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速度去网易科普!头条 [打印本页]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9-2 07:49     标题: 速度去网易科普!头条

http://news.163.com/09/0902/04/5I68LCA9000120GR.html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ndong_bbs/5I68LCA9000120GR.html
不要回复,直接支持正确的或者不要回复垃圾帖把垃圾回帖弄下去

[ 本帖最后由 bulvo 于 2009-9-2 09:01 编辑 ]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9-2 07:57     标题: 还有搜狐新浪 都是主页上新闻

http://comment2.news.sohu.com/viewcomments.action?id=266381401
http://comment4.news.sina.com.cn/comment/skin/default.html?channel=sh&newsid=1-1-18560946&style=0

[ 本帖最后由 bulvo 于 2009-9-2 07:58 编辑 ]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9-2 08:01

顶~~~呼~~早过俺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2 08:19

舆论的力量相当的大,三人成虎。
作者: jianactive    时间: 2009-9-2 08:41     标题: 评论了 审核速度非常慢

评论了 审核速度非常慢. 在线等着它们审核通过.
科普靠我们大家, 不要让错误的声音占领舆论.
作者: jianactive    时间: 2009-9-2 08:43     标题: 通过了 还要多发

2009-09-02 08:39:04  新浪上海网友jianactive 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 国家从政策层面已经支持了乙肝携带者的正当权利,但社会上根深蒂固的误解还需要科普和宣传才能消除.
作者: jianactive    时间: 2009-9-2 08:44     标题: 通过了 还要多多的发

2009-09-02 08:13:45搜狐社区: xiaomao100 医学专家曾作过实验,将大量提纯的乙肝病毒注入实验白鼠的口中, 并没有使实验白鼠染上乙肝. 乙肝是血液传染病,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染. 国外发达国家,美国\日本, 甚至我国的台湾地区 都规定乙肝携带者可以当厨师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9-2 09:01



此链接在网易首页!
作者: wswlgh    时间: 2009-9-2 09:29

恩。。一定要去。
速度
作者: hao0123456789    时间: 2009-9-2 10:07

雷闯在前线战斗,我们需要后方支援他的就是去各大网站科普,在论坛讨论再也没有用

下面是些科普的资料,需要的只是你的复制+粘贴
注意:对于无知的帖子,不要去点反对,不要去管它,让它沉下去

1.我是北京地坛医院的一名医生,我是中国最权威的传染病医院的一名医生,我每天面对这些病人,面对一亿的乙肝携带者想对你们说,你们被冤枉了。而且我有同学在一些二级以下的医院,他们都承认,为了卖药挣钱,他们也不得不昧着良心宣传,把乙肝说成洪水猛兽。其实这个类别的人群的平均寿命是很高的,基本跟普通人一样,而且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等,乙肝携带者是可以从事食品等行业的,这就是说,只有在中国这个地方,乙肝是被歧视和被宣传成另一种形象,造成国家医药和社会资源巨大浪费,社会问题频出的地方。我想重申,他们和我们一样,甚至他们比感冒的人更安全。


2.我是位医生我客观的说 这种病没必要大惊小怪 之前是由于我们国家医学技术还不发达对乙肝的认识不足 才造成对这部分人的歧视 现在社会进步了 应该给他们正名了 这样才有利于他们病情的恢复 反过来对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好处 一个社会应该宽容博爱 如果社会教给他们的只是歧视自私 那么这样的民族就是畸形的 中华民族怎能长盛 国民的劣根性之一就是见不得别人幸福 对自己的同胞下毒手 为什么以前汉奸那么多 就是我们民族劣根性的体现 人有病 社会不去帮助他们 反而教给人们歧视 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 唯利是图

3.乙肝病毒传播途径
国际早有定论:只有三种传播方式即母婴1、垂直传播(可控制),2、血液传播(包过为经过消毒的医疗器械,80年代没有一次性医疗器械导致大范围传播)3、性传播(概率较小,台湾权威媒体报道“对1000对夫妻调查,在未经预防状况下只有6%发夫妻同时被感染),传播方式仅此而已,切勿相信社会有大量恶毒医院和伪专家为了利益,恶意宣传危害性,直接导致现在的乙肝歧视。

4.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医学检验早已证明:乙肝病原只是通过母婴传染、性传播和大剂量的血液传染,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原携带者,并不会通过吃饭、共事等日常接触发生传染。


5.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绝大多数国家和香港、台湾都把乙肝携带作为个人隐私,规定用人工单位无权查问,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厨师之类的行业。美国人发明了乙肝两对半检测,却从来不用来检查美国人,到了中国却成为一种无知的国人用来人为制造歧视的工具!


6.针对网友提出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性的问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医学博士贾继东回答说,长期以来,病从口入的概念深入人心,比如痢疾、甲肝确实是从消化道传播的。但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不通过呼吸道传播,不会通过吃饭、共事等日常接触发生传染。

7.
您一定要了解的乙肝(HBV)常识:
1、医学界将感染HBV但无症状(肝功能正常)的个体称为HBV携带者,不视为病人。。绝大部分携带者终身不发病,对身体也没影响。
2、与HBV携带者一起学习、生活和工作是不会感染上HBV的。
乙型肝炎不是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疾病。国际医学界一致认为:乙型肝炎病毒主要通过母婴、血液和性传播。都可以归结为血液传播。
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都是携带者,其主要传播途径仍然是:母婴、血液和性,这点不会有任何变化。


http://news.qq.com/a/20090902/000663.htm
http://news.163.com/09/0902/04/5I68LCA9000120GR.html
http://news.sina.com.cn/society/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9-2 14:09


作者: 能坚持多久    时间: 2009-9-2 14:19

http://cn.msn.com/也是头条
作者: tomatony    时间: 2009-9-2 18:04

大家一起顶啊,这种新闻我就是怕今天有明天就没有了啊~~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09-9-2 19:54

明确乙肝的传播途径以及相关的权威证明。
众所周知,乙肝只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通过消化道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1) 参考卫生部网站http://www.gov.cn/zwgk/2006-10/20/content_418880.htm
2) 参考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庄辉的访谈:http://health.sohu.com/20090804/n265703615.shtml
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官方网站上也明确了乙肝的传播途径,并明确了蚊虫叮咬、握手、接吻、共餐、共同工作,共餐共宿舍无传染危险(参考第2点中的item F。http://www.chinacdc.net.cn/n272442/n272530/n3226631/14474.html )。
4)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强调食品是特殊的产品,这样的工作岗位,患有法律规定疾病的病人不能从事,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http://www.chinanews.com.cn/jk/j ... 06-01/1715354.shtml
从以上的权威资料得知,在入托,入学,入职以及在职体检中不应该强制员工进行歧视性的乙肝检查。
2.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做法以及一些相关国际组织的规定。
1)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证明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中只有甲肝和戊肝是消化道传染病。同桌吃饭,接吻等并不会造成乙肝传播。所以现在大众对乙肝的恐惧和歧视是不科学的。
2)日本、美国、澳大利亚、韩国、香港、澳门、包括乙肝携带者比例更高的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入职、入学等常规体检中也没有检查乙肝血清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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