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特大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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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里的鸟
时间:
2009-9-5 13:04
标题:
特大消息
人民网大标题提示全国各省市卫生厅长答问,大家快去参与。
作者:
菜鸟慢慢飞
时间:
2009-9-5 13:07
给个链接啊
方便大家直接过去
作者:
安静的风
时间:
2009-9-5 13:10
就是啊 看到了 就给个链接啊
作者:
风儿与妍儿
时间:
2009-9-5 13:15
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57834/165309/index.html
作者:
风儿与妍儿
时间:
2009-9-5 13:18
上面的是网址链接
看到不少和我们有关的提问
但是没看到答复
作者:
fashionlingyun
时间:
2009-9-5 13:24
提了再说,我就不信他们看不到。。。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9-5 13:42
有没有自己的留言?
我留言了说要审核,不知道能否发表
作者:
supercat0o0
时间:
2009-9-5 13:47
顶!!!!!!!!!!
作者:
zhousj
时间:
2009-9-5 13:47
我发了.没有通过,管理员真TMD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9-5 13:51
ID“苹果有农药”的留言发表了,这个应该是论坛的战友,我在几个省市都留言了,目前都还没有发表
作者:
要做妈妈
时间:
2009-9-5 13:54
没有哪个局长应答的。关于乙肝的话题,都占据了80%了,我就不信他们看不到!
悲哀啊,我们留言都留了N年了,他们装聋作哑也已经装了N年了!
作者:
多秀秀
时间:
2009-9-5 14:44
刚留言,也没通过。
作者:
jangle
时间:
2009-9-5 15:02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09-9-5 15:08
已逐个省去留言建议(正在审核中),希望大家都能逐个省去留言,只要大家都去留言才能让各个省的卫生厅领导听到我们的声音,才能形成消除乙肝歧视的强大推动力,因为这是人民网搞的直接给各省卫生厅长的留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只要写好一段话然后逐个省复制上去再改个省名就可以留言了,最多只占用你一个小时的时间(要求不高吧),为了自己合法的权益,请大家不要做懒惰的看客!
作者:
sadsea_yang
时间:
2009-9-5 15:18
已经留言。努力啊!!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9-5 15:37
我在几个省的留言都有发表——使用不一样的化名
作者:
风儿与妍儿
时间:
2009-9-5 15:39
是不是要在那个网站注册了才能留言?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9-5 15:40
真的吗?
为什么我的都没有发表
作者:
海里的鸟
时间:
2009-9-5 15:46
这是中央的一个举措,也是给个省厅一个压力,是好事。
作者:
_bachelor1
时间:
2009-9-5 16:16
刚留言,待审核,顶起来!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5 16:17
好,,,,,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09-9-5 16:22
我有把这条消息发到各个群里边,希望战友们支持一切对维权有利的事情。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09-9-5 16:28
已经发表如下:
敬爱的领导:
根据最新的《食品安全法条列》,国家不再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近几天,相继有浙江,安徽,吉林等多省份按照法律精神,给乙肝携带者办理了食品行业健康证。
请问,江苏作为经济文明高度发达的省份,何时才能执行这一法律条文?
作者:
华尔兹
时间:
2009-9-6 14:08
我已留言
希望有用
为了我们的光明
作者:
战胜生命
时间:
2009-9-6 14:20
网上留言,那些人已经麻木了,
还是电话吧
不要忘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维权,战友们在通过各种途径向卫生部反映,向卫生部施压的同时,不要忽视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乙肝两对半检查取消,乙肝病毒携带歧视最终要彻底取消和消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必须要发挥作用.
目前人保部没有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两部门重组需要时间).但是广大战友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反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前身体 人事部 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网站
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jzhgej
原人事部 各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http://www.mop.gov.cn/Desktop.aspx?PATH=rsbww/sy/rsbjj/nsjg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作者:
ba_ta
时间:
2009-9-6 17:28
我刚留了,还没有发表,,审核怎么这么慢的!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09-9-6 17:57
又去发了一遍,明天再发,一天一遍。
作者:
等待民主
时间:
2009-9-6 20:09
顶起来,让大家都去留言啊
作者:
HHY7910137488
时间:
2009-9-6 21:12
留了,大家都来留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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