方面都着力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现在还是有比较严重的乙肝歧视的现象存在。前一阵子有媒体报道说要取消入职的乙肝体检,后来又说这是一个失实的消息,对乙肝歧视的问题解决方面,人社部觉得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解决问题?谢谢。

2009-09-09 10:38:58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06

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我们国家是一个非常大的群体,超过一亿人。对这个群体的就业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始终高度的关注,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准有歧视的规定,保证所有的就业人员都有公平公正的机会。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06

部长正在说体检项目的事情!

说:需要医学方面的专家和部门、、、、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07

嘿嘿!

目标明确,大家!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07

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的考录规定,事业单位的考录规定,都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作者: 0012345    时间: 2009-9-9 11:08

打官腔!!!!!!!!!!!!!!!!!!!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08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乙肝病原携带者再就业的时候,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落实得不太好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08

其中遇到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在就业的时候,乙肝病原携带者的体检,是不是要取消对乙肝的检查项目,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09

关于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我认为呢,这是一个科学的问题,需要医学方面的专家和有关的主管部门来共同的深入研究和论证
作者: 老忘注册名    时间: 2009-9-9 11: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09

我觉得人保部的表态是不错的!

在联合推动人保部和卫生部的行动上。

乙肝是否需要检测和预防问题,毕竟是一个医学问题,

卫生部是医疗系统及体检项目的实际指导者和执行者,

继续协调人保部关系,并继续推进卫生部的动作!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10

下一步呢,将和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的落实关于用人方面的法规,来进一步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10

如果是人保部发布会在卫生部之前会更好!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9 11:10

说完了。

还是没有说太实际的问题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14

部长说了一个问题:

需要医学方面的专家和部门、、、、
作者: 坚持太难    时间: 2009-9-9 11:14

人保部目前也只能这么说吧
很感谢新京报记者的提问!
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9-9 11:15

是的,这个表态还是可以的
现在我们要不断催他们两个部门协商,看到底怎么办!
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9-9 11:15

政府部门没人催他们不会动的

如果不是昨天人权兄的及时信息,估计今天就没有这个表态!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9-9 11:16

有职业道德,敢讲真话的记者!
感谢提问的记者,感谢新京报!
作者: 静心才情    时间: 2009-9-9 11:17     标题: 人事部部长谈乙肝歧视

尹蔚民:

     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我们国家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这个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当中,都有明确规定,不得有就业歧视,要保证所有寻求就业的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考录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都有非常明确的政策和内容。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就业的时候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得还不够好。其中遇到的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在就业体检的时候是不是要取消对乙肝项目的一些检查,有不同的看法。
   
     关于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我认为它是一个科学的问题,需要医学方面的专家和有关的主管部门来共同深入研究论证。下一步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落实关于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进一步研究,来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谢谢。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17

现在医学方面的专家是没有问题的,知名和主流专家都是支持取消两对半检测的。

关键在卫生部官方。就如上次“否认门”一样,医学专家的表态,以及媒体专家的拥护。却被卫生部官方发言人给否决了。

政策制定要考虑全面,而且会费一定时间,但是绝不能够不做。

路还是这样:
第一步:全国普及办理健康证。并且推动排除检测乙肝标志物【无法可依!】。
第二布:食品行业都不限制。其他行业更不能够限制,推动入职彻底禁止检测乙肝标志物。
作者: 5146    时间: 2009-9-9 11:17

长征需要一步一步来的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9-9 11:18

继续响应人权至上的号召   每个人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为我们以后的轻松生活而努力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18

目标:卫生部!
作者: 热血狂派    时间: 2009-9-9 1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9-9 11:20

问题的关键还是卫生部,感觉人保部的态度还是不错的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09-9-9 11:20

特意登陆,感谢这位有正义感的记者!
谢谢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9-9 11:21

继续积极响应人权至上的号召   每个人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我们都很不容易   为了我们大家的利益,积极行动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9 11:21

同一个主题

我将”人生很无奈“和”鸵鸟人“的帖子合并了
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09-9-9 11:49

我提取了部长回答中的两个关键话语
(1)“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就业的时候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得还不够好。其中遇到的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在就业体检的时候是不是要取消对乙肝项目的一些检查,有不同的看法。”
       这句话说明 人保部也承认相关法规落实的不够好!!!
(2)“下一步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落实关于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进一步研究,来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谢谢。”
   这句话说明 人保部对我们这个群体是持支持的积极态度,将继续做出进一步落实的行动,不过我们希望的是能够高度重视,效率能够更快点!!所以接下来战友们不仅仅要推动卫生部,对人保部的持续打电话,发邮件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会进一步推动他们的工作提前! 一起继续努力吧!!
作者: 碧浪狂沙    时间: 2009-9-9 11:53

ding
     顶
作者: gdsz2012    时间: 2009-9-9 12:13

非常好·~~·继续努力
作者: YesWeCan    时间: 2009-9-9 12:30


顶顶
顶顶顶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9-9 13:20


作者: 614    时间: 2009-9-9 14:25

从科学的角度,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专家的原话,从法律的角度也没问题,因为这是个人隐私.理应受到保护.但利益的角度却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是卫生部死死抓住不放的主要原因.

我觉得要促使常规体检取消乙肝两对半的项目,一是要强烈要求卫生部,更重要的是要人大,国务院等比卫生部级别高的部门出手,才可能真正推出政策.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9-9 14:27

原帖由 614 于 2009-9-9 14:25 发表
从科学的角度,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专家的原话,从法律的角度也没问题,因为这是个人隐私.理应受到保护.但利益的角度却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是卫生部死死抓住不放的主要原因.

我觉得要促使常规体检取消乙肝两对半的项目,一 ...

确实。。只有上级领导的批示卫生部才会屁颠屁颠的出台政策。。。
作者: zwz2009    时间: 2009-9-9 14:50

大家要更加团结一致的往卫生部和人保部打电话,发邮件。
作者: fqsfqs    时间: 2009-9-9 15:02

我们要趁热打铁啊

战友们大家都积极起来,能寄信得就寄信,寄给人保部,卫生部,国务院,联合国反应问题。
一封他们不管,我们就寄两封,三封......

要扩大战果,巩固战果,真怕又前功尽弃了啊!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9-9 15:02

感谢京华时报记者,战友们努力啊
作者: 雾中人    时间: 2009-9-9 15:26

我觉得两个部门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这些问题如何处理。这让我想起了中国的历史电视剧,朝中总有几个只顾自己利益而不顾百姓死活的人,特别重大的事情,总要有皇帝解决,或者各方力量博弈取得平衡!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9 16:25

新京报记者问了句关键的问题。
作者: 中原绿竹    时间: 2009-9-9 16:51

说了一些有良心的话,支持;
没有解决实质问题,期待;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09-9-9 17:55

一定要给胡书记,温总理,国务院法制处写信,上次食品条例的修改就是得益于给温总理写信的结果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9 18:47

让上面知道我们的呼唤,听到我们的声音。
作者: zsk4143    时间: 2009-9-10 20:09

我真的觉得他的回答很不错了,起码有了明确的方向。
感动的哗哗的。
人保部相比卫生部真的好多了
作者: 我爱闵艳红    时间: 2009-9-10 20:27

医学界主流专家都是有正义感的  对这个取消检查没有异议。现在就是卫生部一句话的事。
作者: 不落叶    时间: 2009-9-10 20:45

现在的歧视的源头就在卫生部,原因就是利益。
作者: 周扒皮    时间: 2009-9-10 21:00

感谢记者
作者: yanglb    时间: 2009-9-10 21:08

有两个方法:
1.解散卫生部。
2.让人保部管理卫生部(卫生也属于人的范围)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09-9-11 07:30

没说要怎么做,空话,一群,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