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华老农    时间: 2009-8-10 08:20     标题: 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

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8-3 9:10:05 信息来源:浙江省疾控中心网站

--------------------------------------------------------------------------------


从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乙肝携带者欲从事食品工作,可以在当地卫生监督所申领健康证。  
    对于乙肝携带者是否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一些专家律师表示反对,但也有医生从医学角度分析,乙肝不从消化道传染,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工作。对于存在的争论,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而在7月24日发布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将“病毒性肝炎”改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  
    那么,乙肝携带者能否申领食品工作的健康证呢?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杨敬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乙肝携带者可以前往当地的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健康证。”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申领者可以前往区卫生监督所咨询,在疾病控制中心或者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后,符合相关条件就能在区卫生监督所领取健康证。  


信息来源: 浙江省疾控中心网站
  
http://www.jhcdc.cn/Show_News.asp?id=1631&n_name=疾控中心
作者: qiushengdeng    时间: 2009-8-10 08:26

我不信,有可能是在放屁。
作者: fanduiqishi    时间: 2009-8-10 08:27

为什么有的地方执行这么迅速,有的地方就拖拖拉拉、含糊其辞!!!
赞浙江卫生厅!!!
找不到工作就去浙江做厨师!
作者: 是个好人    时间: 2009-8-10 08:28

说是这么说,怕下面不实行。
作者: 漫漫长路☆    时间: 2009-8-10 08:32

这样的消息听多了,得真正能办到才行。
作者: fanduiqishi    时间: 2009-8-10 08:47

唉,原来像我这样的人还真少。
政府的公信度已经这样了,这样下去,中国怎么办?
作者: 金华老农    时间: 2009-8-10 09:07

发表于:2009-8-5 18:41:37         

你好:
我想问一下现在办食品健康证还要查已肝吗?已肝人可以办理健康证吗?我看到你们网站上8月3号出来新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金华什么时候开始啊?


--------------------------------------------------------------------------------
回复:你好!我市从下周开始执行新的食品卫生法,对食品从业人员检查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按原条例执行。
作者: 949227314    时间: 2009-8-10 0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esWeCan    时间: 2009-8-10 09:17

原帖由 949227314 于 2009-8-10 09:13 发表
是真的吗,那都到浙江去找工作吧

好啊好啊好啊
作者: 少枫    时间: 2009-8-10 12:14

希望广州市这边也这样实施就好了。
广州市这边实施了就快通知我!
作者: 8为了谁    时间: 2009-8-10 12:51

如果不对违规体检单位进行严惩,国家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作者: 母爱无边    时间: 2009-8-10 12:54

我就在浙江,怎么办不到健康证?
作者: 受伤の刺猬    时间: 2009-8-10 13:59

真的假的啊?不是很相信。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09-8-10 18:05

希望是真的,不过有点怀疑。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09-8-15 23:28

公共场所,按照以前的?
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两个不相冲突吗?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09-8-15 23:32

可能是真的 毕竟周一超 是浙江的 而且狗蛋也是浙江大学的
作者: clisaly78    时间: 2009-8-15 23:34

我有个浙江的OFFER,如果是真的,那我就走运了,可是我的第6感告诉我,你不可能这样走运的。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15 23:35

谁能够反馈下浙江的信息?
作者: 993968579    时间: 2009-8-16 01:28

大家看清楚了…是符合相关条件…到时说你是大三阳办不了…或者肝功能偏高,到时会把你气死…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6 06:52

只有谁办下来才行。。。。。
作者: 中原绿竹    时间: 2009-8-16 11:23

浙江省是由于前几年公务员体检事件搞的太大\不得民心.所以现在比较好的执行国家政策.乙肝烈士周一超就是当时死的;
只要我们维权政府才会给我们解决办事情;像浙江省虽然05年时由于政府失职导致了周大哥的死,但是事情过后他们还是有反省.关于后续国家出台的维护乙人权益的法规\意见江浙省份反应的比较迅速.虽然政府表面上下达文件与中央政策比较吻合,实际执行的我就不知道怎么样.但是,这也是一种进步,顺应了民心\民意.
设想,如果浙江省还不老实的话,再出几件乙肝大事,中央肯定会收拾的.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6 14:12

——浙江一小步,“卫生布”拉不住·········
作者: 小尘子    时间: 2009-8-16 21:29

广东的情况怎样,广东的可以吗?
作者: 卡哇依    时间: 2009-8-16 21:32

先不管它真不真实,反正也是有这个条文出来也好,
我们生活的环境会一天比一天好的!
作者: 携带好痛苦    时间: 2009-8-16 21:48

有人办了,先亮出来看看,否则我不信.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09-8-16 23:01

广东可以吗?——抽血抽死你,五项,一项都逃不过········
——东莞
作者: 小阳人    时间: 2009-8-16 23:15

有发文就是好事,就是进步。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