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人士从事食品行业解禁 太原已解禁! [打印本页]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9-9 09:05     标题: 乙肝人士从事食品行业解禁 太原已解禁!

阅读提示:今年七月份发布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对乙肝“解禁”,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于9月1日拿到了全省乃至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乙肝患者及病毒携带者(以下简称“乙肝人士”)在太原从事食品行业是否也“解禁”了呢?
太原市民刘女士最近为一件事苦恼不已:老家堂妹丽丽前一段时间打电话给她,说她和丈夫强强来太原开饭店了,想抽空去刘女士家里做客。刘女士本来已经答应下来并约好了见面时间,但是一想到强强曾患有乙肝,她心里就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担忧——担心见了面被传染上乙肝,又担心拒绝了堂妹,面子上过不去。
  患乙肝的亲戚在开饭店 她曾想“大义灭亲”去举报
  刘女士告诉记者,在他们一家人看来,强强的病实在让人害怕,她犹豫着该不该留丽丽和强强夫妇在家里吃饭——强强用过的水杯和餐具,是留下来还是扔掉呢?去饭店吃饭吧,强强夹过菜后的盘子,他们还敢不敢把筷子伸进去?!想到家里还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幼小的孩子免疫力太差,会不会被传染上乙肝呢?
  想到这些,刘女士就感到惊恐。只好找借口说工作较忙,打算推迟见面时间,准备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避免了被传染上乙肝的可能性,又不会拂了堂妹的面子使其难堪。
  刘女士还告诉记者,她之前也听老家亲戚说,丽丽和强强结婚几年来,在全国各地跑了好几个城市开小饭店,夫妻俩勤快又踏实,生意一直不错呢!刘女士听到这个消息时,一方面为小夫妻俩感到高兴,一方面又为那些光顾丽丽和强强所开的小饭店的食客担忧——他们会因用餐染上乙肝吗?
  这样的担忧甚至让刘女士开始怀疑整个餐饮行业的安全性——患有乙肝的人竟然都可以开饭店,那么街头数不清的小饭店里还藏着怎样的危险呢?刘女士说,她甚至还犹豫过,要不要向卫生部门举报一下乙肝患者开饭店的情况,以免更多的人“受害”,可是考虑到这样会打破堂妹夫妇的饭碗,刘女士“大义灭亲”的念头始终没有付诸实施。
  街头随机采访让人忧 乙肝人士仍遭“心理排斥”
  刘女士的担忧让人深思。
  其实,刘女士的担忧也存在于很多人的心里——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20名路人,虽然记者拿出一份登载有“乙肝人士可以从事食品行业”的报纸,说明7月20日发布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人士从事食品行业已“解禁”,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也已经明确指出,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3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并未对乙肝患者的就业进行限制。但被采访到的路人还是“谈乙肝色变”,并都摇头表示不会去乙肝患者所开的饭店吃饭,也不能从心理上接受乙肝患者从事食品行业。
  从事医疗工作的路人逯先生表示,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力度,不间断地向人们进行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让人们明白乙肝的传播途径,让人们了解到“乙肝”的“真面目”,从而消除对乙肝的恐惧,进而逐步消除对乙肝人士的歧视。
  乙肝人士从事食品行业太原已“解禁” 卫生、疾控部门会为其发证
  关于乙肝人士在太原从事食品行业是否已“解禁”,记者联系了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太原和其他城市一样,会同步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遵照条例规定,为从事食品行业的乙肝人士办理健康证。
  乙肝人士可以到太原市卫生监督所和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并领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健康证,从申报到领取大约需要一周的时间。
  用人单位依旧“谈乙肝色变” 称不会招聘乙肝人士
  关于记者所担忧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招聘乙肝人士时,乙肝人士该怎么办?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遇到这种情况就没有办法了,因为用人单位拥有用人自主权。
  记者联系了几家连锁酒店及大型食品公司的人事部,谈及乙肝人士从事食品行业已“解禁”,询问他们是否会招聘乙肝人士,得到的回答皆是“不会”。一连锁酒店人事部的工作人员甚至说,他们不仅不会招聘乙肝人士,在职人员在接受公司组织的定期体检时,如发现患有乙肝,公司会将其解雇。
  乙肝人士须勇敢面对现状 维权之路艰辛漫长
  据了解,目前我国大约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亿3千万人,乙肝病人3.5千万人。他们中的不少人在就学、就业、婚恋时遭到歧视和排斥,他们中的一些人为了享受到公正的待遇,曾经并一直在进行维权,有的乙肝人士将用人单位和学校告上法庭,著名的乙肝人士论坛“肝胆相照”也成为他们惺惺相惜、交流感情、互帮互助的家园。
  乙肝携带者雷闯几经波折拿到全省乃至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消息如一枚重磅油油油炸弹,让很多人瞠目结舌,大家开始重新关注乙肝患者,也开始审视各行各业一直以来对乙肝患者的歧视和排斥,但是要很快消除这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和排斥,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经常登陆“肝胆相照”并发言、一直为乙肝人士的权益而努力的律师孙先生建议,乙肝人士应该勇敢面对现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先生说,向乙肝人士发放从事食品行业所需要的健康证只是政府的“有限关怀”,要想彻底消除乙肝歧视,有必要出台专门的《乙肝患者权益保护法》,并加大乙肝知识普及和宣传的力度,逐步消除人们对乙肝人士的误解和歧视,使其在入学、参军、分配工作等方面和其他人享受一视同仁的待遇。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山西新闻网记者 葛海霞


http://djbd.daynews.com.cn/829355.html
作者: chanjy    时间: 2009-9-9 09:36

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应该在这方面普及乙肝的科普宣传。
作者: 乔丹    时间: 2009-9-9 09:59

我们家乡啊 真好
作者: 奥妙123    时间: 2009-9-9 10:04

多多宣传这方面的知识,让大家都有所了解。
作者: 人生很无奈    时间: 2009-9-9 10:06

面对目前的严峻形势,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出台有关乙肝携带者权益的保护办法。否则当年卫生部的错误宣传给人们留下的心理阴影不会消除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9-9 15:19

太原的战友去验证一下
作者: supercat0o0    时间: 2009-9-9 15:26

顶!!!!!!!!!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09-9-9 15:35

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应该在这方面普及乙肝的科普宣传。
让我们看到真正解铃的那一天!
作者: 雾中人    时间: 2009-9-9 15:37

本人对太原印象一直很好,气候很凉爽,就是有点干燥!
作者: 心肝我的肉    时间: 2009-9-9 15:40

我女友的家乡,希望,她的家人都能看到,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9 16:20

真的,太好,我是通过乙肝孕妇的事情知道这个城市的。没想到变化了。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09-9-9 18:14

又看到一个好消息,顶一下。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9 19:39

事实胜于雄辩。。。。。。。。。
作者: jangle    时间: 2009-9-9 22:28

希望条例能够得到真正贯彻执行。
作者: 二力    时间: 2009-9-9 22:46

不要过于乐观,如我们这里,市里同意办,区里,县里却不同意办。哎!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作者: 快乐必胜    时间: 2009-9-18 20:31     标题: 人说山西好风光

山西战友去办办试试!
作者: 黄花    时间: 2009-9-19 11:07

我去办了,下星期一去拿证,不知道能不能拿,心里没底。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20 01:14

原帖由 黄花 于 2009-9-19 11:07 发表
我去办了,下星期一去拿证,不知道能不能拿,心里没底。


作者: 黄花    时间: 2009-9-22 10:45

我的证昨天拿到了。拿时那个紧张啊,受不了,还好给了。我很高兴。
作者: 快乐必胜    时间: 2009-9-22 11:13     标题: 山西果然好风光

山西果然好风光,杏花村里酒飘香!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