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找一个可以陪伴到我死的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14 22:30     标题: 找一个可以陪伴到我死的人

想了许久,最终还是发了帖子,欺骗别人于心不安,我最终决定找个战友。
    女,大专学历,有正式工作,有婚史,可随男方处落户,欲寻大专以上学历,人正值温文,稳重顾家,年纪在30至35岁的男士
    有一女孩健康顽皮。

[ 本帖最后由 咋办 于 2009-8-16 15:10 编辑 ]
作者: fsg66    时间: 2009-8-15 06:59

加油顶一个
作者: livebird    时间: 2009-8-15 11:34

顶!!!
作者: 98041    时间: 2009-8-16 09:54     标题:

帮顶,愿你早日找到能陪你走完人生的另一半!
我估计也很快加入离婚女人的队伍了!有点恐惧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但我想,那么多人离婚,不也都过的挺好嘛,就是现在有婚姻,一样过的不好,还不如离了呢!
作者: opium_jj    时间: 2009-8-16 13:52

祝福祝福,  顶顶顶
作者: 小永    时间: 2009-8-16 14:44

已婚的可以应征不。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16 14:57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我不是离婚,我先生很好的一个人,只是不得已。你如果可以,最好珍惜。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16 15:01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6楼,我不介意你应征,因为你应征是你自己的事,接受与否才是我的事,所以我只能告诉你,我对第三者没有兴趣 找不到那个砸人的小图画,找到了我砸你
作者: 小永    时间: 2009-8-16 15:03

  不是我说的 都是黑客写的。。。。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16 15:05

谢谢忧凌 不管前途怎样,我都想给我和女儿努力建造一个完整的家,
作者: snboy    时间: 2009-8-16 21:00

没事,有合缘的,管他是不是战友呢
不过找个战友也安心点,来吧,请8月22日下午来参加健康讲座吧,认识新老朋友,交流生活、学习、工作中的心得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8-21 14:03

好执着的爱情,
想起电视剧《因爱结婚》
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的结束誓言就是,无论生老病死,无论歇斯理底,他都不能离开她,呵呵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8-21 14:04

还有一个问题,存在一个先死后死的问题,这可怎么办啊?

祝福楼主,以后经常帮你顶这个帖子了

我会一直陪你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8-21 14:05

错了,一直陪着你的 帖子,
直到它沉下去或者不再沉下去为止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23 12:18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只要是我先死就好了
作者: 岩浆中的热带鱼    时间: 2009-8-23 12:41

:( :( :(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23 13:05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热带鱼为什么这个表情
作者: 孤单明太鱼    时间: 2009-8-23 23:26

能活过50我就赚了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8-24 09:00

原帖由 咋办 于 2009-8-16 14:57 发表
我不是离婚,我先生很好的一个人,只是不得已。你如果可以,最好珍惜。


到底咋个意思啊。晕了
作者: 自由使者26    时间: 2009-8-24 11:20

喔!陪伴到死?谁能有这样的承诺啊!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8-24 15:33

有的,只是不曾遇到而已
作者: popp_p    时间: 2009-8-24 22:39

楼主是哪里人啊?你除了陪你到死就没要求了?
作者: hong201314    时间: 2009-8-24 22:59

题目比较有吸引力,进来看看,慢慢来吧,一个人也照样过吧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25 18:16     标题: 回复 21# 的帖子

9494因为后死的这个人很难过的。这种想法有些自私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25 18:18

POPP,没有了,石家庄和衡水的最好,年纪问题可以放宽,主要问题是要真诚。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25 18:21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谢谢小菜,一个人当然可以过,我也想过一个人就这样过下去,原则是“宁愿不嫁,不能错嫁”,遇人不淑是女子最大的悲哀。
作者: 马甲太多了    时间: 2009-8-26 09:40

怎么看帖子的意思,楼主不是单身呢,还没离婚呢不是?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8-26 15:35

我当然是单身,要不干吗征婚
作者: fly52012345    时间: 2009-8-26 16:01     标题: 回复 29# 的帖子

花男倍尝单身直爽。。。。
作者: 我身体多好    时间: 2009-8-28 17:45

哈哈顶下吧

[ 本帖最后由 我身体多好 于 2009-8-28 17:46 编辑 ]
作者: 马甲太多了    时间: 2009-8-31 08:37

原帖由 咋办 于 2009-8-26 15:35 发表
我当然是单身,要不干吗征婚

缘来如此
作者: 制毒造毒    时间: 2009-8-31 09:18

给这位大姐姐顶一下子。。。。。。

找个好的的丈夫!!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9-2 15:45

起来            
作者: 123laugh    时间: 2009-9-4 15:12

原帖由 咋办 于 2009-8-25 18:21 发表
谢谢小菜,一个人当然可以过,我也想过一个人就这样过下去,原则是“宁愿不嫁,不能错嫁”,遇人不淑是女子最大的悲哀。


双方的原因都有吧,女子是仙女的话,可以把不淑变淑
作者: 咋办    时间: 2009-9-5 08:25

楼上的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再婚可能遇到的人,不是指过去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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