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卫生部部长陈竺回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380726757    时间: 2009-8-27 22:57     标题: 卫生部部长陈竺回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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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8-27 22:58


作者: 380726757    时间: 2009-8-2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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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09-8-27 23:00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这话说的,MD,这个概念也太难区分了吧??
真想骂卫生部!!
作者: hhszhbv    时间: 2009-8-27 23:04

看了应该到卫生B门前搞搞行为艺术,教育教育这帮砖假!!!
作者: lz7012350    时间: 2009-8-2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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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多秀秀    时间: 2009-8-27 23:15

彻底失望了,活不下去了。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8-27 23:16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作者: 多秀秀    时间: 2009-8-27 23:17

卫生部部长陈竺,下岗需要学习。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8-27 23:17

卫生部是歧视的根源
作者: 可靠    时间: 2009-8-27 23:22

事态炎凉.....看到如此回复心都凉了,凉了.....
作者: lifei    时间: 2009-8-27 23:29

陈竺,你妈妈叫你回家做饭。
作者: 天涯孤棹    时间: 2009-8-27 23:30

个人认为,是时候告卫生部了!尤其是借着雷闯这件事,有中央电视台记者的关注!最根本的,就是卫生部不同意给乙携发证!那我们就要拿食安条例跟他评理!
作者: 忘记时间    时间: 2009-8-27 23:31

看来那帮人是要置我们于死地啊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8-27 23:32

卫生部多次公然践踏法律,让人心寒
在卫生部眼睛里,法律只能顶个球
法律尊严何在!
作者: 我不是你    时间: 2009-8-27 23:34

什么时候的回复?还这么无知?明显与法律背道而驰嘛!
作者: hao0123456789    时间: 2009-8-28 08:04

這是不是很久以前的回覆
作者: 折柳    时间: 2009-8-28 08:10

这应该不是陈竺本人的回复,好像是系统自动弹跳出来的~~~
作者: 冷香飞    时间: 2009-8-28 08:48

我们在艰难的生存,可为什么阳光总射不破黑暗?
作者: 中华之肝    时间: 2009-8-28 08:52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
作者: piaobo11111    时间: 2009-8-28 09:12

陈竺 你妈妈叫你回去看看食品安全法
作者: 少枫    时间: 2009-8-28 09:20

只顾自己生、不顾他人死的部长。
作者: tommas    时间: 2009-8-28 09:35

怎么规定还这么严啊,强烈反对!!!!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09-8-28 09:58

卫生部是歧视的根源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8-28 10:02

WSB绝对是乙肝歧视的带头大哥!!!
作者: candyzxz    时间: 2009-8-28 10:17

回信骂死他,,,,狗官一个!!!
作者: 星语心愿ˋ    时间: 2009-8-28 10:34

原帖由 忘记时间 于 2009-8-27 23:31 发表
看来那帮人是要置我们于死地啊






同感
作者: 幼儿入托    时间: 2009-8-28 10:48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把这个再发给陈竺。
作者: sfeznshirely    时间: 2009-8-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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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8 11:26

大家都说对了,卫生布才是歧视的源头。。。
作者: HHY7910137488    时间: 2009-8-28 11:31

TMD,你在哪?老子想办法要让你和你家人被传染上.
作者: 馨心    时间: 2009-8-28 11:33     标题: 这是什么时候的回信

这是什么时候的回信,现在的回信都不是这样的。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28 11:36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8 11:39

请告诉我什么工作与人不接触,日,就是告诉我们不要妄想什么工作了,都去死吧。。。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8 11:53

太了解中国的行政部门了,就是托,等,躲,,,,,,不办人事。。。
作者: 天高任我飞    时间: 2009-8-28 12:00

这不是明摆着违反食品安全条例法是什么?还要不要和谐要不要安定哦。要不要这些人生存???
作者: tangbd    时间: 2009-8-28 12:27

我想应该是旧版的回复吧
作者: leezgood    时间: 2009-8-28 13:58

陈竺 你妈妈姐姐女儿叫你回去CAO她们
作者: zhan_xiaohua    时间: 2009-8-28 16:08

赶紧叫他去死吧 :@ :@ :@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09-8-28 17:14

应该叫他去学习一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作者: 中原绿竹    时间: 2009-8-28 18:44

卫生部是垃圾.
作者: hjl0508    时间: 2009-8-28 18:58

天理难容呀!!!!
作者: cwp850607    时间: 2009-8-28 19:03     标题: 陈竺是近亲结婚的产物

陈竺是不是近亲结婚的产物啊,就算你要歧视也不要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呀
作者: 很想爱你    时间: 2009-8-28 19:03     标题: 我们是时候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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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cman    时间: 2009-8-28 21:01

本来心怀希望,可是看完后,心里哇凉哇凉的
作者: 芯芯之火    时间: 2009-8-2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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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HY7910137488    时间: 2009-8-28 21:46

人肉搜索陈竺,当官的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瀑光他,搞挎他,让他回家种田去。
作者: wfm.js.tom    时间: 2009-8-2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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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ZZY    时间: 2009-8-28 22:02

"1.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
2.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等工作;
3.托幼机构的保育、教育等工作;
4.食品行业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及保管等工作;
5.美容、整容等工作;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这得有多少人失业?!!
靠,还没明确斗争目标的同志看清了吧!!
作者: 公平就可以    时间: 2009-8-28 22:26     标题: www.moh.gov.cn这就是卫生部垃圾网

www.moh.gov.cn 这就是卫生部垃圾网,大家到这里面天天骂到这个网,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不公平
作者: 匆匆忙人    时间: 2009-8-28 22:46

这个部长是不是买官的,回答问题怎么这么傻
作者: 誓死维权    时间: 2009-8-28 22:55

天啊,这不是要把我们往死路上赶吗??????????????????????????
作者: 中年男孩    时间: 2009-8-28 22:55

卫生部长都这么无知,他有没有看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呀?
作者: 君临城    时间: 2009-8-29 00:12

这么无知的人 做WSB的头!!!
   还爱个  屁的国啊!!!
作者: forevermoon    时间: 2009-8-29 00:21

我日哦!!!!!!!!!
作者: guying    时间: 2009-8-29 02:11

叫他去死。。。傻 x。。。。陈shit,你伤害了我们的心,你的无所作为深深地伤害了大家的心。。。so我不得不骂你。。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09-8-29 08:14     标题: 作为一个大国一门部长,他应该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看来我们的陈部长不退老还乡,我们永远要做乙等公民!
  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民族众多,局部分裂事件频繁!中央一再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声,关爱弱势群体!
  正所谓众怒难犯,法不责众!
  各位战友,还记得当年巴黎和会传来中国外交失败时,北京的学生愤怒了,全国的民众愤怒,一致要求严惩相关要人,结果几个部长的房子被烧,职位被撤!!!
   今天,我们有法可依,有怒为何却选择沉默呢?
万马齐喑究可哎!!!我劝战友重抖擞!!!!


作者: 狼烟起    时间: 2009-8-29 11:46

如果当年早一些推广一次性注射器,如果早一些普及乙肝疫苗,如果医院的医生护士能够多一点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给手术器械认真消消毒,我国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民感染乙肝病毒。
作者: kellybag    时间: 2009-8-29 13:34

着回信也太管腔了。。。。。。。。。。。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29 13:35

原帖由 guying 于 2009-8-29 02:11 发表
叫他去死。。。傻 x。。。。陈shit,你伤害了我们的心,你的无所作为深深地伤害了大家的心。。。so我不得不骂你。。


作者: WQW850222    时间: 2009-8-29 13:35

是不是要举行一个势威(敏感词)才可以呢
作者: 1419    时间: 2009-8-29 14:00

官腔,典型的
作者: 语麒麟    时间: 2009-8-29 14:23

叫它狗日的下课吧。不做孽的东西,这是把我们往死路上逼,这是它逼我们反的,我们先搞死它吧。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29 14:34

日他妈呀·······
作者: 平君    时间: 2009-8-29 14:40

如果是陈竺的话,那它就是陈猪!
作者: kellybag    时间: 2009-8-29 15:01

深表同意。。。。。。。。。。
作者: AAOOAA    时间: 2009-8-29 15:42

同意让他也尝试一下被人欺侮和下岗的滋味,无情!
作者: AAOOAA    时间: 2009-8-29 15:43

让他下台!!!!!!!!!!!!!!!
作者: AAOOAA    时间: 2009-8-29 15:43

让他公开给大家道歉!!!!!!
作者: 还是迷茫    时间: 2009-8-29 16:53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告卫生部?告***的卫生部?我们看,纯粹是扯蛋。
作者: 天涯居士    时间: 2009-8-29 17:00

那老头还是个传染病学的院士呢
作者: zhubajie    时间: 2009-8-29 17:24

我  看  他  是  猪
作者: 乱了套了还了得    时间: 2009-8-29 17:58

鲁迅的人血馒头的故事还在变本加厉地继续..............
作者: weihua2808    时间: 2009-8-29 22:45

他好象没回答你的问题啊~~~
你好象被“筐”了。。。呵呵
作者: suibianqu    时间: 2009-8-29 23:47

陈猪,你妈叫你回去一起吃大便
作者: lovelovelylife    时间: 2009-8-29 23:59

这些人说话都拽了吧唧的,全是虚的,一点实质性的内容都没有
作者: bbk_hbv    时间: 2009-8-30 00:02

食品法都出台了,还这样回复?
作者: A强    时间: 2009-8-30 11:56

无知的领导,与发达国家脱节的决策是人民的不幸。
作者: jacky_cai    时间: 2009-8-30 12:06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
这个回复真TMD的伤人,
暴风雨快来吧,把这些大老爷们吹去见TMD去
作者: 乙肝啊亮    时间: 2009-8-30 13:05

无语~!!
   其实不是企业歧视乙人,是卫生部歧视乙人,企业只是它的行凶工具~!
    下台。。。换个有良心的人上。TMD
作者: 天快亮了    时间: 2009-8-30 16:52

卫生B的GZ人员是不是一台机器啊?拿出的答案真的很雷人。
作者: ygr123    时间: 2009-8-30 23:55

“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草你娘的狗&卫生部部长
作者: tomatony    时间: 2009-8-31 10:44

“6.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这个人是不是拿了很多人的回扣?
作者: 2005699    时间: 2009-8-31 13:21

可怜的我们。刚看见一点希望,现在又要回到黑暗的角落了
作者: piao9133    时间: 2009-8-31 20:24

怎么看这封信的内容那么熟悉呀,原来是我写的
作者: li_xiaofong    时间: 2009-8-31 21:39

顶他个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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