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河南省用人单位体检乙肝将被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bluejoy34    时间: 2009-8-13 21:53     标题: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河南省用人单位体检乙肝将被罚款

河南省用人单位体检乙肝将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07:14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 用人单位体检乙肝病原,处罚千元;中介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吊销许可证;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企业劳动用工、劳动保障监察、职业中介、社保缴费18大类60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

  用人单位体检乙肝病原处罚千元

  按规定,除部分国家规定工种之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黑中介”最高将罚5万元

  按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没有违法所得者,将被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除关闭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其中,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的,处以1万~3万元罚款;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处以3万元~5万元罚款。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吊销许可证

  按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其中,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改正;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罚款1万~5万;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按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

  其中,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财物价值200元以下的或扣押2人以下劳动者档案的,以每人500元~1000元罚款;收取劳动者财物200元~500元或扣押2~5名劳动者档案的,以每人1000元~1500元罚款;收取劳动者财物价值500元以上或扣押5人以上劳动者档案的,以每人1500元~2000元罚款。

  让无证人员上岗单位将被罚款

  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处罚款。

  其中,用人单位技术工种招用2人以下“无证上岗”的,予以警告;招2人以上5人以下“无证上岗”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招用5人以上“无证上岗”的,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记者 李红 实习生 张响铃



先不管做的怎样,毕竟跨出了一步,期待~~~~~~~~
网址:http://news.sina.com.cn/c/2009-08-13/071418424604.shtml
作者: YesWeCan    时间: 2009-8-13 21:58

 按规定,除部分国家规定工种之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罚个一千块有什么用???!!!吓唬小孩子啊??????
作者: lvsgood    时间: 2009-8-13 22: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09-8-13 22:49

又是一个好消息,顶一下.
作者: LZZY    时间: 2009-8-13 22:54

原帖由 lvsgood 于 2009-8-13 22:11 发表
一千大洋,对企业来说这个负担还真不小,看来真不能歧视携带者

体检几次就一千大洋,小意思!
作者: yanlikehao    时间: 2009-8-13 23:18

说不出有什么感受。。。
作者: 赖着不肯走    时间: 2009-8-13 23:24

河南终于出了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了
作者: wangq_mail    时间: 2009-8-13 23:25

毕竟还是好消息,顶一下
作者: tiana    时间: 2009-8-13 23:47

1000元,好有力度啊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4 08:58

违法成本太低了乐俄勒勒俄勒勒
作者: 低空飞行    时间: 2009-8-14 09:19

路漫漫~~~~~~~~~~~~~~~~~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14 09:20

我们比白色污染便宜多了。限塑令:违法使用塑料袋罚款2万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14 10:00

有什么值得高兴!就业促进法公布时已经有这条规定了,有多少企业会执行?有多少劳动局会去行政作为?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14 10:01

我们比白色污染便宜多了。限塑令:违法使用塑料袋罚款2万
作者: qingqing0606    时间: 2009-8-14 10:01

毕竟是好消息~不错的!
作者: ww1984    时间: 2009-8-14 10:04

医院呢?违法违规的医院没有责任吗??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