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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健康报头版,消除“乙肝歧视”食品业开了好头 [打印本页]

作者: 寂寞的CD机    时间: 2009-8-20 04:21     标题: 健康报头版,消除“乙肝歧视”食品业开了好头

怎么没人发这个到论坛上来呀,补起。
http://www.jkb.com.cn/document/9 ... I&sKeyWord=null
近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惊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生产的工作岗位”。这一规定把乙肝排除在食品从业禁忌传染病之外,标志着食品餐饮业终于向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敞开大门了。
  应该说,《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对肝炎病原携带者的从业限制,是一个巨大的立法进步,我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和3000万丙肝病原携带者恢复了在食品行业的从业权利。
  据悉,目前,全球有4亿人感染了乙肝病毒,我国的感染人数达到1.2亿,但真正的乙肝病人只有3000万人。乙肝病原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不会对公众构成直接危害。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
  我国自从1994年国家公务员拒录乙肝携带者以来,乙肝歧视愈演愈烈。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从事餐饮业,成了一条没有明文的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执法中被执行,近1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机会受到影响。同时,加之无良医疗广告的误导,造成了人们对乙肝的极度恐慌,几乎所有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都遭遇过入学无望、就业无路、友爱远离、婚姻受阻、众人歧视……一张体检表又将多少人拒绝于工作、入学的大门之外。这给他们心理上造成了无法愈合、难以弥补的损伤。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正式公布,才真正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来了福音。网络上也迅速出现了庆祝的帖子,“1.2亿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恢复做厨师的权利”、“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拿健康证了”、“切实保护乙肝病毒携带人群平等就业的权利”等。
  不少专家表示,这条规定是《条例》关注度最高的规定,其意义非常明显,有助消除“乙肝歧视”,恢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并消除公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的顾虑。同时,也向公众人澄清了“乙肝”不可怕的事实。
  江西  廖海金
为什么那么多的媒体都说乙肝可以从事食品业,连健康报这样的政府下属媒体都这样报道,可就是没见落实呀?看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吧,还是回避乙肝!我们到底要怎样做,日复一日的维权我已经坚持了三年了,难道真的要自暴自弃吗,心有不甘啊!青天大老爷,指条明路吧!

[ 本帖最后由 寂寞的CD机 于 2009-8-20 15:18 编辑 ]
作者: 小树林034    时间: 2009-8-20 04:48

太好了,好好好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小树林034    时间: 2009-8-20 04:48

太好了,好好好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小树林034    时间: 2009-8-20 04:49

太好了,好好好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20 04:59

好!!!!!!!
希望不是在放屁 呵呵
作者: 丑子    时间: 2009-8-20 07:25

期待今天8-20号能有好消息:
南京的官司,卫生部的新闻发布会还有人民政府网!!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20 08:01

希望有好消息,,,,,,,,,,,,期盼。
作者: ww1984    时间: 2009-8-20 10:43

高兴太早了

歧视是根源
作者: 默子    时间: 2009-8-20 10:48

希望今天是美好的一天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09-8-20 10:48

真的咽不下不口气!`
作者: 04622117    时间: 2009-8-20 11:24

还不是一样,上面的到下面的都完全变味了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8-20 14:35

大力宣传!!
作者: 寂寞的CD机    时间: 2009-8-20 15:23

无耻的卫生部,再一次的回避了乙肝问题,心乱了,找不到方向了!不甘啊!
作者: dgg    时间: 2009-8-20 19:31

好老的消息了吧。只见作秀,不见执行啊。
作者: 静影沉璧    时间: 2009-8-20 21:13     标题: 早日消除歧视!

希望消除中国特有的歧视!向中国的港澳台学习,向欧美学习。不要歧视!!!
作者: 狂站魔    时间: 2009-8-20 21: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幻龙绝杀    时间: 2009-8-20 21:17

但愿如此,,,,,,,,,,,,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20 21:17

革命尚未成功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20 21:59


作者: wolfgang219    时间: 2009-8-20 22:00

有人因为<食品安全条例>的出台而拿到健康证吗?有的话出来吼一声。
出台这些文件只有为了忽悠我们这些人的吗?光出文件不执行,违反文件不严厉处罚,这样的文件不要也罢。。。
作者: navyl_2006    时间: 2009-8-20 22:33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被和谐了,伟大的中国的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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