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非常奇怪的问题:只要贴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便被删除 [打印本页]

作者: 614    时间: 2009-8-27 13:20     标题: 非常奇怪的问题:只要贴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便被删除

本想说说自己的理由,他们却不要我说!只要贴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便被删除.
新浪也在回避,可见,维权的路还很长呀.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帮助雷闯打赢这场官司.
争取拿到第一张健康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359b300100erbe.html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8-27 13:22

顽强抗争,要坚信法律终究是老大
作者: naturebamboo    时间: 2009-8-27 13:26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要有希望    时间: 2009-8-27 13:29

新浪在抗法啊??????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09-8-27 13:52

我贴过一次,删了.....搞笑.
大家也贴贴?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8-27 15:28

他们就是这样,对于乙肝骗子的虚假广告无所作为,限制乙肝言论很有本事!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09-8-27 15:54

国务院怎么没有人去监督一下,条例的实施情况咧?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27 16:01

真是够呛!现在只有假的才能过的爽!
作者: 寂寞的CD机    时间: 2009-8-27 21:52

为什么?为什么?!!
作者: 多秀秀    时间: 2009-8-27 21:54


作者: 275471707    时间: 2009-8-27 22: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是个好人    时间: 2009-8-27 22:29

原帖由 275471707 于 2009-8-27 22:09 发表
要清楚自己的弱势地位          唉
    路还长   坚持就是胜利

同意楼上的
作者: FBM    时间: 2009-8-28 11:55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9 09:55

删了帖子的人肯定骨子里歧视乙肝携带者,决不是我们战友。
作者: 孙国父    时间: 2009-8-29 11:0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29 11:1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8-29 12:21

主题本身没有问题,是个好主题,但大家在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任何回帖都不得越轨
严禁政治\色情\宗教\民族\暴力\煽动\外事\群体性等话题
在本论坛,任何与乙肝无关的话题都是被禁止的,请各位注意。
若出现,老会员禁止发言2个月,新会员直接封闭ID

作者: 乐哈哈    时间: 2009-8-29 12:23     标题: 为什么不歧视刘德华呢

为什么不歧视刘德华呢?
作者: z0h0k    时间: 2009-8-29 23:40

新浪新闻的留言版现在全部都要求注册用才发言了,以前可以匿名发言的或过客留言的.可见各网络都在加强管理,搞不好以后大家只能在这里才能说说乙肝了
作者: 寻找活路    时间: 2009-8-31 00:11

记者与官员对话
记者:国外早就对乙肝相关检测,为什么中国还没有呢?
官员:我国早就立法保护病原携带者的入学和就业的平等权利,如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都有相关具体规定,这不近期我们还修订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案”,这都有力的保障了病原携带者的公平入学和就业权利,我国是个法制国家,任何践踏法律的单位或个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那为什么还是频频出现乙肝携带者遭遇就业及入学歧视事件呢?
官员:这个……嗯,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极少数单位或公司不懂法,歧视携带者,这是不尊重科学嘛,这个我们会加大宣传力度,当然在这里,我们也要呼吁受害者,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政府,有法必依嘛……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31 20:04

上边也在矛盾中,什么时候下红头文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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