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宝宝入园最后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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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11 19:08
标题:
宝宝入园最后四天
卫生部的宝宝入园条例就剩下四天了,在这四天里,希望大家做最后的冲刺,给卫生部写信发邮件。肯定会有反对的声音的,但是我们的声音一定要比他们大。另外我昨天以一位健康宝宝家长的身份发了一封邮件表示支持乙肝宝贝入园,大家去163申请不同的邮箱发吧宝宝体检取消乙肝两对半对我们来说的意义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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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政法司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9-07-30 1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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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卫生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部门规章草案质量,卫生部政法司将正在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草案修订的有关情况
托儿所、幼儿园(简称托幼机构)是学龄前儿童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儿童在集体生活条件下相互密切接触,如果疏于管理容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和流行。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与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时规范了各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为保护儿童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管理办法》施行13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办法》的部分规定已不能满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需要,因此,在2003年对全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我部与教育部共同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目前的草案,草案共24条。
二、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卫生部政法司。以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卫生部政法司法规处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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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8-11 19:11 编辑
]
作者:
daxiong123
时间:
2009-8-11 19:19
这个一点都不用担心,通过是必然的.
作者:
candyzxz
时间:
2009-8-11 21:02
我已经特快专递过去了。。。。。。。。
作者:
是个好人
时间:
2009-8-11 21:36
大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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