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编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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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1:28
标题:
编辑掉了
本帖最后由 xsyxdzhe 于 2013-4-10 19:56 编辑
编辑掉了
作者:
clisaly78
时间:
2009-8-15 21:32
CAO 他!!!!!!!!!!!1垃圾,这样的人,没出息的。
作者:
恢复信心
时间:
2009-8-1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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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_Johnas_Bec
时间:
2009-8-15 21:39
乙肝都是靠别人传染得的?哪天他会遭报应!
作者:
__Johnas_Bec
时间:
2009-8-15 21:43
如果真想去找工作怕查出来就找个枪手吧!不严的话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1:43
你说我还敢去这个公司面试布?NND
作者:
sigmund0218
时间:
2009-8-15 21:45
不要担心,还是要去尝试的
因为他的一面之词,你放弃一个机会很可惜
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录用的事情呢
作者:
sigmund0218
时间:
2009-8-15 21:46
强烈支持楼主参加面试体检,面试过了证明自己比其他人优秀。也可以给自己打气呀
作者:
undeadde
时间:
2009-8-1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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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乙人忧天
时间:
2009-8-15 22:20
简直没人性,把他QQ贴出来,大家去骂他。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2:31
呵呵,如果我要真的进了这个公司,我会怎么对待这样一个人呢?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2:31
呵呵,如果我要真的进了这个公司,我会怎么对待这样一个人呢?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15 22:32
一定要想想如何对待好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5 22:36
这个社会越来越变态了。。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8-15 23:00
大家应该考虑对传染进行重新认定的事!就是将来打官司,只是一个是否对乙肝名誉构成损害的问题,没有其他牵扯!如果存在传染这个前提,要么歧视要通过漫长的时间来消除,要么是解决不了歧视,反倒让我们越陷越深!就像楼主讲的这个,他就怕传染,你怎么办?他就不喜欢你到公司来,乙肝能有好的待遇吗?领导权恰巧又在这样的人手里攥着!乙肝根本就不传染,他还会怕吗?
作者:
ananalan
时间:
2009-8-15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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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卫生部
时间:
2009-8-1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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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落叶
时间:
2009-8-15 23:29
真有杀人的心,不用说出来!实际行动就行,杀那些该杀的,不要错杀无辜。
作者:
fashionlingyun
时间:
2009-8-15 23:45
我们公司也查两对半,但对于表面抗原阳性的却不拒绝,不知是只同意接收小三,还是大小三都接受。
还是意识到这是违法的,只查一下,如果你不知难而退的话就收了你。
作者:
waaan
时间:
2009-8-15 23:47
气人啊,气得我都不想回帖。
作者:
YesWeCan
时间:
2009-8-15 23:54
把他的Q号贴出来。。。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09-8-16 00:46
把他的Q号贴出来。。。
作者:
铁松
时间:
2009-8-16 07:30
为了以后不出现这样的情况,积极维权吧
作者:
碧浪狂沙
时间:
2009-8-16 07:55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很变态的。。
作者:
z0h0k
时间:
2009-8-16 13:22
你杀了是没机会再被歧视了.你没杀也进不了这公司了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6 13:37
社会越变态,战斗越要持续——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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