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快讯3】与省卫生监督局主任面谈:全国都还办不了健康证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8-24 23:43     标题: 【快讯3】与省卫生监督局主任面谈:全国都还办不了健康证

【快讯3】与省卫生监督局主任面谈:不光浙江,全国都还办不了健康证
    下午去了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倪某接待了我,我说我要见局长,他说局长在开会,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秘密,可以跟他讲。我刚一提及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办理健康证,他就说他已经知道了,说是杭州市卫生局有打电话过来,并且还很重视的样子说,现在食品卫生科正在讨论这个事情。然后,他出去,说是帮我去找局长。
    不一会,办公室主任倪某回来,说已经给在开会的局长说了此事,会重视的。随后,他向我解释了为什么不能拿健康证。他说,现在不光是浙江省如此,差不多全国所有的省市估计都办不了健康证。因为健康证是由省卫生监督局管,在全国来说,就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了算。还说,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归卫生部直属,但是现在和卫生部其实还是两套班子,对于卫生部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不认可(其实,他的说法是错误的,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发的)。
看到这办公室主任态度还算可以,也没有给他纠缠,只是让省卫生监督局快点出个方案,他也要求我留下联系方式,说会叫相关部门向我解释为何办不了健康证。临走前,递了一张名片给我,而我也把重庆晨报和大河报的整版报道拿给他,就在我把报纸拿给他的时候,发现办公室主任突然变了脸色。
    回校后,晚上给这办公室主任倪某发了条短信,如下:
    “倪老师,我是雷闯,非常感谢您下午的接待。我要在三天内拿到健康证,明天起的三天我都会电话您问进展情况,因为我不仅仅是为自己办证,我身后还有一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现在各大媒体网站对此事大幅报道,我不希望把此事再闹大,不然对你我都没好处。打扰之处望谅”。
    附上该主任的名片,希望大家打电话给该主任反映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办理食品工作健康证的情况。
                                                    [attach]114480[/attach]
                                    卫生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倪某的名片
                电话:057187838205;传真:05718783821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正如办公室主任所说,不光浙江,全国都还办不了健康证。因此,特希望诸位能打电话到各省的卫生监督局,咨询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办理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
                                                     跑了一天的感想
                                                    红头文件大于法律
    最初在办理健康证的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西湖区疾控中心,再到西湖区医政处;包括今天的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医政处,对于为何不予办理健康证,他们的理由只有一个:法律归法律,没有上面的红头文件,我们就是不能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办健康证。
[attach]114481[/attach]
1.在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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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杭州市卫生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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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午归来,路经西湖】很累,很困,心里甚至不爽,想骂有些人,不过还是要新平气和的接受西湖的美景.jpg
[attach]114484[/attach]
4.骑车,不要错过两边的西湖美景.jpg
作者: 6531    时间: 2009-8-24 23:47

顶,好样的。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怕认真二字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24 23:48


作者: jay2009    时间: 2009-8-24 23:50

上级施压,人民力推!
作者: 期待天明    时间: 2009-8-24 23:50

顶,雷闯好样的!!!!!!
作者: 小尘子    时间: 2009-8-24 23:50

雷同志,好样的,顶一个!!!
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09-8-24 23:51

呵呵 雷兄 敬佩你的执着精神,好样的~  等你到上海了, 找你玩~~~照片还蛮帅的
等你好消息!

作者: NESO    时间: 2009-8-24 23:55

好样的,雷闯。。。希望在明天!!!
作者: 老丢丢    时间: 2009-8-24 23:56

这孩子眼神很坚定
呵呵
不错的小伙子
作者: cryingwind    时间: 2009-8-24 23:56

顶你闯哥
作者: kvuestc    时间: 2009-8-24 23:57

无耻之极,什么叫做“不认可”,条例就是法律,能容得你不认可吗?那杀人放火,你还认不认可呢!
作者: kvuestc    时间: 2009-8-24 23:57

顶LZ,祝你成功!
作者: hbver-huaweia    时间: 2009-8-24 23:58

我开始了脸红和冒汗,论坛里天天在闹着,只有哥们你真真在行动~~~我只想说一句:哥们你在外面跑,估计也要花钱和精力,如果在经济上有难处,发个帐号出来,我们不会干在这看着的~~
作者: 馨心    时间: 2009-8-24 23:58     标题: 勇敢的孩子

勇敢的孩子,我们大家一定要好好地爱护她。
作者: cryingwind    时间: 2009-8-25 00:00

我们给那个姓倪的  发邮件吧   给他一些压力
作者: xijinming    时间: 2009-8-25 00:03


坚持 努力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8-25 00:04

支持雷闯@!
作者: jackylee123    时间: 2009-8-25 00:20

支持!!!!!!!!!
作者: 993968579    时间: 2009-8-25 00:21

顶……………好样的,
作者: suibianqu    时间: 2009-8-25 00:21

闯哥,我们会记住你名字的--雷闯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8-25 00:24

......因为健康证是由省卫生监督局管,在全国来说,就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了算。还说,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归卫生部直属,但是现在和卫生部其实还是两套班子,对于卫生部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不认可(其实,他的说法是错误的,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发的)。......

那是不是说我们最后的目标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
作者: 0536    时间: 2009-8-25 00:28

雷兄,你是好样的!!心里一定不痛快,但是,加油!!我们支持你!!!!
作者: chanjy    时间: 2009-8-25 01:10

给雷闯打打气。。。。
作者: tulipon    时间: 2009-8-25 03:3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该主任应该叫倪胜吧,看谁最后胜利
作者: lovemy    时间: 2009-8-25 05:51

哥们儿 好样的~ 你做事很条理 有勇有谋 我的偶像!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5 07:26

真够~~~~~~~~~闯~~~~~~~~~~~~~,是做大事的人,敢想敢干,无所畏惧。。。
作者: sweat    时间: 2009-8-25 07:52

纳税人养了一批死狗,一批不为老百姓办事,不依法办事的死狗。
作者: 冷香飞    时间: 2009-8-25 08:06

雷闯,我敬佩你,相信在你的带领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为我们自己争取权益。
作者: 狼烟起    时间: 2009-8-25 08:24

兄弟,感谢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付出的努力!但要保重身体。

作者: FBM    时间: 2009-8-25 08:46

闯爷,你真的很伟大,要保重自己,多注意休息,这段时间杭州流感严重。也要注意人身安全,那些个没有天良的官员们,不知道会不会做些犯法的事情出来。闯爷,要不你组织个杭州的聚会,我们战友一起去支援
作者: 痛苦的妈咪    时间: 2009-8-25 08:59

很帅的小伙子,好样的!
支持你.
作者: 选来选去    时间: 2009-8-25 09:08

支持,我觉得大家更应该用实际行动来支持,希望全国遍地开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作者: cry110    时间: 2009-8-25 09:11

雷闯,顶你。。。。。。。。
作者: damon    时间: 2009-8-25 09:13

是的,很坚毅和执着的一双眼睛!
作者: 蓝莓纤维B    时间: 2009-8-25 09:36

好小伙子!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在论坛说一声。
作者: 考拉的宝贝    时间: 2009-8-25 09:38

加油,雷闯!

我们站在你的背后,永远支持你!
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8-25 09:59

谢谢雷同学为乙肝人士做出的每份努力。大家也都别闲坐着了,是不是也该为咱们自己,为大家干点儿什么了?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0:00

无耻!公然有法不依!对抗经国务院温总签字生效的法律,竟还说他们的官员不认可 。。。。。
太嚣张了,已发邮件!信末说到: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雷闯,但此刻人人都可成为雷闯身后的一个盾牌!!
作者: 团结    时间: 2009-8-25 10:03

兄弟,太支持你了。就需要你这样的人,中国的法制才能进步。请速联系版主,公布你的银行账号,大家都 会给你捐款表示帮助的。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0:07

无耻!公然有法不依!对抗经国务院温总签字生效的法律,竟还说他们的官员不认可 。。。。。
太嚣张了,已发邮件!信末说到: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雷闯,但此刻人人都可成为雷闯身后的一个盾牌!!
作者: leezgood    时间: 2009-8-25 10:13

还真叫上劲了
你真行
作者: 649751547    时间: 2009-8-25 10:16     标题:

你是我们 的骄傲,支持你 ~~~~~~~~~~~~~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0:17

无耻!公然有法不依!对抗经国务院温总签字生效的法律,竟还说他们的官员不认可 。。。。。
太嚣张了,已发邮件!信末说到: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雷闯,但此刻人人都可成为雷闯身后的一个盾牌!!
作者: 南城小伙    时间: 2009-8-25 10:23

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雷闯。。。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25 10:29

要是我们都能像你一样勇敢
歧视早就不复存在了
向您致敬!!!
作者: 叶子的梦    时间: 2009-8-25 10:43

很佩服你,也很惭愧!
作者: 要有希望    时间: 2009-8-25 11:06

不认可国务院颁布的法律,可笑!!
作者: lucky小皮虾    时间: 2009-8-25 11:58

作为同龄人,还是感到惭愧~
历史就是被你这样的人刷新的~
有一天,当我们一亿多战友真正得到解放时,会有人记住你的名字,就像马丁路德金,就像林肯,就像甘地~
雷闯,好样的!
作者: piaobo11111    时间: 2009-8-25 12:04

加油 闯爷~~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2:11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倪主任迅速回信!时差1.5小时!!!
发件人:""倪---" <[email protected]>"
发送日期:2009-08-25 11:09:14
收件人:-----
主题: Re: 血泣控诉!天下之下,却无容身之地!
谢谢您的提醒!

关于“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一词,双方都有误解,这里澄清即可。

反映的事我已转交、并督促中,请放心。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To: wsjd_ns
Cc: wangr
Sent: Tuesday, August 25, 2009 9:38 AM
Subject: 血泣控诉!天下之下,却无容身之地!


倪主任,

您好!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陆老百姓,因小时候医疗卫生条件的简陋和过失,在一次打预防针疫苗时,出于医学卫生知识和条件缺失的原因,当时医护人员竟然给一个小朋友打完针直接用同一支针头给我打预防针!我因此而成了一名乙肝携带者,也有可能当时小时候还没有一次性针头,而是那种开水煮开消毒然后反复使用的针头,在看病过程中感染上,而一直到现在,和我生活了那么多年,我的家人都没一个是携带者,所以日常生活接触和一起吃饭是不会传染(国际通识),特别是对成年人和打了预防疫苗的人更不会造成威胁,正常工生活工作也不会受到影响,只是现实中千千万万的同类者还是无情的被剥夺了教育权和就业权......高考时知道了这个情况,当时打击大,上了大学后因为环境改变了,慢慢淡忘了也没太在意这个事,只是毕业后出来找工作后才被这现实残酷的歧视环境一次次的打倒,因为这个强制性的乙肝两对半检测,即使其它条件优胜而出,却还是一次次的被无情拒绝和打击.....想着年迈的父母,想着多年的付出,想着未来的迷茫和绝望...当年为了找到第一份工作解决吃饭的问题,去到一间不强制检查两对半的小工厂里做又苦又累的体力劳动,成为一名一线生产工人,后来知道了千千万万像我一样被无情剥夺就业权的人....就业是人安身立命之本,纵观欧美,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也没有哪条法规像我国一样明令禁止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和在入学入职过程中强制检测乙肝两对半并以直接或间接的理由拒绝!也正因为是旧的《食安法》从法律层面发出一个强大的误导信号:让民间大众误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同时因为我国劳动力、求职者极其多,在招用工和年度体检中强制检测两对半,为医院每年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每年卫生部下属的体检系统收益10-100亿,每人次20-40检测该项目的费用),再加上不法药商为达到牟取暴利,千方百计妖魔化我们这些携带者,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在各种场合都极力反对废除招用工过程中的两对半检测.....加上某些传统文化的影响,自私,丑陋,麻木的劣根性在相当多国民身上作怪,众多以上因素令到歧视在我国大行其道,多少人被无情的剥夺了立身安命的就业权....身心倍受摧残....
实事就事的来说,国家在人权,民主方面这些年来确实是有所进步,只是还是落后于时代和历史的潮流,更有社会乱象丛生,暗涌浮动,不和谐的各种因素在不断酝酿发烤膨胀......建立人权,民主,公平,人文关怀的核心价值观。。。。这个民族,国家才有真正和谐,繁荣昌盛.....

但基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惯性和利益使然,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现状一点也不乐观,就业是立命的根本,人权是普世的价值,上了30岁的人都知道我们国内现状......如果您们这些有良知的高级知识分子也不为我们说话争取权利,我们还不知还要多少年像老鼠一样过着身心都备受摧残的生活。。。。请您挺起您的良知为我们说话,强烈废除乙肝两对半的入学入职用工体检检测,美国废除奴隶曾经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最终普世的公平和人权还是战胜了人性的贪婪和丑恶!造成我们现在的困境不外乎两个原因: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和科学认识的误区!庞大的过着老鼠一样生活的弱势群体向您叩谢了!!!

恳求国家放我们一条生路.....不是口头上的,而是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向有良心的高级知识分子致敬!

祝您 身体健康
> 工作顺利
> 家庭幸福

广东小李







卫生部表态:
8月2号卫生部“否认门”之后到现在为止一直保持沉默!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2/185816054302s.shtml
卫生部表示常规体检删除乙肝项目并非官方意见

传媒和医学专家表态:


医学专家
解放军302医院刘士敬博士
http://shijingliu.blog.sohu.com/
2009-08-04 | 常规体检应该取消乙肝项目
2009-08-05 | 应该将乙肝从二类传染病中剔除

北京大学庄辉院士
院士支持取消常规体检乙肝检测 对周围人没威胁
http://health.sohu.com/20090804/n265703615.shtml
        
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浩东大夫
新华网:——专访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晧东20090806
http://news.xinhuanet.com/2009-08/06/content_11835273.htm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 贾继东
http://www.hbvhbv.info/forum/red ... amp;goto=nextoldset


新闻传媒
新华网
发达国家不查乙肝
http://news.xinhuanet.com/herald/2009-08/06/content_11834393.ht
【头条】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激辩的背后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 ... ontent_11830875.htm

CCTV
【头条】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激辩的背后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805/111518.shtml

中国青年报:如何因势利导化解社会对乙肝的误读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908/06/368388.shtml

人保部:用人单位不应将乙肝体检作为准入限制
http://news.163.com/09/0804/11/5FSCQ42A0001124J.html


“辟谣”根治不了乙肝歧视(人民日报-人民时评)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 ... /content_313063.htm

凤凰网:乙肝专题,取消两对半一个美丽的“误解”
http://news.ifeng.com/opinion/topic/yiganjiance/

新华报业网:
卫生部“否认门”过于草率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9/08/04/010559406.shtml

腾讯专题:不折腾乙肝病毒携带者
http://view.news.qq.com/zt/2009/yigan/index.htm

后评论 网易 第73期 20090805
乙肝:被夸大的恐惧
http://news.163.com/special/00012Q9L/yigan090805.html

健康报
体检查乙肝或许本来就没必要
http://www.jkb.com.cn/document/9 ... J&sKeyWord=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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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广告的终身免费邮箱,www.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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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youyushui 于 2009-8-25 12:02 编辑 ]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25 12:12

官员怕说错话,特别是大官!!!从政之人,授人以柄是大忌!!打蛇打七寸!!!

"还有,请允许纠正一下,《食品法安全实施条例》并不是卫生部颁布的,而是国务院颁布,经温总理亲自签字生效的,您所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不认可,那就是行政不作为!甚至是有法不依“对抗”上级国务院!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那只有找媒体,找温总理来评评您这番高论了”
作者: comeonhbver    时间: 2009-8-25 13:02     标题: 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了自己!我是应届生

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了自己!我也刚毕业,我完全理解老兄你的心情!你比我的勇气大的多,我们永远支持你!
作者: xiaoxiaocun    时间: 2009-8-25 13:06     标题: 祝你走好

你是英雄,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争权益,真的想出一份力,祝你一路走好!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8-25 13:12

原帖由 狗蛋 于 2009-8-24 23:43 发表
临走前,递了一张名片给我,而我也把重庆晨报和大河报的整版报道拿给他,就在我把报纸拿给他的时候,发现办公室主任突然变了脸色。
    回校后,晚上给这办公室主任倪某发了条短信,如下:
    “倪老师,我是雷闯,非常感谢您下午的接待。我要在三天内拿到健康证,明天起的三天我都会电话您问进展情况,因为我不仅仅是为自己办证,我身后还有一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现在各大媒体网站对此事大幅报道,我不希望把此事再闹大,不然对你我都没好处。打扰之处望谅”。


老弟:
你近乎完美的举动,因为生活阅历尚浅,留下两个缺陷
1.你不该把报纸掏出来,因为你的举动的潜台词“看看报吧,别太孤陋寡闻”,有伤官员自尊
2.你不该说“我要在三天内拿到健康证”,像是再最后通牒,效果不好

接下来,你可能会遇到两个大问题,也可能是陷阱,不要掉进去
1.钱,如没什么必要的话,不要再接受捐款,那个账号,废掉最好,不惹麻烦
2.势,如没什么必要的话,尽量当独行侠,不要轻易联盟什么组织,不惹麻烦

跟经济问题挂不上,跟政治问题挂不上,不出人命案子,闹出大天的事,也是小事

咱不急,咱就走程序,咱的目标就一个,办证
作者: 伊人何在    时间: 2009-8-25 13:15

对,不要给他们抓把柄,不让他们抓住纠缠的借口
作者: 战胜生命    时间: 2009-8-25 13:18     标题: 保护雷闯,千万不要把雷闯银行帐号公布在网上.

各位战友应该全力支持雷闯.
雷闯的所做所为给战友维权提供了新思路.
我们要抓住每一个热点,引起高层和民众对乙肝人群的关注.
上次取消两对半检查的新闻事件几近平息了,人民似乎又忘记了:在中国,有一个有着1.2亿人的群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雷闯坚持不懈申请办理健康证,以及后面产生的连锁效应,已经产生了影响,各大媒体又逐步开始关注乙肝以及乙肝人群了.
记住:抓住每一个热点,促使高层,媒体以及广大民众对乙肝歧视的持续关注.
雷闯是英雄,所以我们要保护英雄,保护雷闯.大家切记,千万不要将帐号公布在网上.
一是可能别有用心的人,混水摸鱼,如果骗子借机诈骗善良的战友,会给善良的战友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如果达到刑事案件,可能连累雷创.
二是广大战友汇款给雷闯是捐赠行为,我们捐赠没有别的目的.我们捐赠为他有一个更好的经济条件,包括他个人维权.但是我们千万不要说捐赠是让他代表我们这个群体干什么(即便确实是为这个群体,也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不能这样说).我们捐款更不是为让他从事扇动,对抗ZF等.大家切记,不要连累英雄,害了英雄.
三是捐赠有相关法律程序,帐号在网上公布毕竟不好.建议大家直接和雷闯电话联系,然后短信息索要帐号.大家一定要把汇款回执保存好啊,以便应对可能的麻烦.雷创也要注意记录收款人姓名,帐号,金额.都是为了保护你.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切记,保护雷闯,保护英雄.
作者: 盼春天    时间: 2009-8-25 13:48

支持雷闯!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25 13:57

——小伙子帅呆了!  酷毙了!  简直没法比喻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8-25 14:02

原帖由 王震宇 于 2009-8-25 13:12 发表


老弟:
你近乎完美的举动,因为生活阅历尚浅,留下两个缺陷
1.你不该把报纸掏出来,因为你的举动的潜台词“看看报吧,别太孤陋寡闻”,有伤官员自尊
2.你不该说“我要在三天内拿到健康证”,像是再最后通牒,效果不好

接下来,你可 ...

明白,这个不用担心,呵呵。我以前的账号那卡已经重新换了个,上次的捐款还没有时间整理。待有空之后,会公开上次接受捐款的详细说明。谢谢老王,呵呵。
作者: 156885749    时间: 2009-8-25 14:41

上一代是雷锋
这一代是雷闯
加油啊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09-8-25 15:39     标题: 支持闯王能早日入主京城!!!!!

支持闯王能早日入主京城!!!!!
希望雷哥能坚持到底!!!

作者: 战胜生命    时间: 2009-8-25 15:41

战友们,要保护英雄,保护雷闯.
雷闯仅仅是在维权
千万不要将他与 经济 和 政治 联系起来
这是在害他.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作者: jackgsw    时间: 2009-8-25 15:53

您挺有意思的,有进一步行动需要支持的,请明说,一定尽自己的能力
作者: anvin1    时间: 2009-8-25 16:04

这个时候,我们的代表之一,和公益大使  刘德华 在媒体上说两句话作一些乙肝知识的宣传或看一下我们的战友,将会比以往任何时候影响都大.在这里我们呼与刘使君出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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