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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8-12 13:18     标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

本报讯  (记者王乐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目前个别地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仍在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立即停止发放,要严格依法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通知要求,在省以下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完全交接到位的情况下,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合作,搞好协调,既避免职责不清、交叉重复,又要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在机构改革尚未到位、职能尚未交接的地区,由原监管部门负责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加盖核发部门公章。各地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有效期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网络编辑:  来源: 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9-08-12
http://www.jkb.com.cn/document/9 ... at=0D&sKeyWord=null

[ 本帖最后由 dream2011 于 2009-8-12 13:19 编辑 ]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12 13:20

这新闻是5月份的新闻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8-12 22:23

大家要小心了,改个说法加了服务二字!以后就要求办公众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对乙肝照查歧视照旧。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3 08:32

照旧,,,,,,,,,,,,,,,,,,,,,,,,,,,,,,日。
作者: 天涯居士    时间: 2009-8-13 19:10

别相信政府了,会让大家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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