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向各地卫生局表达依法申领健康证的诉求信(模板) [打印本页]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3 17:03     标题: 向各地卫生局表达依法申领健康证的诉求信(模板)

本人发给广州市卫生局的信件:(大家可以作为模板,发到各地的卫生局,尽快促成各地卫生局依法行政)

请尽快依法行政允许乙肝大三阳办理健康证!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您好!据本人近日了解,目前广州依然延续已经废止的《食品卫生法》,不允许乙肝大三样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7月20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把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排除在从业禁忌症之列,因此,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可以依法取得《食品从业健康证》,作为政府的卫生管理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行政,尽快执行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否则,就属于行政不作为!
    目前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等省市卫生局都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允许乙肝大三阳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了,其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及其行政效能收到了群众和舆论的好评!但是,作为行政效能排名前列的广州,至今依然没有依法行政执行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局的行政效能低下将直接影响到广州市政府的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希望广州卫生局尽快依法行政!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出台细节措施允许乙肝大三阳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这样才能体现广州的行政效能与魅力。谢谢!

                                                                          广州一市民
                                                                          2009-09-03

[ 本帖最后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9-3 17:50 编辑 ]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3 17:06

信件字数不需要多,
但用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等来触动官员们的心灵
反过来,如果卫生局官员无动于衷,那就体现他行政不作为,体现他行政效能低下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3 17:11

其实这些破冰的举动对卫生局官员来说,也是给个他出名、好公仆的机会
比如说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昨晚中央电视台还直播她上电视采访,
给她出名表现的机会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3 17:13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9-3 17:11 发表
其实这些破冰的举动对卫生局官员来说,也是给个他出名、好公仆的机会
比如说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昨晚中央电视台还直播她上电视采访,
给她出名表现的机会 ...


我们国家的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私心的。。。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9-3 17:18

希望各地卫生局能够严格按照新的《食品卫生法》为乙友们发健康证!
作者: 614    时间: 2009-9-3 17:51

保留地址:
http://www.gdwst.gov.cn/gzyjx/ideashow.php
作者: 汪    时间: 2009-9-3 17:58

这下一个小小的防疫站,就这样出名了!
原来出名也这么简单!
作者: 汪    时间: 2009-9-3 17:59

不错,收留了!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3 17:59

没有勇气以身试法亲自去申领健康证的的战友,
给当地卫生厅、卫生局和媒体发发邮件、打打电话算是举手之劳吧!

希望“破冰之证”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
作者: 614    时间: 2009-9-3 18:03

向卫生厅举报:广州卫生局的行为是违法的。
作者: 614    时间: 2009-9-3 18:13

卫生厅厅长 姚志彬
电话:8381607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3 20:53

感觉顶置贴反而没人看
建议过段时间才顶置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3 22:47

原帖由 614 于 2009-9-3 18:13 发表
卫生厅厅长 姚志彬
电话:8381607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我发了,可是收到了拒信,说无法发送~
作者: 鸵鸟人    时间: 2009-9-3 22:51

发送不成功呢
作者: lovemy    时间: 2009-9-3 23:45

咱们最好把各地的卫生厅的邮箱通信地址找到 公布出来 可是我没有找到啊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9-4 12:50

给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写了信访,等待。。。。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4 13:59

和铁马发给武汉市的举报信相比,我给广州等的的诉求信显得很温和。
写这封诉求信之前,我也考虑过向广州市市长信箱、市信访局、市监察局等投诉“广州市卫生局不依法行政及行政不作为”,之前我也向广州市疾控中心咨询过,答复是等上级的实施文件。但考虑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刚实施不久,行政文件有一定的滞后性,全国的第一证也刚刚出来,应当给卫生局一定的时间,也不能一冲而就,给卫生局的上级投诉其不作为或许会惹怒卫生局,毕竟我们以后还有很多反歧视的事情要和卫生局搞好关系。所以,我把投诉卫生局行政不作为的主题缓解了下,改为“请求依法行政允许乙肝大三阳办理健康证”的诉求信作为探路维权,采取“激将法”以“依法行政、行政效能、政府公信力”作为等关键词作为维权策略。也没有说要抄送给广州市市长信箱、市信访局、市纠风办、市监察局。
看看诉求信发出的,卫生局的反映,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不过,我一直认为,只要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我从不担心卫生局不给大三阳发食品从业健康证,这是迟早的问题。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9 14:36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09-9-22 17:27

今天收到最新回复: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我们已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反映你提出的问题,目前卫生部、省卫生厅正在制定有关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的政策性文件,我们在接到最新的文件后,会立即联系你,希望你能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沟通。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能执行机构,根据广东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健康证明由当地具备预防性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发放。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