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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倪主任迅速回信!时差1.5小时!!! [打印本页]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1:52     标题: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倪主任迅速回信!时差1.5小时!!!

发件人:""倪---" <[email protected]>"
发送日期:2009-08-25 11:09:14
收件人:-----
主题: Re: 血泣控诉!天下之下,却无容身之地!
谢谢您的提醒!

关于“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一词,双方都有误解,这里澄清即可。

反映的事我已转交、并督促中,请放心。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To: wsjd_ns
Cc: wangr
Sent: Tuesday, August 25, 2009 9:38 AM
Subject: 血泣控诉!天下之下,却无容身之地!


倪主任,

您好!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陆老百姓,因小时候医疗卫生条件的简陋和过失,在一次打预防针疫苗时,出于医学卫生知识和条件缺失的原因,当时医护人员竟然给一个小朋友打完针直接用同一支针头给我打预防针!我因此而成了一名乙肝携带者,也有可能当时小时候还没有一次性针头,而是那种开水煮开消毒然后反复使用的针头,在看病过程中感染上,而一直到现在,和我生活了那么多年,我的家人都没一个是携带者,所以日常生活接触和一起吃饭是不会传染(国际通识),特别是对成年人和打了预防疫苗的人更不会造成威胁,正常工生活工作也不会受到影响,只是现实中千千万万的同类者还是无情的被剥夺了教育权和就业权......高考时知道了这个情况,当时打击大,上了大学后因为环境改变了,慢慢淡忘了也没太在意这个事,只是毕业后出来找工作后才被这现实残酷的歧视环境一次次的打倒,因为这个强制性的乙肝两对半检测,即使其它条件优胜而出,却还是一次次的被无情拒绝和打击.....想着年迈的父母,想着多年的付出,想着未来的迷茫和绝望...当年为了找到第一份工作解决吃饭的问题,去到一间不强制检查两对半的小工厂里做又苦又累的体力劳动,成为一名一线生产工人,后来知道了千千万万像我一样被无情剥夺就业权的人....就业是人安身立命之本,纵观欧美,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也没有哪条法规像我国一样明令禁止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和在入学入职过程中强制检测乙肝两对半并以直接或间接的理由拒绝!也正因为是旧的《食安法》从法律层面发出一个强大的误导信号:让民间大众误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同时因为我国劳动力、求职者极其多,在招用工和年度体检中强制检测两对半,为医院每年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每年卫生部下属的体检系统收益10-100亿,每人次20-40检测该项目的费用),再加上不法药商为达到牟取暴利,千方百计妖魔化我们这些携带者,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在各种场合都极力反对废除招用工过程中的两对半检测.....加上某些传统文化的影响,自私,丑陋,麻木的劣根性在相当多国民身上作怪,众多以上因素令到歧视在我国大行其道,多少人被无情的剥夺了立身安命的就业权....身心倍受摧残....
实事就事的来说,国家在人权,民主方面这些年来确实是有所进步,只是还是落后于时代和历史的潮流,更有社会乱象丛生,暗涌浮动,不和谐的各种因素在不断酝酿发烤膨胀......建立人权,民主,公平,人文关怀的核心价值观。。。。这个民族,国家才有真正和谐,繁荣昌盛.....

但基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惯性和利益使然,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现状一点也不乐观,就业是立命的根本,人权是普世的价值,上了30岁的人都知道我们国内现状......如果您们这些有良知的高级知识分子也不为我们说话争取权利,我们还不知还要多少年像老鼠一样过着身心都备受摧残的生活。。。。请您挺起您的良知为我们说话,强烈废除乙肝两对半的入学入职用工体检检测,美国废除奴隶曾经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最终普世的公平和人权还是战胜了人性的贪婪和丑恶!造成我们现在的困境不外乎两个原因: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和科学认识的误区!庞大的过着老鼠一样生活的弱势群体向您叩谢了!!!

恳求国家放我们一条生路.....不是口头上的,而是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向有良心的高级知识分子致敬!

祝您 身体健康
> 工作顺利
> 家庭幸福

广东小李







卫生部表态:
8月2号卫生部“否认门”之后到现在为止一直保持沉默!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2/185816054302s.shtml
卫生部表示常规体检删除乙肝项目并非官方意见

传媒和医学专家表态:


医学专家
解放军302医院刘士敬博士
http://shijingliu.blog.sohu.com/
2009-08-04 | 常规体检应该取消乙肝项目
2009-08-05 | 应该将乙肝从二类传染病中剔除

北京大学庄辉院士
院士支持取消常规体检乙肝检测 对周围人没威胁
http://health.sohu.com/20090804/n265703615.shtml
        
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浩东大夫
新华网:——专访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晧东20090806
http://news.xinhuanet.com/2009-08/06/content_11835273.htm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 贾继东
http://www.hbvhbv.info/forum/red ... amp;goto=nextoldset


新闻传媒
新华网
发达国家不查乙肝
http://news.xinhuanet.com/herald/2009-08/06/content_11834393.ht
【头条】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激辩的背后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 ... ontent_11830875.htm

CCTV
【头条】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激辩的背后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805/111518.shtml

中国青年报:如何因势利导化解社会对乙肝的误读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908/06/368388.shtml

人保部:用人单位不应将乙肝体检作为准入限制
http://news.163.com/09/0804/11/5FSCQ42A0001124J.html


“辟谣”根治不了乙肝歧视(人民日报-人民时评)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 ... /content_313063.htm

凤凰网:乙肝专题,取消两对半一个美丽的“误解”
http://news.ifeng.com/opinion/topic/yiganjiance/

新华报业网:
卫生部“否认门”过于草率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8/04/010559406.shtml

腾讯专题:不折腾乙肝病毒携带者
http://view.news.qq.com/zt/2009/yigan/index.htm

后评论 网易 第73期 20090805
乙肝:被夸大的恐惧
http://news.163.com/special/00012Q9L/yigan090805.html

健康报
体检查乙肝或许本来就没必要
http://www.jkb.com.cn/document/9 ... J&sKeyWord=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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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youyushui 于 2009-8-25 12:02 编辑 ]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1:54

官员怕说错话,特别是大官!!!从政之人,授人以柄是大忌!!打蛇打七寸!!!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作者: 飞天    时间: 2009-8-25 11:57

http://society.huanqiu.com/roll/2009-08/555775.html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1:59

因为这句话-------------“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从9点38分发信,到11点09分回信,时差1.5小时,多么迅速地出来辟他所说的“口误”!!!
说明了什么?

官员怕说错话,特别是大官!!!从政之人,授人以柄是大忌!!打蛇打七寸!!!
作者: 蓝莓纤维B    时间: 2009-8-25 13:27

哈哈,好啊,找到突破口了!如果浙江的健康证能解决,那全国普及就有希望了。
作者: yanghuimin    时间: 2009-8-25 13:56

只要沿海发达地区的口子一开 那其他地区就会争相效仿 这就是悲哀 谁也不敢先挺身而出 各地政府也一样 所以先要把浙江上海等地打开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25 14:03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8-25 14:13

顶,这封信写的太好了!也让我们离目标越来越接近。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4:45

合法合理,有理有据维权始终是正道!这一天始终会到来,但是我们必须加快进程!
不要轻视你的举手之劳,也许你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5 14:51

相信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作者: 天涯孤棹    时间: 2009-8-25 17:39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能做些什么?我在小地方,不知道能帮上什么忙,写信打电话是没问题的。还希望做更多,但是由于刚刚上班,还未体检。不敢随便请假到处跑,哎。。。。。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25 17:46

我已经发信! 乙人的悲惨人生!
收到回信[attach]114586[/attach]

[ 本帖最后由 bulvo 于 2009-8-25 19:14 编辑 ]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7:56     标题: 回复 12# 的帖子

事实一再证明,发信是绝对有用的!不管怎么回避!对方到底是会有压力!但我们要注意技巧,一定要让对方的上级领导或上级主管机构知道!之前我发信到深圳市卫生局的信件是经深圳市政府在线转达的,不多久就收到邮件回复及该局一领导的电话回复!直接发到卫生局的信件即一直没处理
作者: 狼烟起    时间: 2009-8-25 18:07

有呼吁才有了解,有了解才有解决问题的原动力。

作者: 狼烟起    时间: 2009-8-25 18:10

合法、合理、合情地发信,唤醒有关部门对乙肝携带者的理解、宽容、帮助与接纳,为共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 Hbv886    时间: 2009-8-25 18:21

这位官员还算是有良心的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25 19:15     标题: 回复 12# 的帖子

小路收到回信!!!! 见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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