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编辑掉了 [打印本页]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1:28     标题: 编辑掉了

本帖最后由 xsyxdzhe 于 2013-4-10 19:56 编辑

编辑掉了
作者: clisaly78    时间: 2009-8-15 21:32

CAO 他!!!!!!!!!!!1垃圾,这样的人,没出息的。
作者: 恢复信心    时间: 2009-8-1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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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_Johnas_Bec    时间: 2009-8-15 21:39

乙肝都是靠别人传染得的?哪天他会遭报应!
作者: __Johnas_Bec    时间: 2009-8-15 21:43

如果真想去找工作怕查出来就找个枪手吧!不严的话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1:43

你说我还敢去这个公司面试布?NND
作者: sigmund0218    时间: 2009-8-15 21:45

不要担心,还是要去尝试的
因为他的一面之词,你放弃一个机会很可惜
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录用的事情呢
作者: sigmund0218    时间: 2009-8-15 21:46

强烈支持楼主参加面试体检,面试过了证明自己比其他人优秀。也可以给自己打气呀
作者: undeadde    时间: 2009-8-1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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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乙人忧天    时间: 2009-8-15 22:20

简直没人性,把他QQ贴出来,大家去骂他。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2:31

呵呵,如果我要真的进了这个公司,我会怎么对待这样一个人呢?
作者: xsyxdzhe    时间: 2009-8-15 22:31

呵呵,如果我要真的进了这个公司,我会怎么对待这样一个人呢?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15 22:32

一定要想想如何对待好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5 22:36

这个社会越来越变态了。。
作者: 刘占英    时间: 2009-8-15 23:00

大家应该考虑对传染进行重新认定的事!就是将来打官司,只是一个是否对乙肝名誉构成损害的问题,没有其他牵扯!如果存在传染这个前提,要么歧视要通过漫长的时间来消除,要么是解决不了歧视,反倒让我们越陷越深!就像楼主讲的这个,他就怕传染,你怎么办?他就不喜欢你到公司来,乙肝能有好的待遇吗?领导权恰巧又在这样的人手里攥着!乙肝根本就不传染,他还会怕吗?
作者: ananalan    时间: 2009-8-15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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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卫生部    时间: 2009-8-1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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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落叶    时间: 2009-8-15 23:29

真有杀人的心,不用说出来!实际行动就行,杀那些该杀的,不要错杀无辜。
作者: fashionlingyun    时间: 2009-8-15 23:45

我们公司也查两对半,但对于表面抗原阳性的却不拒绝,不知是只同意接收小三,还是大小三都接受。
还是意识到这是违法的,只查一下,如果你不知难而退的话就收了你。
作者: waaan    时间: 2009-8-15 23:47

气人啊,气得我都不想回帖。
作者: YesWeCan    时间: 2009-8-15 23:54

把他的Q号贴出来。。。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09-8-16 00:46

把他的Q号贴出来。。。
作者: 铁松    时间: 2009-8-16 07:30

为了以后不出现这样的情况,积极维权吧
作者: 碧浪狂沙    时间: 2009-8-16 07:55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很变态的。。
作者: z0h0k    时间: 2009-8-16 13:22

你杀了是没机会再被歧视了.你没杀也进不了这公司了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6 13:37

社会越变态,战斗越要持续——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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