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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民网:对进京(敏感词)大省派接访组就近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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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angwa528416
时间:
2009-8-19 11:38
标题:
人民网:对进京(敏感词)大省派接访组就近解决矛盾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9884604.html
全文如下:
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中与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稳中有降
占全国信访总量比例仍较高
问:为什么在现阶段出台这个《意见》?它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答:近年来,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汇聚到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从2004年开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国政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多数地方的涉法涉诉信访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局面。但是,必须看到,涉法涉诉信访占全国信访总量的比例仍然较高,进京访、重复访仍然偏多,政法机关解决问题的力度和效率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待还有差距。为了切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明显好转,中央政法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意见》。
《意见》的基本精神是,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坚持靠法制解决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调解衔接、强化排查化解、规范工作流程、下移工作重心、完善终结机制、落实司法救助、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责任查究等一系列重要措施,力争树立相信和依靠基层,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的导向;树立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视,一样能够解决问题的导向;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敏感词),有理也不能违法(敏感词)的导向,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每周至少一天领导干部接访
原则60日内解决来访问题
问:《意见》在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如:
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敏感词)量比较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并对外公告,就地就近受理督办依照信访条例和司法程序,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敏感词)的问题。
省、市、县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确保每周有一天安排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定期接访的时间、地点要及时公示。
上级政法机关要坚持开展带案下访,到下级、到基层直接解决信访问题。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组织政法机关开展联合接访,共同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
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政法机关信访专网受理群众信访,及时回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减轻当事人负担。
对群众来信和初访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要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
完善各种调解方式衔接机制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问:如何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作用?
答:调解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特色。《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的衔接机制,依靠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敏感词)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自愿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公安机关对一般治安案件,特别是邻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要依法加强调解,提倡调解结案。法院要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的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窗口,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问:《意见》首次从中央层面提出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请介绍一下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
针对当前一些涉法涉诉信访反复申诉、没完没了的问题,《意见》提出,对合理诉求确实解决到位、实际困难确已妥善解决的问题,经过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由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决定,各级政法机关不再受理、交办、通报,以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意见》既明确了信访终结机制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同时,为防止一些地方政法机关随意使用终结机制,不重视实际问题的解决,强调中央政法机关要定期评查各地的信访终结案件,发现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还强调,案件可以终结,但对(敏感词)人的工作不能终结。有困难需要继续帮扶的,要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协调纳入政府救助、社会救助、民间互助范围,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运用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宣传
严处非法代理(敏感词)牟利行为
问:《意见》对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好转,既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把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到位,又要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意见》提出,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自觉接受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减少新的信访问题发生。对违反规定(敏感词)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有序(敏感词)。对经省级以上政法机关作出终结决定,当事人仍然无理缠访的,要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动员(敏感词)人亲属、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停访息诉工作。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敏感词),或采取极端方式(敏感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处理。对非法代理(敏感词)牟利,或教唆、鼓动(敏感词)人非正常(敏感词)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建立规范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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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angwa528416 于 2009-8-19 11:50 编辑
]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19 11:46
这个好!!!!!!!!!!!!!!!!!!!!!!!
作者:
fuckparty
时间:
2009-8-19 11:48
大家能帮上忙的就帮 我这是身在武汉 只能在网上给大家 加油了!!!!
国家不管我们 我们自己努力
作者:
ww1984
时间:
2009-8-19 11:52
编者按:
这是一名乡镇干部在信访工作中的真实经历,而且这种经历还在不断继续。作为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被(敏感词)者、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做着形形色色的解读。然而,当真正走进他们,你才会理解他们的无奈和隐衷。一个基层信访干部的生存状态,折射着体制的痼疾,也在砥砺着那些“习以为常”的神经。这,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干部“截访”的心路历程
我在乡镇工作十几个年头,从事信访工作6年多,10多年来在几个乡镇干过,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成长为分管信访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自从分管信访以来,我天天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李水富(化名)是一名远近闻名的老(敏感词)户,至今未婚、无业。从17岁随父亲以“受迫害”为由(敏感词),30多年来,他几乎每年都要在重大会议召开时(如中央、省、市级“两会”等)(敏感词)。他一旦进京,或到省上、市里,镇政府都要安排专人去接访,甚至中途截访。每次接访,我们都要安排两人以上去,到省城、北京来回一趟,每次差旅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近年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每到全国“两会”等时期,镇里都要派出5名干部24小时跟随李水富,陪吃陪喝陪睡陪上厕所,一次耗时半个多月。如果一年下来有多个敏感期,每年单是稳控他一个人的费用就多达数万元。如一不小心失控,还要到火车站、汽车站分头堵截,堵不住就到北京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一次,一位领导来市里视察,根据上级指示,李水富等“不稳定分子”一定要在监控视线之内。所在镇政府安排两人提前3天到其住处进行监控。当我们过去时,李水富不在家,这可急坏了工作人员。经过四处打听,得知他父亲生病住院了,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医院,在医院附近蹲点。大热天,负责监控的2名工作人员站在楼顶,晒得像“黑鬼”一样。由于每2个小时要向领导汇报一次李水富的去向,有时遇到他在房间打瞌睡,工作人员看不到他在房间里晃动,心里就发毛。由于不能惊动李水富,只得托请院方人员亲自到房间观察一下方可放心。如此心神不安一连几天,直到领导视察完,“盯梢”工作才算结束。
在我们镇,既有李水富这样的个体(敏感词)案件,还有诸如未转正的民办教师、对补偿不满意的拆迁户等集体(敏感词)案件,每到重大敏感日期,都需要专人监控。一旦失控,我们必须围追堵截,确保他们不进省上京,实在控制不住,一旦到了省城和北京,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在信访登记机关“销号”(不被上级机关记录),确保不被“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苦了基层党委、政府
多年来,基层乡镇为了信访稳定工作,设立了信访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安排了一大批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前几年,信访部门是个群众的出气筒、社会的减压器。自从实行了信访“一票否决”制,上级信访部门成了“香饽饽”,只是苦了最基层的乡镇党委、政府。有些群众(敏感词),确实是由于个别政府部门或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原因。有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差,三言两语想把群众打发走,能一天解决的拖上一个月,更有甚者办事不公,恶语相加,激起了群众不满,造成(敏感词)案件。
不好处理的是,有些上级机关的个别接访者乱表态,致使当事人诉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不切合实际,一个小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成了大问题,最后诱发了越级(敏感词)。由于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但是对不负责、不办理的上级机关和部门却没有实质性的处理措施。慑于上级“一票否决”的威力,许多乡镇对(敏感词)人除了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围追堵截外,别无他法。有时,还得委曲求全,不得已做一些让老实人吃亏、“会闹腾的”赚便宜的事来。
最难解决的是一些比较棘手的群体性(敏感词)案件,在我们这里有一个村,村里有两大家族,每次村委会换届,双方都争得不可开交。如果一方上台,另一方就聚集人群挑毛病、找茬子,将问题都找到了“文革”期间,找到了十几年前的土地承包问题上。他们经常为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争执不休,镇政府领导换了多茬也难以解决。许多村民认为(敏感词)就能解决问题,(敏感词)就能引起更高领导的重视,致使我们的工作天天忙于接访,许多日常的行政事务根本无法开展。
作者:
ww1984
时间:
2009-8-19 11:54
呵呵有那些截访的钱
干吗不去办事啊
还是他妈的钱多
作者:
人人人
时间:
2009-8-19 15:31
,顶
作者:
HKLTD
时间:
2009-8-22 23:30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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