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携带者告赢广州海洋馆 [打印本页]

作者: fkuengjg    时间: 2009-8-16 10:57     标题: 乙肝携带者告赢广州海洋馆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EyNTYwNzAw.html  广东新闻台视频

2009年月15日广州各大报子都有刊登此事件。
作者: 恢复信心    时间: 2009-8-16 11:13

少得可怜的赔偿,有什么用,失去了工作!2K能生活多久啊?
现在歧视乙肝的惩罚力度太低了,犯罪成本太低了,
作者: ycyc    时间: 2009-8-16 11:18

打这种官司没有把医院一起告上法庭,打了白打,得不偿失!一点用都没有!
作者: ycyc    时间: 2009-8-16 11:19

打这种官司没有把医院一起告上法庭,打了白打,得不偿失!一点用都没有!
作者: 帕恩    时间: 2009-8-16 11:19

中国本来就是行政犯罪的惩罚力度不够
制定制度的会打自己嘴巴么
作者: 不死王    时间: 2009-8-16 11:21

2000够买瓶汽油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6 11:24

还够买把刀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8-16 18:39

大家上去顶啊
作者: fkuengjg    时间: 2009-8-17 01:04

战友们,我打这场官司陪的钱还不够给律师费,想想真的悲哀啊,还好我的律师是在这论坛上找的,律师费要不了多少,如果真正自已发钱请律师,一个官司至少也得三千多律师费。官司打赢了就是好事,我只希望社会对我们的歧视少一点。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8-17 01:08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09-8-17 01:17

中国的法律历来是倾向权势的  在美国喝酒驾车可判半年牢狱 可在中国喝酒驾车撞人只要没撞死也判不到半年
作者: fkuengjg    时间: 2009-8-17 01:19

其实这只是本事件的其中一个官司而已,还有一个官司是工资相关经济陪偿,也是胜诉,广州中院前二个星期二审已经判决。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7 07:06

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结果却是可怜。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