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今早深圳市卫生局领导给我打电话!!!(请求置顶) [打印本页]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3:40     标题: 今早深圳市卫生局领导给我打电话!!!(请求置顶)

尊敬的江局长,





您好!打扰一下百忙之中的您!给您写这封信,我的手在颤抖,难以压抑住自己的情感和激动的泪水。
    7月2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顺应1.2亿乙肝携带者的强烈诉求,把“病毒性肝炎”条款细分修正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把乙肝排除在《食品安全法》从业禁忌传染病之列,这意味着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可以依法取得《食品从业健康证》,收复了乙肝人从事厨师职业的权利!
     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在原《食品卫生法》“病毒性肝炎”条款加上“甲型、戊型”几个字,虽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香港、澳门、台湾等可以从事食品餐饮工作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但对于中国大陆1.2亿乙肝携带者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旧《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以来,乙肝人一直蒙受着耻辱!十四年以来,乙肝人在教育、就业、婚恋等遭到不平等的待遇,做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十四年以来,乙肝人生活在非阳光下,他们过着“过街老鼠”的生活!
    虽然乙肝不属于消化道疾病,但由于旧《食品卫生法》对乙肝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歪曲了乙肝的传染途径,致使我国社会上(包括部分卫生医疗机构或医生)普遍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乙肝通过饮食传播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国民众!要让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认知乙肝的传播方式,政府的硬性法律、法规是基础,具有指导性作用,而法律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是误导民众的表现,很自然会使民众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会经食物或水传播。!“乙肝歧视”成了中国特色!《食品卫生法》也成了乙肝歧视的重要源头!《食品卫生法》“病毒性肝炎”这仅仅五个字,不仅仅剥夺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社会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多年科普危机,引发了人们对乙肝的极度恐惧。这场科普危机可以说是人类现代史上一次人道主义危机。


      实施十四年之久、导致乙肝歧视根源的《食品卫生法》终于废止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束缚在乙肝携带者头上的枷锁于今天终于解开!乙肝人十几年来的耻辱终于得以洗雪!


>>>>>>
《食品安全法》出台背景“甲型”两字一波三折,要扭转乾坤真的太不容易了!
从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笼统地把乙肝列入病毒性肝炎限制范围之列,
到《食安法》2007讨论稿没有“甲型”>>>《食安法》征求意见草案增加“甲型”>>>《食安法》正式稿删除“甲型”>>>《食安法条例》征求意见草案没有“甲型”>>>《食安法条例》正式稿增加“甲型”。
这一历程太艰难了!这一艰难的进步也是医学学术派与食品安全保守派一场锋芒的博弈过程与结果。


      


今天我特意给您写信,主要目的有两个:
一、希望贵局能切实领会贯彻《食安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法律精神,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办理健康证和招用工体检时得到正当权益,与正常人一样正常取得健康证。





二、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和劳动部在2007年出台的《通知》,严禁医院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之外,为企业招用工过程中强制检测两对半,严重侵害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和就业平等权,如医院接受企业的委托的两对半检测,即必须让企业出示书面申请和证据证明其招聘职位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下进行两对半的检测。


(该法例的维权过程也是非常坎坷的,可以说没有肝胆相照论坛的战友们的群策群力维权,乙肝携带者取得《食品从业健康证》永远都是一个梦想,而今天,终于“梦想”成真了!话又说回来,乙肝携带者可以取得《食品从业健康证》这并不是国家对对乙肝群体的恩赐,而是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尊重国际惯例!


最后,希望贵局能真的关注和重视帮帮我们这个弱势群体,作出表率,1.2亿乙肝携带者及不少于5亿家属的人对您感激的泪水将流成河!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回复内容: 我局正在对此问题进行调研。

回复单位: 市卫生局  20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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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2009-8-17),接到深圳市卫生局一个领导(自称什么局长--没听清楚,应该是个副局)的电话,他说他收到深圳政府在线我发的信函
特地回复一下,大意是说会根据形势的变化会作一个调整!(我们拭目以待!),我问他,深圳之前出台的通知有“企业授权”可以查两对半的表述是
违背两部委《通知》精神的,是一纸空文,他有点支支吾吾,说了些官话,但还是被我听出了两个原因导致当时深圳市卫生局发出通知成了一纸空文的重要的实情:
1. 这个两部委《通知>没有提到什么处罚措施(言下之意,卫生部态度都不是很坚决的!!!)
2. 企业要求检,医院也没办法。(我就跟他说,劳动部门有法律-就业促进法,明确禁止一般入职入学检查两对半的,现在就看卫生部门怎么表态,在源头上控制消灭歧视的发生)

本来还想问他会有什么样的调整,之前深圳公示的《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草案两对半的检查会不会调整,谁知手机没电了,真是晕死.....明天我会再给他电话,
有需要的话我会亲自到卫生局会一会这些大老爷们!!!

总之,电话里,这个领导态度还是挺好的,在和我交谈中,在我对卫生局的“抱怨”之中,告诉他们应该尊重科学,尊重人权,尊重国际惯例,就业是一个人立身安命的根本,没有就业,不让就业,和谐社会无从谈起,觉得他也觉得之前卫生局的做法是不到位的,甚至觉得他有理亏的意味(但愿不是我自我感觉良好),他还要我相信政府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要相信政府--------这当然是惯例的官话,但在当前形势下,就政府对我们的态度而言,我觉得这也不完全是官话,空话!近期应该会有作为!铁一般的事实一再证明:

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维权是正道!!!!!
不要放弃发邮件和写信有理有据的呼吁和建议!!!!

深圳政府在线
http://www.sz.gov.cn/cn/hdjl/zxts/wyzxts/

经市府督办的,重要的事情也许甚至能引起市长注意!
直接发到卫生局的邮件,现在也没有回复
但我发到政府在线的邮件,两封都已回复!
说明了什么?
要给卫生部门压力,一定要让它的上级机构或者领导知道

最后,今天你发邮件写信维权了吗?!
作者: 不死王    时间: 2009-8-17 13:45

  已阅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8-17 13:46

置顶帖子反而没人看,7天后再置顶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17 13:46



楼主好样的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17 13:46

我晕。楼主关键时刻怎么没电了啊。。。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3:49

自己顶顶先~~~不要放弃,就有希望!!!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17 13:49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哥呀!!! 你真 呵呵 怎么还没电了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17 13:51

原帖由 bulvo 于 2009-8-17 13:49 发表
哥呀!!! 你真 呵呵 怎么还没电了

呵呵。我是为深圳的战友着急额。。真难得有领导打电话。可见我们给深圳发的信函哈哈有效果。。领导知道我们的意见很大了。。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17 13:51

卫生部门也是要政绩的

如果因为一件事情被不断申诉

甚至关联部门,高层领导都不断收到信息

也许卫生部门会感觉到压力的

不得不出面解决问题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17 13:52

我发现我们可以在信中暴露下联系方式也不错其实,毕竟我们是正当维权。。不用怕暴露。。不是举报什么的。。不会有打击报复行为。。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3:52

原帖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8-17 13:46 发表
我晕。楼主关键时刻怎么没电了啊。。。



是很意外呀......不要紧的,重要的一个信号是(从该领导的空气中推断):他们在行动,而且也说了会有调整!

我明天会给他电话的,而且看情况,有需要的话,会亲自去卫生局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下我们的“长篇大论”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17 13:54

原帖由 youyushui 于 2009-8-17 13:52 发表



是很意外呀......不要紧的,重要的一个信号是(从该领导的空气中推断):他们在行动,而且也说了会有调整!

我明天会给他电话的,而且看情况,有需要的话,会亲自去卫生局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下我们的“长篇大论” :c ...

深圳是个很好的突破口。。。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3:55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有道理
作者: 受治疗的鱼    时间: 2009-8-17 14:02

太好了。 “根据形势的变化“他们是在观望上面的态度吧?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8-17 14:05

很好,我们的努力是有作用的
每个人都要努力啊
作者: 幼儿入托    时间: 2009-8-17 14:11

正当维权,争取合法的权益。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17 14:12

我每个星期都会在深圳政府在线投诉一次
作者: 坐看云起_1    时间: 2009-8-17 14:31

顶顶  顶顶  顶!!!
作者: 忠义情    时间: 2009-8-17 14:32     标题: 好消息啊

好消息啊!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4:45

事实一再证明: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维权是正道!
不要轻视你的举手之劳,也许你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4:47

原帖由 受治疗的鱼 于 2009-8-17 14:02 发表
太好了。 “根据形势的变化“他们是在观望上面的态度吧?



听这位领导的口气,是根据目前这个形势,将会有一个调整出台~~~~
我们拭目以待~~~~

大家不要轻言放弃,也许你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作者: 锄头    时间: 2009-8-17 14:55

看来咱们无奈的行为艺术偶尔还是会打动一下官老爷的!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09-8-17 15:11

你给我做出在好榜样~
向你学习!
作者: 千年树    时间: 2009-8-17 15:16

楼主好样的!加油!
作者: 小尘子    时间: 2009-8-17 15:21

支持楼主,加油,加油,fighting!!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8-17 15:28

战斗的结果
大家不要松懈,继续战斗
LZ好样的
作者: 蓝莓纤维B    时间: 2009-8-17 15:31

战友好样的!
作者: tangbd    时间: 2009-8-17 15:46

我们要坚持战斗!!!
作者: tommas    时间: 2009-8-17 15:51

坚持战斗,直到取得最后胜利!!!!
作者: 晨冬醉风    时间: 2009-8-17 16:02

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叶子的梦    时间: 2009-8-17 16:06

好样的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7 16:38

就是需要站出来的人,,,,勇敢的人。
作者: kvuestc    时间: 2009-8-17 16:41

我在半个月之前就在他们的局长信箱里面投诉大三阳与健康证的问题,但是直到今天依然没有回音。依然是“正在处理当中,请稍后再查...”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16:46

回复楼上的
深圳政府在线
http://www.sz.gov.cn/cn/hdjl/zxts/wyzxts/

经市府督办的,重要的事情也许甚至能引起市长注意!
直接发到卫生局的邮件,现在也没有回复
但我发到政府在线的邮件,两封都已回复!
说明了什么?
要给卫生部门压力,一定要让它的上级机构或者领导知道!
作者: 苹苹苹    时间: 2009-8-17 16:48

坚持战斗一定会有结果的,要有信心!
作者: feipangcs    时间: 2009-8-17 20: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场大雨    时间: 2009-8-17 20:32

绝不做看客   不能麻木不仁
命运在自己手中
作者: 三猪儿    时间: 2009-8-17 20:54

山寨收集害死人啊,楼主,你太强悍了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7 21:47

原帖由 三猪儿 于 2009-8-17 20:54 发表
山寨收集害死人啊,楼主,你太强悍了


管他白猫黑猫,写得好的,我就拿来借用
我们目的只有一个:从源头上控制,彻底消除歧视!
相信被侵权的战友也会谅解
作者: tiana    时间: 2009-8-17 22:00

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还要加油
作者: kingjie006    时间: 2009-8-17 22:00

很感动,大家一定要继续努力啊。
作者: 少枫    时间: 2009-8-17 22:07

广州市这边入职还查乙肝很严重哟, 同以前没什么变化, 广州市这边不知如何申诉?
作者: 何时立法    时间: 2009-8-17 22:22

楼主文笔很好,加油!
作者: forevermoon    时间: 2009-8-17 22:33

估计还要开1000个会才能解决!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7 22:41

vouvushui——你真棒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7 22:44     标题: vouvshui——你在我们战友当中作出了先锋表率!!!

楼主——你的这次行动,在战友当中作出了先锋模范作用!!!!!!
——你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战友:行动了才会有收获······
——如果深圳是突破口,那将是里程碑的意义········
作者: 幻龙绝杀    时间: 2009-8-17 22:49

顶~!!!!!!!!!!!!!!!!!!!!!!!!!!!!!!!!!!!!!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7 23:00

刚才我也给深圳卫生局发了邮件
作者: lvsgood    时间: 2009-8-17 23: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寒夜    时间: 2009-8-17 23:27

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乙肝歧视不动摇!
绝不与欧美帝国主义同流合污!
    这口号好!应大力宣传!
作者: gtm8020    时间: 2009-8-17 23:58

好消息,希望这个消息会变的更好更现实,我们一起努力,顶死他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8 00:06

原帖由 tjl8889770 于 2009-8-17 23:00 发表
刚才我也给深圳卫生局发了邮件


深圳政府在线
http://www.sz.gov.cn/cn/hdjl/zxts/wyzxts/

经市府督办的,重要的事情也许甚至能引起市长注意!
直接发到卫生局的邮件,现在也没有回复
但我发到政府在线的邮件,两封都已回复!
说明了什么?
要给卫生部门压力,一定要让它的上级机构或者领导知道!
作者: 受伤の刺猬    时间: 2009-8-18 00:21

加油!
作者: hunterpt    时间: 2009-8-18 02:56

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
作者: 乙人不已    时间: 2009-8-18 07:26

佩服楼主的勇气。
作者: nishuoshenme    时间: 2009-8-18 09:51

加油~·!!!!!!!!!!!!!!!!!!!!!!!!!!!!!!!!!!
作者: 锄头    时间: 2009-8-18 10:40

原帖由 亭亭如盖矣 于 2009-8-17 13:46 发表
置顶帖子反而没人看,7天后再置顶



我也不习惯看置顶帖。
只看最新回复帖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09-8-18 10:47

顶楼主,干的漂亮!!
就是要充分利用这些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来迫使他们做点实事!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09-8-18 11:11

楼主做得真棒!
赞一个!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18 11:13     标题: 回复 59# 的帖子

终于见到传说中的金戈铁马了,^_^和我在2009.08.18日11时11分同时发帖,纪念一下,^_^
作者: 守望者1987    时间: 2009-8-18 11:24

发了那么多  怎么我们这里么领导给我 来电话呢
作者: clisaly78    时间: 2009-8-18 11:28

哇哇哇,偶的心都要蹦出来了,稳住稳住
作者: pally2004    时间: 2009-8-18 12:10

好样的,感谢你!!
作者: FBM    时间: 2009-8-18 12:17

大哥,你太牛了,佩服你,我要向你学习.谢谢你的努力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09-8-18 13:09

说明根源还是 卫生部的态度不坚决     另外写信时要付上自己真实姓名和电话 这样效果更好
作者: melody10    时间: 2009-8-18 13:45     标题: 谢谢

大家一定要齐心努力,换取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作者: greenfly6235    时间: 2009-8-18 18:5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向你学习...:
作者: leezgood    时间: 2009-8-18 20:27     标题: 深圳歧视太严重了

大多数破公司都要他妈的健康证
深圳卫生局的领导都是吃干饭的
作者: 后天很美好    时间: 2009-8-18 21:02

不放弃任何可能改变乙人命运的努力!!
作者: deepmist    时间: 2009-8-18 21:08

支持下老大的辛苦~~~
作者: 6531    时间: 2009-8-18 21:27

支持楼主。辛苦了~~~~~~~~~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8 21:53


作者: annny    时间: 2009-8-18 22:29

怎样去跟卫生部的发呀,就到他的网站上去发吗???
作者: 中年男孩    时间: 2009-8-18 22:32

主要还是看国家卫生部的决定,地方卫生局没有权利改变什么.
作者: hjl0508    时间: 2009-8-18 22:36

哈哈哈  顶一下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09-8-19 00:13

看来,希望还是有的,大家要继续加油才行。
作者: 82325369    时间: 2009-8-20 23:03

质疑:1.2亿数字的正确性?

        现在说1.2亿人是乙肝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大部分人都作为隐私不敢说出来,因为会招歧视。其中包括你我,肯定没人

统计,如果按母婴传播为例,七八十年代感染的人现在大部分已结婚,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人仍没有得到很好的科普宣传

,母婴无法阻断,那么垂直感染的孩子又会是多少呢?所以如果说是1.2亿是正确的话,那还是几年前 的数字,更何况现

在治愈的人少之又少。那么现在的人数绝对超过1.2亿。数字从何而来,如果是卫生部,我们又是被统计了。如果是不法

商家和医生鼓吹的话,那么工商部门,又玷污了我们纳税人的钱。所以,我对这个国家厌恶,我不会爱国,但我会去爱

自己,因为我从来不指望国家能带来什么。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8-20 23:14

好!!
作者: 肝胆相互    时间: 2009-8-20 23:47     标题: 无量寿福

继续努力,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anata    时间: 2009-8-21 01:35

楼主好样的。
让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情节,男主角坚持不懈地写信要求在监狱建图书馆,最后终于有了成果。
感觉写信在于坚持,大家都行动起来!有空就谢谢信。
作者: 南城小伙    时间: 2009-8-21 12:02

楼主好样的!加油!
作者: 塞翁失马444    时间: 2009-9-13 23:03     标题: 我给深圳王市长([email protected])发了一封信

尊敬的王市长:
    您好!抱歉打扰帮忙之中的您!
    7月20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把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排除在食品安全行业禁忌症之列,因此,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可以依法取得《食品从业健康证》。但据本人近日了解,目前深圳依然延续已经废止的《食品卫生法》,不允许乙肝大三样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可看“第一现场”和“南方日报”的报道),作为政府的卫生管理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行政,尽快执行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否则,就属于行政不作为!
    目前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等省市卫生局都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允许乙肝大三阳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了,其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及其行政效能收到了群众和舆论的好评!但是,作为行政效能排名前列的深圳,至今依然没有依法行政执行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地方卫生部门的行政效能低下将直接影响到深圳市政府的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希望深圳卫生局尽快依法行政!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尽快允许乙肝大三阳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这样才能体现深圳的行政效能与魅力。谢谢!

                                                                          深圳一市民
                                                                          2009-09-13
作者: 上帝的子民    时间: 2009-9-13 23:37

“卫生部态度都不是很坚决的!!!”
卫生部到底想逼我们到什么程度?
作者: 巴拉巴拉蜜    时间: 2009-9-13 23:43

写电子邮件还是有用的,我就给所在地市长写信反映情况,在网上公开的,马上就回复了,大意是会督促相关部门在体检方面不歧视乙肝携带者。
作者: 心如寒冰    时间: 2009-9-13 23:46

什么也不用说,顶了
作者: lbmsr    时间: 2009-9-14 23:39

干的好!!支持!


大家出钱出力,或者发邮件打电话
你总可以做到其中一个的!!!
作者: l心如止水l    时间: 2009-9-15 00:19

加油
作者: lbmsr    时间: 2009-9-15 00:29

接受反馈了,是很大的进步
支持,顶你!!
作者: 强迫笑一下    时间: 2009-9-15 11:47

加油!!我们行动起来
作者: 22234380    时间: 2009-9-15 15:45

加油!
作者: jan11    时间: 2009-9-15 16:19

希望深圳早点解禁,我又失业了,找工作中。
难啊,体检这道坎难过呀!!!!!!!!!!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9-15 16:29

原帖由 jan11 于 2009-9-15 16:19 发表
希望深圳早点解禁,我又失业了,找工作中。
难啊,体检这道坎难过呀!!!!!!!!!!



请也不要只说不做,一起发信打电话维权吧!
作者: 心如寒冰    时间: 2009-9-15 19:37

不知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作者: xymm    时间: 2009-9-15 21:32

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维权是正道!大家要团结起来,劲往一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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