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卫生部竟然有矛盾的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活照样过
时间:
2009-8-23 13:43
标题:
卫生部竟然有矛盾的回答!!
“无症状乙肝大三阳”还需要治疗吗?
来信内容:
“无症状乙肝大三阳”还需要治疗吗?
部长回信:
无症状乙肝大三阳必须要治疗
。因为此时的“大三阳”已提示乙肝病毒在体内复制,应当加以控制。
无症状乙肝”大三阳“的治疗可以服用适量抗病毒及护肝药物,这样对肝细胞是有利的,但用药不宜过多、过滥,服药时间也不宜过长,可间断用之,这是较为合理的.对于效果确实的免疫调节剂亦可应用。
1、定期(一般为3个月)检查“大三阳”的演变情况。有一些“大三阳”也可能自然转为“小三阳”,无病毒复制,状态比较稳定。
2、定期到医院进行保健检查,诊查有无肝病症状、体征,如蜘蛛痣、肝掌、脾肿大等,检查肝功能、蛋白质代谢有无异常。定期了解转氨酶情况,一旦发现转氨酶升高就应找医生进行处理,如转氨酶升高到超过正常值即的3倍,应住院治疗。
3、定期作B超检查,了解肝、脾情况,必要时可作CT检查。有时需要肝脏穿刺,进行肝活检,以确定疾病发展情况。
4、把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医生参阅。
对于无症状乙肝大三阳患者,在现阶段应用一定的药物进行必要的治疗是不可小觑的,同时进行医学观察和监视也非常必要。
咨询乙肝大三阳治疗方法
来信内容:
咨询乙肝大三阳治疗方法
部长回信:
乙肝大三阳可以出现于乙肝的不同发展阶段,治疗方法和措施却有所不同:
1、
乙肝病毒携带者表现为大三阳,肝功能始终正常,大多可以稳定在这一阶段,预后良好,一般不须治疗
,此时用药较难奏效,多主张调养和随访相结合,劳逸相结合,不主张过多用药治疗和一味要求三阳转阴,各种抗病毒药物可能都难以有所作为。严格地说,病毒携带者尚不属于病人范畴,所以药物治疗也可暂不考虑。最新研究表明,核甘类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或阿地福韦,可试用于治疗病毒携带者(16岁以上者),密切观察3个月,如果乙肝病毒复制指标(e抗原HNV-DNB)阴转,可持续用药1-2年,如果3个月内无效,可终止用药。
2、慢性迁延性乙肝病人表现为大三阳,肝功轻度异常,B超提示慢性轻度肝损害。治疗法则以抗病毒为主,主要治疗为拉米夫定,辅助药物为保肝降酶药。治疗目标是肝功长期介质正常,乙肝病毒复制指标阴转,疗程为1-2年
3、慢性活动性乙肝表现为大三阳,病情较重,血清胆红素、转氨酶升高明显,凝血酶原活动度降低显著。此时治疗法则以保肝防止肝坏死和抗病毒并举,保肝降酶药配合抗病毒药物,治疗目标是肝功逐渐趋于平衡,乙肝病毒复制指标逐渐阴转。肝功平衡后,可减少或停止药物,坚持抗病毒。
4、肝硬化病人表现为大三阳,代偿期或静止期的肝硬化病人(B超提示肝硬化,但肝功检查基本正常)。治疗法则以抗病毒和抗肝纤维化并举,合用药物为干扰素或拉米配合软肝片。治疗目标是病毒复制指标阴转,肝纤维化程度减轻。失代偿期或活动期的肝硬化病人表现为大三阳,主要治疗法则不是抗病毒,而是控制及防止并发症(腹水、胸水、出血、感染等等)、恢复肝功,待病情平衡后再考虑抗事宜。
5、肝癌病人表现为大三阳,首要原则介入及外科治疗,病情平衡后再考虑抗病毒治疗。
我看后真的迷茫了。。。这是专业的吗?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23 13:45
他们是医生??
作者:
zw117726964
时间:
2009-8-23 13: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angangw
时间:
2009-8-23 13:48
先得对医生、卫生部门的人员进行科普!!!
作者:
生活照样过
时间:
2009-8-23 13:55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连医院的头头卫生部(“国内权威”)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两个问题网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是同一天回复的 应该是crtl+c ctrl+v 结果一不小心弄了两个绝对“精彩”的回复
作者:
生活照样过
时间:
2009-8-23 13:5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说实话,我来回看了三遍,最终确认没眼花 这个“部长”是部长吗?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23 13:59
在大学经常遇到这种事~~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23 17:08
我日,这肯定不是部长给你回的信。一来部长不会有时间给每位网友回信的,二来我看了这个部长的建立,是科学院院士,973首席科学家,还有什么美国外籍院士的头屑,估计是有真才实学的。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作者:
2552
时间:
2009-8-23 17:15
卫生部竟然有这样的回复,这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也太那啥了吧。
作者:
尘土
时间:
2009-8-23 17:19
晕~~~~~~~~
作者:
chinawx
时间:
2009-8-23 17:24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卫生部竟然有这样的回复,白痴!!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