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快讯6】西湖卫生局躲猫猫,办理健康证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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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8-26 20:45
标题:
【快讯6】西湖卫生局躲猫猫,办理健康证无进展
【快讯6】西湖卫生局躲猫猫,办理健康证无进展
昨日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倪老师的电话,让我以为今日,抑或明日就可以拿到健康证。因为,倪老师说,虽然条例出台还没有配套的文件,但是既然法律这么规定,就应该保护我的权利,就应该给我办健康证,还说最迟今天上午会给我电话回复西湖区卫生局对此事商定的结果。于是,我昨日11点加班加点的准备了 “中国乙肝健康第一证”的A3纸,想在拿到健康证的时候,把A3纸贴在胸前,照照相,好好的留个纪念。
今日上午,一直在等待卫生监督局办公室的回复,不过终于还是没有等到他的电话。于是,下午和中央台记者一道前往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是我身体检查的地方。因为西湖区卫生局,杭州市卫生局都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过招呼。于是,今天接待我的是预防保健科的科长王女士。王女士给我进一步解释了,虽然有法律法规,也有很多媒体的报道,但是至今还没有收到上级部门的文件,仍然不能办理健康证。王女士也说道他们出于很尴尬的“窗口期”,有法规,但是没文件。如果遵守法律,在没有文件的情况下给我办健康证,这也是属于行政违规。因此,为了保险起见,他们愿意违法,并且他们违法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没有上级的文件。这是我意料之中的解释,并无诧异,也觉得基层社区医院很无辜并且很无奈,没有过多的纠缠。
随后来到西湖区疾控中心,说法跟上周五去的说法一样,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仍然按照以前文件,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予办理健康证。
然后,又紧接着去了不远处的西湖区卫生局。由于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有央视记者陪同,社区中心事先给西湖区卫生局打了电话。于是,当我们要去西湖区卫生局医政科找第一次接待我的王医师时,一女士说王医师今日休假,另一同办公室的男科员则说王医师下午家里有事。于是我们要求见卫生局局长,但是局长在开会,且说开会得开1个多小时。而我们要求见局长一分钟的请求也已局长在支持会议为由被婉拒。在最后出医政科门口的时候,看见王医师的指示牌拨在“在岗”一栏,我当场向医政科的人员提出质疑,于是,一男科员随即将王医师拨往“外出”一栏。就这样,王医师就“被调休”;就这样,西湖区卫生局就成功的躲了猫猫。
从西湖区卫生局出来,随即给卫生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倪某通电话,倪某问我到底是什么想法,我说我要的就是健康证,仅此而已。从倪某的口气中,其还是希望西湖区卫生局给我办下健康证,把我雷闯一个人摆平就可以了。只是西湖区卫生局又不敢,毕竟没有文件嘛,要是出了什么事追究起来还是西湖区卫生局的责任。于是,我的健康证就这么凉了。
鉴于他们的这种表现,本人将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请大家相信我的创造力。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科长希望我在博客中不要写得过火,鉴于此,希望大家把我的文章转道各个论坛,以给相关部门足够的舆论压力。
【关注雷闯博客,关注最新进展】
http://blog.sina.com.cn/leichuang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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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希望,今日的失望】
原以为今天或明天能拿到健康证,于是昨晚11点加班加点的准备了这张A3纸,想拿到证的时候,把这纸贴在胸前照相,不过今天的情况却让我很是失望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8-26 20:48
雷兄,你终于出现了,让大家好是担心!希望你要挺住,不要在最后关头倒下,更不要被政府人员所玷污。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26 20:49
躲得了初一
躲不过十五
作者:
Hbv886
时间:
2009-8-26 20:54
沙发哈哈!!!!
作者:
Hbv886
时间:
2009-8-26 20:55
妈妈的没抢到!没关系革命上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
作者:
huasu@nj
时间:
2009-8-26 20:55
中国ZF终于把他的绝招用出来了!
作者:
lifei
时间:
2009-8-26 21:02
加油,从现在起不再沉默。
作者:
abao23
时间:
2009-8-26 21:07
加油。
作者:
幸福悄悄来
时间:
2009-8-26 21:09
卫生部还没下文件啊! 雷闯,相信你的创造力,别被他们抓到把柄了
作者:
geeker
时间:
2009-8-26 21:09
严重关注此事发展!
作者:
憧憬那一天
时间:
2009-8-26 21:09
悲哀!
加油,大家都要努力!
作者:
614
时间:
2009-8-26 21:11
转发此文,
这叫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
情伤
时间:
2009-8-26 21:17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他们愿意违法》》》》》》》》》》》》》
很恐怖,很无耻,也很搞笑。
这就是中国的法制社会。公然违法,没有成本。
作者:
寂寞的CD机
时间:
2009-8-26 21:18
兄弟,虽然我没什么本事,但也不轻易佩服一个人,你算一个。光说不做的确厚颜无耻,我也无奈。
作者:
jackylee123
时间:
2009-8-26 21:18
法律抵不过法规,就是说县官不如现管,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哎,佩服雷闯,鄙视自己。
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09-8-26 21:22
大家都到 雷兄的博客上顶顶啊~~~博客人气没有这里旺啊
作者:
614
时间:
2009-8-26 21:29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乙肝携带者可从事食品生产.
难道行政机关也做不到有法必依吗>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6 21:42
时代选择了闯爷,,,,,
作者:
iglad
时间:
2009-8-26 21:49
鄙视自己
作者:
156885749
时间:
2009-8-26 21:49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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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26 21:54
摆平了你一个
谁来摆平其余1.3亿难友????
作者:
candyzxz
时间:
2009-8-26 21:57
闯王,,,,真想为你歌唱!!!。。。
我们会一直一如继往的支持你!!!
作者:
南城小伙
时间:
2009-8-26 21:57
作者:
蓝莓纤维B
时间:
2009-8-26 22:05
已在博客上留言了!加油!
作者:
13844607198
时间:
2009-8-26 22:07
作者:
cryingwind
时间:
2009-8-2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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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09-8-26 22:27
我恨躲猫猫
作者:
leezgood
时间:
2009-8-26 22:42
看他能躲多久
一群奴才
作者:
要有希望
时间:
2009-8-26 22:47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他们愿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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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文件大于法律啊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09-8-26 22:57
法律在中国也许就是个屁
作者:
z0h0k
时间:
2009-8-26 22:59
人家宁愿违法,也不愿违规
也就是说上级部门搞个规定,作用比法律还大.
这就是现官不如现管的意思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26 23:00
标题:
回复 21# 的帖子
无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8-26 23:14
支持雷闯呀@!!
作者:
猜不出来
时间:
2009-8-26 23:19
支持你 加油
作者:
战斗战斗再战斗
时间:
2009-8-26 23:24
意料之中,雷闯是很有智慧,不过也不要低估了公务员的智商,而且他们的“拖”字诀很厉害,拖到你放弃为止,当然他们也有弱点,怕曝光,怕影响搞大,怕你死缠烂打,怕被上级批评
作者:
多秀秀
时间:
2009-8-26 23:33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c-61:
作者:
sunnybayy
时间:
2009-8-26 23:39
偶像顶住啊!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权!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09-8-26 23:42
闯爷加油....
作者:
sweat
时间:
2009-8-26 23:44
躲吧,把执政基础都躲没了,把公信力都躲没了。
狗蛋要注意的是:你也不能耽误了到上海上学的时间。
另外,中央台记者的态度是什么?
作者:
不落叶
时间:
2009-8-26 23:47
关注,支持,敬礼!
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09-8-26 23:48
对啊,关注央视记者的态度,这个也很重要啊~~~
作者:
piano
时间:
2009-8-27 00:05
关注,支持,敬礼!好样的!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8-27 00:07
雷闯加油!为乙人中出了你这样一个英雄而自豪。
作者:
馨心
时间:
2009-8-27 00:28
标题:
孩子,辛苦了。
孩子,辛苦了。一个人这么执着地维权。
作者:
jay2009
时间:
2009-8-27 02:03
雷同学,你是我的榜样!
我会把你的勇气用在找工作上的,现在无法分心啊。
网投+ing。。。。。。
作者:
yincang
时间:
2009-8-27 08:39
标题:
雷同学,你是我的榜样!
雷同学,你是我的榜样!
作者:
mylike
时间:
2009-8-27 11:12
很悲哀,法律敌不过一纸文件
作者:
CAODX
时间:
2009-8-27 12:42
你的精神让人感动,我们这些战友帮不上你,只能声援你,祝福你!
作者:
nusthu
时间:
2009-8-27 12:53
难道文件不发,中国的政府的机关可以一直违发下去?
有点可笑!
作者:
supercat0o0
时间:
2009-8-27 13:28
强烈期待!!!看看政府还有什么招数!!!
作者:
天涯孤棹
时间:
2009-8-27 13:41
我只能鄙视自己!汗颜!多几个雷闯,问题早解决了!
作者:
besure
时间:
2009-9-2 20:15
兄弟,佩服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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