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决战卫生部 [打印本页]

作者: 狂站魔    时间: 2009-9-4 20:07     标题: 决战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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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4 20:11

楼上刚刚从小黑屋出来吧?

冷静点
作者: zhangzhigang    时间: 2009-9-4 20:15     标题: 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原帖由 zhangzhigang 于 2009-9-3 20:40 发表
请相信好人还是多的,我会永远支持你们的!!!
我说过了我不是,我只是那天看到一个妈妈为了使自己的孩子上幼儿园,央求卫生部长的话,很为这位母亲伤感。希望你们呼吁卫生部长,让他给工作人员种乙肝疫苗,自从那位因为乙肝病毒,而被 ...
谢谢你!你是个正义有爱心的好人!你有很过的人文精神!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要是咱们国家都是您那样的高素质,有爱心的人,咱国家绝对是一个伟大的国家。
作者: 狂站魔    时间: 2009-9-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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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0h0k    时间: 2009-9-4 20:29

有本事去堵给我们看看?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4 20:31

1976年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布林伯格看到中国的乙肝歧视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坏了。
作者: 狂站魔    时间: 2009-9-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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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530    时间: 2009-9-4 20:35

这个时候是要冷静点,要斗智,不能斗勇。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4 20:40

一起吃饭不传染乙肝,蚊虫叮咬传不上,要是能感染上,中国人全是,和中国人接触的外国人也是。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4 20:44

2008年山西太原卫生局发出乙肝携带者孕妇去传染病院生产的卫生局长是狗!!!!他早晚得乙肝。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4 20:55

卫生部就是应该修改统一印制的健康体格检查表,去除表抗项目,还有下文件要求所有医院体检中心体检项目不可以含有乙肝标志物的检测,违者严惩。
作者: 寻找活路    时间: 2009-9-4 21:48

原帖由 qq530 于 2009-9-4 20:35 发表
这个时候是要冷静点,要斗智,不能斗勇。

如果雷闯不斗勇,能拿到健康证吗??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9-4 22:35

楼主先去堵一个看看!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09-9-4 22:37

全世界的舆论矛头都已指向卫生部了 它还能顽固多久
作者: zwz2009    时间: 2009-9-4 23:16

楼主的建议很好。各位战友可以一起向卫生部打电话,就算只是唬一唬也是肯定有效果的。
作者: dfw9699    时间: 2009-9-6 01:29

可行,打上标语,举上牌,拍上照片,人不要多,有影响就可以,我们为1.2亿人战斗!!!!!!!!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9-6 02:28


作者: changjunhua    时间: 2009-9-6 11:08

为了尽快让国家常规体检取消乙肝标志物检测      大家同心协力,,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的家人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9-6 11:49

狂顶——只要目标,不择手段·········
作者: 战胜生命    时间: 2009-9-6 14:23

网上留言,那些人已经麻木了,
还是电话吧


不要忘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维权,战友们在通过各种途径向卫生部反映,向卫生部施压的同时,不要忽视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乙肝两对半检查取消,乙肝病毒携带歧视最终要彻底取消和消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必须要发挥作用.
    目前人保部没有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两部门重组需要时间).但是广大战友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反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前身体 人事部 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网站

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jzhgej

原人事部 各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http://www.mop.gov.cn/Desktop.aspx?PATH=rsbww/sy/rsbjj/nsjg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作者: 工大山羊    时间: 2009-9-6 15:10

网上留言真的没有什么用,可是在60年前夕还是注意一点,别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话柄
作者: castle1202a    时间: 2009-9-6 18:01

原帖由 qq530 于 2009-9-4 20:35 发表
这个时候是要冷静点,要斗智,不能斗勇。

是的,现我我们运用法律,实在不行再想别的办法吧。到时候我会和你一起的
作者: HHY7910137488    时间: 2009-9-7 11:19

有些时候法律也不是最好的办法,特别是在中国,在某些时候是要来一点硬的东西。
作者: fqsfqs    时间: 2009-9-7 18:52

庞大的体检市场这个蛋糕是谁在分享?是医院?医院的"监护人"是谁?
是卫生部
它本身就是乙肝两对半检查的受益者
你觉得卫生部有能力   或者说会主动去牵头和推动其他部门消除歧视吗?
纵然卫生部应该为中国特色的乙肝歧视负大部分责任,因为以上理由,它也不会主动站出来的.
疾控中心专家为乙人说了几句话,卫生部就迫不及待的跑出来表态
现在媒体吵得沸沸杨杨,卫生部当然早已知道
可仍然充耳不闻
你认为,单靠卫生部就能解决乙肝歧视问题?
作者: zhangzhigang    时间: 2009-9-10 23:53     标题: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看来你们的努力真没白费,今天报纸上人保部长,提到了关于取消检查项目的事,说还得有专家们进行科学论证,看看是不是应该取消,你们还是趁热打铁,别让他们有喘息的机会,据需进行留言申辩吧,看来有戏。支持你们去大张旗鼓的搞一下宣传,造些宣传攻势吧!!!别再被那些官老爷忽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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