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爆料两个歧视的单位,希望战友能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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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要怕它
时间:
2009-9-6 19:05
标题:
爆料两个歧视的单位,希望战友能帮忙
爆料两个歧视的单位,本人亲身体验过,他们的做法就是叫你去面试的时候顺便体检,面试然后让你回来等,如果阳性肯定就不要,但不说是因为阳性的原因。希望大家能打电话去投诉,战友们能多打电话去给他们科普,同时告诉他们新的法律已经出台,能消除一个歧视单位算一个。
广东中山纪念中学:
联系电话:0760-6837188(贺优琳校长) 0760-6836306(容主任) 0760-6836277(汪老师) 0760-6836029 (杨荣浩副校长、党委委员) 0760-6837188(吴新华副校长、党委委员) 0760-6836063(付时俊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0551-5591217(王英俭院长) 0551-5592002(匡光力党委书记) 0551-5591371(李建刚,等离子体所所长)
0551-5591100,5591670(梅涛,智能所所长) 0551-5591210,5591408(单文钧,纪委书记) 0551-5591234(吴四发,办公室主任) 0551-5593275(程艳,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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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要怕它 于 2009-9-6 19:12 编辑
]
作者:
相照09
时间:
2009-9-6 19:08
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
作者:
156885749
时间:
2009-9-6 19:11
作者:
要做妈妈
时间:
2009-9-6 19:59
看见楼主的这条信息,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请战友们指点: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们想尽办法维权,那某些单位就想尽办法歧视。例如楼主提供的2个单位的情况。我想知道的是,针对这种----先体检,再通知我们战友无法录取(找的理由是与乙肝携带无关的),导致我们抓不到他们歧视的证据,无法维权的情况该怎么办?
有没有法律支持我们可以告他们:“非法的体检导致影响入职结果”--针对这个进行维权?!
其实,取消乙肝标志物检测才是王道,但是这条路任重道远,我们先从小事儿做起,从解决事实做起。那么,针对楼主提到的情况,战友们有什么好办法吗?
作者:
不要怕它
时间:
2009-9-7 08:35
似乎没有战友关注这个问题,没有人帮助了哦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7 08:38
垃圾人,垃圾地方,记住,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坚强,抗争。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7 08:53
我曝料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和河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也是两个。呵呵。
作者:
不要怕它
时间:
2009-9-7 09:53
有战友帮助我打电话了没啊?帮助搞他们啊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09-9-7 13:04
这种事自己先独立解决,不要老指望别人!
你自己就不会打个电话,你自己就不会写封信?
每个人都行动,而不是瞎喊才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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