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悲凉的数据:只有约1%的乙肝携带者在为自己战斗! [打印本页]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4 17:26     标题: 悲凉的数据:只有约1%的乙肝携带者在为自己战斗!

8月2号以来,全社会对乙肝歧视问题的关注迎来了一个高潮,天涯杂谈版几个相关的帖子也急剧蹿红,一度人气极旺。可惜,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而又无可奈何地,那几个帖子还是一点点沉了下去。到今天,几乎只有个位数的老面孔在苦苦坚持。好几个相关的帖子加起来每天回帖的人数也就近百的样子,其中还包括一些善良理性的健康人士。估计只有1%的乙肝携带者进行了回帖,而更多的乙肝携带者们完全成为了冷漠的看客。(数据1%的来源在帖子最后)
  我痛恨这些看客。
  
  作为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讽刺意味的数据。正是这个数据,使我非常地瞧不起这些麻木、冷漠的同类。我已经不愿称呼他们为“战友”,因为他们实在不配如此崇高的称谓。
  其实,我并没有幼稚地认定通过网络,就一定能取得我们想要的胜利。即使是肝胆相照上呼吁的,百万封信寄总理的活动,我也并没有报太高的奢望,虽然我自己也行动了。
  但是我认为,这是周一超惨剧以来最有希望的一次,即使不能一战定乾坤,至少能使全社会听到我们的声音,尽可能地消除健康人群的顾虑和偏见。更何况,很多媒体依然在为我们呼吁,卫生部虽然推迟了记者会,但毕竟还没有做出让我们彻底失望的决定。显然,即使在体制内也还没有达成完全的一致,战斗还在继续。我们广大的乙肝携带者们该做的,就是继续为自己平等学习和工作的权利鼓与呼,从而给我们在决策圈内的同情者提供更为强大的舆论支持。
  我窃以为,这是每一个乙肝携带者都心知肚明的事。但是残酷的现实,冰冷的1%的数据却痛心地提醒我:大谬不然哉!大谬不然哉!
  
  这使我联想起似乎是迟浩田将军说过的话,他说以前几十个日本兵就敢占领中国的一座县城,而很多时候,还真就是没遇到任何抵抗就得逞了,他深以为耻。那么多青壮年,为什么就没人敢反抗?
  回到眼前,我在想,那超过90%的都是些什么人啊?我开始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他们。
  他们冷漠。歧视的寒冬彻底地冻僵了他们,扑灭了他们体内残存的最后一丝热度。即使一缕阳光再度降临,却已经燃不起他们半点的生机。
  他们扭曲。常年的压迫完全地粉碎了他们的脊梁,他们已经习惯了匍匐的生态。即使背上的巨石开始松动,甚至滑落,他们已经再也直不起当年的腰杆。
  他们浮躁。他们只能期望触手可及的果实,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艰苦卓绝,什么叫顽强不屈,什么叫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他们懦弱。他们只敢躲在远远的、阴暗的角落里、幽怨地哭泣。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什么叫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他们毫无担当,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不敢呐喊,他们就更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们连成为一个朋友的资格都不够,更别说是伴侣。
  
  这样的人,别指望他们会在逆境中奋发。即使真有那么一天,所有的歧视都会飞湮灭,阳光普照大地,也不要以为他们能活出个什么人样来,因为太长久的严寒已经泯灭了他们的斗志和灵魂、激情与梦想。
  
  我痛恨他们!我同情他们!我鄙视他们!我痛惜他们!我哀悼他们!我祝福他们!
  
  我怒其不争!我哀其不幸!我长歌当哭!我泪洒天涯!
  
  
  1%的数据估算如下:
  1 天涯里很多时候都有30多万人在线,如果按乙肝携带者在人群中约10%的分布,也有30000多人。
  2 如果考虑到客观的原因,绝大部分乙肝携带者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可能没有较好的上网条件,将上述数字减半,也该不少于15000。
  3 天涯内容丰富,版块众多,即使最热的杂谈版块也不可能人人都过来,取5%的比例应该不会太过离谱。这样的数字将变为750人。
  4 上面是一个非常粗糙的估计,我相信很多时刻,同时浏览天涯杂谈的乙肝携带者人数绝对不会低于750人。一天下来,即使以这里每个人在杂谈里逗留很长的2小时来计算,每天也该累计有9000人。
  
  结论:相比于约百人的回帖,在看到这些帖子的乙肝携带者中,参与回帖的比例约只有1%左右。

如下是在天涯的链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53856.shtml
作者: 痛苦的妈咪    时间: 2009-8-15 01:45

这次争取幼儿入托事件中,很多战友并没有行动的,在观望。每天看看贴子,顶贴都懒,更加别提邮件,写信。
甚至有山羊宝宝的妈妈都是这样。发了几个短信问:是不是通过了?问及她是否写信到卫生部征集意见处?她问我:怎样写?从5号开始问,到今天我问她是否写了?她说:你写了吗?你写了就行了。

吐血!

希望这仅仅是我看到非常特殊的个别,否则...

[ 本帖最后由 痛苦的妈咪 于 2009-8-15 01:47 编辑 ]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8-15 14:48

还是有很多在行动的战友的
不过对那些冷漠的看客,我不想叫他战友
的确即使阳光普照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好起来
作者: 乙人忧天    时间: 2009-8-15 15:10

有些人被歧视就是活该,自己的权益不去争取,就等着坐享其成。受到歧视了就来论坛诉苦,要体检了就来求方法,一旦绕幸有了工作就不再来论坛了。要知道很多积极维权的战友都是有稳定的工作的,图的是什么?
作者: jangle    时间: 2009-8-15 15:16

在战斗的恐怕都是未就业者或者是曾经有过悲惨经历的受歧视者吧。
理解大多数人的冷漠。但是,希望唤醒更多的战友那颗冰凉的心。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15 15:39

火不烧在身上,身不痛~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5 15:45

行动的人还是太少了,痛心啊。
作者: 红色远征    时间: 2009-8-15 15:46

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不做看客,积极行动!!!!!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5 15:46     标题: 贴上道德标签的疾病史

贴上道德标签的疾病史

白路. 贴上道德标签的疾病史[J]社会观察, 2004,(12)


人类的历史是科学战胜疾病的历史,也是人权平等与歧视偏见做斗争的历史。由于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低下,历史上人类为保护自身健康,在遭受病魔侵害时,常常受宗教或迷信观念的支配,将疾病视为上天的惩罚,或躲避、驱赶,或关押乃至大批残杀和消灭那些被认为患了传染性疾病或瘟疫的个人、家庭、社群部落甚至整个人种。这样的悲剧在历史上曾不断发生。

残害、驱逐或寻找替罪羊

中世纪以来,人类经历了三次瘟疫大流行,其中以14世纪的黑死病最为严重,它夺去了欧洲大陆上1/4的人(约2 500万人)的生命,导致社会瘫痪。由于当时无法诊断出病因,于是人们开始寻找替罪羊.最后把猜疑的目光投射到犹太人身上。1347—1348年.全欧洲范围内对犹太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大屠杀,将他们成批地烧死或驱逐到欧洲东部。

麻风病也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之一。早在公元前14世纪.非洲就已经存在这种疾病。由于它能够造成可怕的畸形和残废,如兔眼、失明、面瘫、鞍鼻、爪形指趾、垂足、经久不愈的溃疡、骨缺失甚至肢体缺失,因此长久以来一直令人谈之色变。公元6—7世纪,欧洲发现了麻风病。12世纪,由于十字军东征,此病被携带蔓延到世界各地。13世纪,麻风病的蔓延达到最高峰。出于对麻风病的恐惧,人们用船把麻风病人大批运到海上,再投人大海溺死,或者放逐到荒郊野外无人居住的山谷。麻风病人被当做死人看待,据说隔离前还要举行送葬仪式,隔离后限制其外出,如果外出,须边走边摇铃或打板儿,以示意他人及时躲避。希伯来人把麻风病称为“杂拉斯”,意为“灵魂不洁和不可接触”,是由于人们触犯了上帝而遭受的惩罚,麻风病人也因此成为受人歧视的罪人。这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一旦被诊断出患了麻风病,就等于宣判了死刑。

从今天的研究来看,麻风病人被集中关押治疗的方法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和后遗症。在远离主流社会,物质和精神交流方面都被孤立、冷落和抛弃的“麻风村”中,人的生存环境是极其恶劣的。尽管麻风病不是不治之症,但一个人一旦被烙上麻风病的印记,被送进“麻风村”,那么即使被治愈并恢复健康,通常也很难再回到主流社会中去,连他们身体健康的子女也被烙上“麻风后代”的印记。如今,“麻风村”制造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学家的深刻反思。事实上,当医学证明麻风病的传染并不像人们刚开始认为的那样可怕时,后来的治疗实际上就已经取消了集中关押的方式。在有些地区,就是由医生秘密上门为麻风病人治疗。实践证明,采取保密原则上门治疗的方法同样可以有效控制麻风病的传播。

又如天花,中医叫痘疮,3000年前人类就有这种恶性传染病,古代中国、印度和埃及都有相关记录。16世纪初。欧洲殖民者又把它带到了美洲大陆。17—18世纪,天花在西半球肆虐。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天花曾至少造成1亿人死亡、2亿人失明或留下终生疤痕。在中国的清王朝,天花这种疾病如同幽灵般挥之不去。顺治、同治皇帝直接死于天花,康熙和咸丰皇帝虽然侥幸从天花的魔掌中逃脱,脸上却留下了永久的麻子。出于对天花的畏惧,清朝统治者规定一旦疫情发生,必须立即将疫区封锁,已经出痘的人严禁出走.没出过痘的人一律迁往偏远地区隔离;对那些不及时报告疫情或擅自掩埋天花死者的人,官府要追究责任,甚至以死罪论;凡是民间出痘者,立即迁出城外40里进行隔离。甚至一些偶尔患感冒发烧、风疹疥疮的病人,也被统统迁出城外。


羞耻之症

然而,最令人恐惧的疾病还是那些被认为不仅让人有性命之虞,而且有失人格尊严的疾病。

15世纪末,一种新的疾病开始流行,据传16世纪初有约l/3的巴黎市民被传染上。英国人称其为“法国花柳病”,巴黎人称其为“日耳曼病”,佛罗伦萨人称其为“那不勒斯病”,所有的人都不承认自己与这种极不“体面”的病有联系,并且忙不迭地把责任推向某个敌视的异邦。直到18世纪末,它的正式名称“梅毒”才被人们广泛接受。

梅毒不仅被看做是一种可怕的疾病,而且是一种令人羞耻的、粗俗的疾病。波德莱尔曾经写道:“我们每个人的血管里都有共和精神,就像我们每个人的骨头里都有梅毒——我们全部都被民主化了,被梅毒化了。”梅毒成为一种道德腐化的
隐喻。在20世纪初期的反犹主义言论中,这更成了一个常用的比喻。

其实,就这种病的性质而言,预防比治疗更重要。预防的大敌是其隐秘性。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卖淫和性病是被禁止的,官方不承认其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性病患者大量增加,在医学界、知识界和政界开明人士的合力推动下,掩盖这个话题的社会禁忌才最终被消除,并且允许个人可以匿名接受治疗。由此,梅毒病人终于由一个“罪人”转变为“不幸的人”。

相对而言,有的疾病就“幸运”得多。几个世纪以来,结核病被认为是一种有启迪作用的、优雅的病。在文艺作品中,结核病人崇高、平静、美丽的死与癌症病人卑贱、痛苦的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们相信疾病与道德人格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20世纪70年代,艾滋病在旧金山等地爆发,被称为“男同性恋病”,矛头直指被感染者的性道德取向。公共道德卫士们把艾滋病描述为一种特别降临于西方同性恋者头上的天谴,而艾滋病的性传播途径,比其他传播途径蒙受着更严厉的指责:“艾滋病给人带来早于身体性死亡的社会性死亡,它有可能创造出一个终身为贱民的新阶级。”

由此,疾病成为一种道德隐喻,一种政治手段或阶级、种族压迫的工具,在人类发展的历程中逐渐成型。



破解“疾病的隐喻”

隔离、歧视、驱逐.几乎是人类历史上对待无法治愈的“恶魔般的疾病”的惟一方式。因此,当艾滋病开始流行时,几乎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想到要用对待麻风病患者的方法来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主张设立“艾滋村”。例如,古巴政府曾要求所有被查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居住在类似集中营的住所中。感染者被允许短期访问家庭、购买日用品或者从事某些其他活动,但这些活动要在管理人员的监视下进行。开始,这种做法确实使古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有所下降。但这种下降是相当有限的,维持的时间也十分短暂。一段时间以后,随着外来旅游者的不断增多,古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继续增加。与此同时,古巴出现的经济危机,又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差。恶劣的集中营式居住条件和对失去自由的生活的不满,使许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逃离那里。这些情况迫使古巴政府逐渐改变了隔离政策。

乙肝是目前世界上最常见的传染性疾病之一,全球约有3.5亿人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其中中国的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有约1.2亿,慢性乙肝病人约3 000万。说到乙肝,很多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乙肝是非常可怕的传染病。人们对乙肝的恐惧,使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面临着入托、入学、就业、婚姻等诸多困难,丧失了平等的考试、求学、就业机会。2003年被称做“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歧视年”。这年1月,浙江大学农学系毕业生周一超因查出“乙肝小三阳”而列为公务员体检不合格者,他愤然行凶,致使人事局干部一死一伤;11月,张先著也因被检测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而未被录用。他愤然状告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乙肝歧视第一案”。

错误的历史不应该成为榜样!也没有人能够再对疾病歧视问题视而不见!诚如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一书中所说:“每个降临世间的人都拥有双重公民身份,其一属于健康王国,另一则属于疾病王国。要居住在由阴森恐怖的隐喻构成道道风景的疾病王国而不蒙受隐喻之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揭示这些隐喻,并藉此摆脱这些隐喻。”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5 15:46

贴上道德标签的疾病史

白路. 贴上道德标签的疾病史[J]社会观察, 2004,(12)


人类的历史是科学战胜疾病的历史,也是人权平等与歧视偏见做斗争的历史。由于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低下,历史上人类为保护自身健康,在遭受病魔侵害时,常常受宗教或迷信观念的支配,将疾病视为上天的惩罚,或躲避、驱赶,或关押乃至大批残杀和消灭那些被认为患了传染性疾病或瘟疫的个人、家庭、社群部落甚至整个人种。这样的悲剧在历史上曾不断发生。

残害、驱逐或寻找替罪羊

中世纪以来,人类经历了三次瘟疫大流行,其中以14世纪的黑死病最为严重,它夺去了欧洲大陆上1/4的人(约2 500万人)的生命,导致社会瘫痪。由于当时无法诊断出病因,于是人们开始寻找替罪羊.最后把猜疑的目光投射到犹太人身上。1347—1348年.全欧洲范围内对犹太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大屠杀,将他们成批地烧死或驱逐到欧洲东部。

麻风病也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之一。早在公元前14世纪.非洲就已经存在这种疾病。由于它能够造成可怕的畸形和残废,如兔眼、失明、面瘫、鞍鼻、爪形指趾、垂足、经久不愈的溃疡、骨缺失甚至肢体缺失,因此长久以来一直令人谈之色变。公元6—7世纪,欧洲发现了麻风病。12世纪,由于十字军东征,此病被携带蔓延到世界各地。13世纪,麻风病的蔓延达到最高峰。出于对麻风病的恐惧,人们用船把麻风病人大批运到海上,再投人大海溺死,或者放逐到荒郊野外无人居住的山谷。麻风病人被当做死人看待,据说隔离前还要举行送葬仪式,隔离后限制其外出,如果外出,须边走边摇铃或打板儿,以示意他人及时躲避。希伯来人把麻风病称为“杂拉斯”,意为“灵魂不洁和不可接触”,是由于人们触犯了上帝而遭受的惩罚,麻风病人也因此成为受人歧视的罪人。这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一旦被诊断出患了麻风病,就等于宣判了死刑。

从今天的研究来看,麻风病人被集中关押治疗的方法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和后遗症。在远离主流社会,物质和精神交流方面都被孤立、冷落和抛弃的“麻风村”中,人的生存环境是极其恶劣的。尽管麻风病不是不治之症,但一个人一旦被烙上麻风病的印记,被送进“麻风村”,那么即使被治愈并恢复健康,通常也很难再回到主流社会中去,连他们身体健康的子女也被烙上“麻风后代”的印记。如今,“麻风村”制造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学家的深刻反思。事实上,当医学证明麻风病的传染并不像人们刚开始认为的那样可怕时,后来的治疗实际上就已经取消了集中关押的方式。在有些地区,就是由医生秘密上门为麻风病人治疗。实践证明,采取保密原则上门治疗的方法同样可以有效控制麻风病的传播。

又如天花,中医叫痘疮,3000年前人类就有这种恶性传染病,古代中国、印度和埃及都有相关记录。16世纪初。欧洲殖民者又把它带到了美洲大陆。17—18世纪,天花在西半球肆虐。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天花曾至少造成1亿人死亡、2亿人失明或留下终生疤痕。在中国的清王朝,天花这种疾病如同幽灵般挥之不去。顺治、同治皇帝直接死于天花,康熙和咸丰皇帝虽然侥幸从天花的魔掌中逃脱,脸上却留下了永久的麻子。出于对天花的畏惧,清朝统治者规定一旦疫情发生,必须立即将疫区封锁,已经出痘的人严禁出走.没出过痘的人一律迁往偏远地区隔离;对那些不及时报告疫情或擅自掩埋天花死者的人,官府要追究责任,甚至以死罪论;凡是民间出痘者,立即迁出城外40里进行隔离。甚至一些偶尔患感冒发烧、风疹疥疮的病人,也被统统迁出城外。


羞耻之症

然而,最令人恐惧的疾病还是那些被认为不仅让人有性命之虞,而且有失人格尊严的疾病。

15世纪末,一种新的疾病开始流行,据传16世纪初有约l/3的巴黎市民被传染上。英国人称其为“法国花柳病”,巴黎人称其为“日耳曼病”,佛罗伦萨人称其为“那不勒斯病”,所有的人都不承认自己与这种极不“体面”的病有联系,并且忙不迭地把责任推向某个敌视的异邦。直到18世纪末,它的正式名称“梅毒”才被人们广泛接受。

梅毒不仅被看做是一种可怕的疾病,而且是一种令人羞耻的、粗俗的疾病。波德莱尔曾经写道:“我们每个人的血管里都有共和精神,就像我们每个人的骨头里都有梅毒——我们全部都被民主化了,被梅毒化了。”梅毒成为一种道德腐化的
隐喻。在20世纪初期的反犹主义言论中,这更成了一个常用的比喻。

其实,就这种病的性质而言,预防比治疗更重要。预防的大敌是其隐秘性。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卖淫和性病是被禁止的,官方不承认其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性病患者大量增加,在医学界、知识界和政界开明人士的合力推动下,掩盖这个话题的社会禁忌才最终被消除,并且允许个人可以匿名接受治疗。由此,梅毒病人终于由一个“罪人”转变为“不幸的人”。

相对而言,有的疾病就“幸运”得多。几个世纪以来,结核病被认为是一种有启迪作用的、优雅的病。在文艺作品中,结核病人崇高、平静、美丽的死与癌症病人卑贱、痛苦的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们相信疾病与道德人格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20世纪70年代,艾滋病在旧金山等地爆发,被称为“男同性恋病”,矛头直指被感染者的性道德取向。公共道德卫士们把艾滋病描述为一种特别降临于西方同性恋者头上的天谴,而艾滋病的性传播途径,比其他传播途径蒙受着更严厉的指责:“艾滋病给人带来早于身体性死亡的社会性死亡,它有可能创造出一个终身为贱民的新阶级。”

由此,疾病成为一种道德隐喻,一种政治手段或阶级、种族压迫的工具,在人类发展的历程中逐渐成型。



破解“疾病的隐喻”

隔离、歧视、驱逐.几乎是人类历史上对待无法治愈的“恶魔般的疾病”的惟一方式。因此,当艾滋病开始流行时,几乎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想到要用对待麻风病患者的方法来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主张设立“艾滋村”。例如,古巴政府曾要求所有被查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居住在类似集中营的住所中。感染者被允许短期访问家庭、购买日用品或者从事某些其他活动,但这些活动要在管理人员的监视下进行。开始,这种做法确实使古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有所下降。但这种下降是相当有限的,维持的时间也十分短暂。一段时间以后,随着外来旅游者的不断增多,古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继续增加。与此同时,古巴出现的经济危机,又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差。恶劣的集中营式居住条件和对失去自由的生活的不满,使许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逃离那里。这些情况迫使古巴政府逐渐改变了隔离政策。

乙肝是目前世界上最常见的传染性疾病之一,全球约有3.5亿人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其中中国的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有约1.2亿,慢性乙肝病人约3 000万。说到乙肝,很多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乙肝是非常可怕的传染病。人们对乙肝的恐惧,使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面临着入托、入学、就业、婚姻等诸多困难,丧失了平等的考试、求学、就业机会。2003年被称做“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歧视年”。这年1月,浙江大学农学系毕业生周一超因查出“乙肝小三阳”而列为公务员体检不合格者,他愤然行凶,致使人事局干部一死一伤;11月,张先著也因被检测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而未被录用。他愤然状告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乙肝歧视第一案”。

错误的历史不应该成为榜样!也没有人能够再对疾病歧视问题视而不见!诚如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一书中所说:“每个降临世间的人都拥有双重公民身份,其一属于健康王国,另一则属于疾病王国。要居住在由阴森恐怖的隐喻构成道道风景的疾病王国而不蒙受隐喻之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揭示这些隐喻,并藉此摆脱这些隐喻。”
作者: 阳光点点    时间: 2009-8-15 15:51

不再做看客
作者: waaan    时间: 2009-8-15 15:52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所有的乙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你在以你的方式战斗,别人在以别人的方式战斗。你在你的战场上,觉得支援不够,并不代表别人没在战斗。他们只是在你看不到的战场,或以你无法领略的方式战斗。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战斗,并坚信:人人都在战斗!

[ 本帖最后由 waaan 于 2009-8-15 15:54 编辑 ]
作者: qiushengdeng    时间: 2009-8-15 15:55

难不成一定给总理写信才叫维权了吗?难不成。。更可笑的是,我在论坛上加的二个群,就是因为群主问我有没给总理写信,我说没有,就给T了出来。多好笑。每个人的维权方式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你认为这是最好的维权方式,但我不这样认为,也许我那天做出轰轰列列的维权事例,有怎么解释。。。
作者: jackgsw    时间: 2009-8-15 15:59

光在论坛上没有用的,秀才造反,应该成立个社团、协会等的形式,由组织去维权,不然一个人对着社会上一个个的组织,有什么可能维权。至于成立经费,1.2亿,一人捐一块就够了,有做法律的兄弟想想可不可行啦
作者: waaan    时间: 2009-8-15 16:05

原帖由 qiushengdeng 于 2009-8-15 15:55 发表
难不成一定给总理写信才叫维权了吗?难不成。。更可笑的是,我在论坛上加的二个群,就是因为群主问我有没给总理写信,我说没有,就给T了出来。多好笑。每个人的维权方式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你认为这是最好的维权方式,但我不这样认 ...


T出来是好事。这样发展下去,真为他们捏一把汗。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5 16:09

国家对非政府组织管得很严的,即便是对很多完全是出于慈善目的的组织。
更何况是成立一个有非常明确斗争指向的组织,不会被同意的。
作者: 少枫    时间: 2009-8-15 16:10     标题: 不纸上谈兵、要有施压行动!

我们在大家庭讨论已久了,光在网上发表意见收效很慢!同志们熬不起时间,我们不防分两步走。第一步我们现阶段应(敏感词)示威!争取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取消“两对半”,乙人有工作、有钱治病。下一步重点研究药物治病。若不然只纸上谈兵那些利益集又攻过来了!我们就更没地方站了。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5 16:11

我写那个数字,更多是希望能多引起一些人的注意。
本来想直接发“太祖关于近期乙肝问题谈话“那个题目及内容的,奈何版主不放行。
只得出此下策。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5 16:15

原帖由 qiushengdeng 于 2009-8-15 15:55 发表
难不成一定给总理写信才叫维权了吗?难不成。。更可笑的是,我在论坛上加的二个群,就是因为群主问我有没给总理写信,我说没有,就给T了出来。多好笑。每个人的维权方式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你认为这是最好的维权方式,但我不这样认 ...



你自己也说了”每个人的维权方式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你认为这是最好的维权方式,但我不这样认为“ 所以你被踢很正常   
”也许我那天做出轰轰列列的维权事例,有怎么解释。。。“  你要等到哪 一天呢?再等十多年?轰轰烈烈?典型的只说不做
作者: qiushengdeng    时间: 2009-8-15 16:17

T得好,T得妙,那你们慢慢的维权吧。我有我的想法,我的主见,不会受你影响。。。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5 16:17

原帖由 waaan 于 2009-8-15 16:05 发表


T出来是好事。这样发展下去,真为他们捏一把汗。



我们寄信合法合情合理,捏什么汗呢。。。。。。
作者: waaan    时间: 2009-8-15 16:43

原帖由 uuii 于 2009-8-15 16:17 发表



我们寄信合法合情合理,捏什么汗呢。。。。。。


我相信你们做的是合法的事,而且是有益的事。但问题是:我相信你们没有用,安全机关相信你们才行。在这个年代,你们所有的言论,QQ,手机,email都会被记录,你们不经意间说的一些话,都有可能被单独拿出来,证明你们有扰乱社会治安的可能。请记住:国安部门不会等到证据确凿才去行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是需要提前行动的。我希望你们千万要注意,不要造成相关部门的误会。一旦造成误会,受伤的就不只是你们了。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5 16:48

原帖由 waaan 于 2009-8-15 16:43 发表


我相信你们做的是合法的事,而且是有益的事。但问题是:我相信你们没有用,安全机关相信你们才行。在这个年代,你们所有的言论,QQ,手机,email都会被记录,你们不经意间说的一些话,都有可能被单独拿出来,证明你们有扰乱社会治安的 ...




这样的话,就没必要搞什么法治了,,,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8-15 17:09     标题: 回复 20#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uuii 于 2009-8-15 16:17 发表



我们寄信合法合情合理,捏什么汗呢。。。。。。
我相信你们做的是合法的事,而且是有益的事。但问题是:我相信你们没有用,安全机关相信你们才行。在这个年代,你们所有的言论,QQ,手机,email都会被记录,你们不经意间说的一些话,都有可能被单独拿出来,证明你们有扰乱社会治安的可能。请记住:国安部门不会等到证据确凿才去行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是需要提前行动的。我希望你们千万要注意,不要造成相关部门的误会。一旦造成误会,受伤的就不只是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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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战友想法可笑,寄信犯法啊,我前几天发信给人大和政府邮箱,把G2C22D瞎骂,现在还好好的,做人不要太胆小,要知道自己权力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8-15 17:11

uuii 是不是托??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拒之????!!!怕什么,是男人就别怕!!!
作者: 看风    时间: 2009-8-15 17:12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维权方式,大家只要积极维权,都是好同志,好战友。
维权的方式不重要。只要维权的效果。
我最佩服的人士陆军战友,他有一颗包容的心。
作者: qiushengdeng    时间: 2009-8-15 17:12

寄信确实是胆小怕事的人做的,这种信你寄过来了别人放到碎纸机上二秒钟搞掂,搞得别人清洁工有多倒了点垃圾。
作者: 飞奔去月球    时间: 2009-8-15 17:48

是战友的出来吼一声~~~
作者: 碧浪狂沙    时间: 2009-8-15 22:22

原帖由 jackgsw 于 2009-8-15 15:59 发表
光在论坛上没有用的,秀才造反,应该成立个社团、协会等的形式,由组织去维权,不然一个人对着社会上一个个的组织,有什么可能维权。至于成立经费,1.2亿,一人捐一块就够了,有做法律的兄弟想想可不可行啦 ...

可行呀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5 23:40

——我觉得也应该用另外一种角度去思考,我们的群体,我们的战友,大部分是贫困者(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和农民工,他们可能都接触不到电脑,怎样发表看法,怎样维权,只要我们有条件的战友多点冲锋陷阵,也是会有成绩的········
作者: 受治疗的鱼    时间: 2009-8-16 00:20

唉,大家各尽所能吧…… 不发信的不一定是看客,也许他还做了其他的。
什么都不做的才是看客。这些看客在看什么?看他们今后仍然被歧视,提心吊胆的漫漫人生路。
作者: 受治疗的鱼    时间: 2009-8-16 00:24

原帖由 tjl8889770 于 2009-8-15 23:40 发表
——我觉得也应该用另外一种角度去思考,我们的群体,我们的战友,大部分是贫困者(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和农民工,他们可能都接触不到电脑,怎样发表看法,怎样维权,只要我们有条件的战友多点冲锋陷阵,也是会有成绩的········ ...



同意这个说法,有能力的多尽力。不过有能力的不出力,就有点不仗义了阿。呵呵。顺其自然吧……
作者: wwch521    时间: 2009-8-16 01:08

还说什么。你看浏览帖子的人多少··回复帖子的人多少!~
有多少人就等着革命的果实。而自己不去努力!~悲哀就在于此!~
作者: wwch521    时间: 2009-8-16 01:09

原帖由 碧浪狂沙 于 2009-8-15 22:22 发表

可行呀

有些人能看到我们的努力。他们只看着。等果实收获。但是他们不知道果实来之不易。没有那么简单!~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6 06:54

难道是歧视还不够严重???
作者: 铁松    时间: 2009-8-16 08:12

没有人歧视我,我也没失业,当然我也没找工作,我过的很好,但我参加了,自私点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歧视就会降临我的头上,所以我不想等到那天才想起我曾错过一次伟大的维权运动。
如果真能把之1%的携带者都发动起来,力量也是很强大的。
解放战争时,解放军130万。
作者: spiderman2006    时间: 2009-8-16 09:11

要救人,首先要学会自救
作者: 锄头    时间: 2009-8-16 10:25

给总理写信也是一种维权方式呀!一个人寄一封信,就如把一粒沙仍进海里,没有什么浪花,当如果是一袋沙扔进海里,多少还是有几个浪花吧!

不管怎么说做了都比不做好!
作者: 建和谐    时间: 2009-8-16 10:43     标题: 维护权益,别做麻木看客

维护权益,别做麻木看客,自己的权益要靠自己维护,1.2亿人都去哪儿了???????????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6 10:59

在当前的中国,对于一个个体而言,面对来自乙肝歧视的伤害是,可以采用的合法途径大致有三种:工会、信访、法律。
前面两条不需要做任何评论了。诉诸法律的路已经有一批勇敢者在开拓,但目前依然成本高昂,道路坎坷。
周公的阴灵不远,有战友想诉诸更激烈的手段,其实也只能是说说而已,当真不得。
有人建议成立组织,也很难。国家对非政府组织管的非常严,戒心很重。只要看看很多目的非常明确单纯的慈善组织,都不得不找一些官方认可的机构挂靠,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更何况咱们想成立的,是具有非常明确的斗争方向的组织,斗争的矛头直指某一具体的政府部门,是无论如何不会被批准的。
如上这些合法的渠道都很艰难。
  
为什么我一天在网上花这么大的力气,不是我幼稚,实在是因为,在合法的前提下能用来斗争的方式几乎只有这一种了。除了写信、发帖回帖还能做什么?
心急如焚又能怎样,无奈啊!
作者: 恢复信心    时间: 2009-8-16 11:03

原帖由 碧浪狂沙 于 2009-8-15 22:22 发表

可行呀



要类似于消协,残联,妇联的那种协会,更有意义了!!!
作者: 折柳    时间: 2009-8-16 11:06

原因很简单,大多数携带者在农村或是在城市的农民工,他们没有歧视问题,自然没有维权意识。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6 11:07

问题是,会让您成立一个乙肝携带者协会吗?我表示深度的悲观。
作者: wc2133    时间: 2009-8-16 11:09

维权还得坚持下去!虽然很艰难!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6 11:09

我的数据中根本就没有算上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那部分人。
1%的数据是针对在网上的乙肝携带者而估算的。窃以为,并不太离谱。
可能的原因是更多人不愿暴露自己吧。
也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6 12:16

原帖由 dream2011 于 2009-8-15 17:11 发表
uuii 是不是托??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拒之????!!!怕什么,是男人就别怕!!!




你给我看清楚了,只有第一句话是我写的,后面的都不是,那是他引用得不好,,,,,他回复20楼的帖子却引用22楼的内容

[ 本帖最后由 uuii 于 2009-8-16 12:20 编辑 ]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6 12:23

原帖由 看风 于 2009-8-15 17:09 发表
引用:
原帖由 uuii 于 2009-8-15 16:17 发表



我们寄信合法合情合理,捏什么汗呢。。。。。。
我相信你们做的是合法的事,而且是有益的事。但问题是:我相信你们没有用,安全机关相信你们才行。在这个年代,你们所有的言论 ...



你以后引用正确一点,省得搞得别人误会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6 12:28

原帖由 qiushengdeng 于 2009-8-15 17:12 发表
寄信确实是胆小怕事的人做的,这种信你寄过来了别人放到碎纸机上二秒钟搞掂,搞得别人清洁工有多倒了点垃圾。


你去做你的轰轰烈烈的事去吧。。。。。。
作者: adream    时间: 2009-8-16 13:11

肝胆相照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战友,还是少内斗的好,大家出发点其实都是一样的。

还是得到更具影响力的论坛你去扩大影响,尽可能多地说服一些健康者也是很好的事。
作者: uuii    时间: 2009-8-16 13:19

原帖由 adream 于 2009-8-16 13:11 发表
肝胆相照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战友,还是少内斗的好,大家出发点其实都是一样的。

还是得到更具影响力的论坛你去扩大影响,尽可能多地说服一些健康者也是很好的事。 ...




我不是内斗,只是希望某些人看清楚再回帖。会伤人的。。。。。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6 13:19

不做看客,英勇奋斗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6 13:38

我们要彻底改变这个变态的社会——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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