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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天是截止日期!准备好了吗?----去投诉抗议!!! [打印本页]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5 15:54     标题: 明天是截止日期!准备好了吗?----去投诉抗议!!!

http://www.szhealth.gov.cn/wsj/m ... =view&nid=11172

深圳市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保证体检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应:深圳市具有预防性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条   预防性健康检查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和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简称“从业人员”)进行的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检查:是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进行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   深圳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是深圳市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从事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单位的审查批准。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分别是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检查的业务管理及技术指导部门,负责承担全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控制、业务考核和日常检查;深圳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是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执法机构。
第四条   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市、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一)项目申报受理:深圳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受理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业务的材料申报、现场审核等项工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到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需进行项目现场审核;经初步审核后合格的申报材料需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经初步审核不合格的申报材料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二)项目申报审批:深圳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市、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业务审批。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市、区疾控中心上报的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审批的回复。
(三)经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增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科目,有效期限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科目相同。
第五条   预防性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配置要求:候诊室、咨询台、照相室、男女临床检查室和采样室、X光检查室、检验室、办证室、卫生间;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医学检查和检测用的仪器设备。
2、职业健康检查配置要求:除上款配置要求外,还需要各类专业检查室、检验室和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专业仪器设备。
3、以上配置应符合常规工作程序的需求,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和各项医疗操作规范。
第六条          专业人员资质要求
(一)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资质
1、临床检查:由医学临床、公卫类医师以上工作人员承担,主检医师需中级职称以上的工作人员承担,需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 检验人员:检验项目负责人应由医学检验专业主管技师以上工作人员承担,需获得主管技师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的检验工作人员由初级职称以上的检验人员承担,并获得检验技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X线检查诊断由医学放射专业或医学影像专业的主管技师以上工作人员承担;一般X线检查操作由医学放射专业或医学影像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以上人员均需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年度专业培训合格证;
4、采样人员:由医学护理、卫生检验中专以上的人员承担,需分别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省级机构的采样员证书;
5、咨询和办证人员:由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卫生专业人员承担,要求每年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
(二) 职业健康检查和采样人员的资质要求除具备以上各项条件外,还须获得广东省职业健康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
第七条        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和流程   
(一)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一般的内科检查,乙型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流程是:填写体检表并按全市统一标准收费,电脑照相,编号并采集血液样本,一般内科检查,皮肤检查,采集肛拭子样本,X线胸透。血液和肛拭子样本的检验工作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明天是截止日期!!!大家拭目以待!!!准备好了吗?----去投诉抗议!!!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5 16:01

这是一个信号~~~看看有无实质变化!!!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5 16:14

顶顶~~~~``````````````````````````
作者: 寂寞的CD机    时间: 2009-8-5 19:53

抓住深圳这个点,以点破面!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8-5 20:01

支持,这里人气太低了。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8-5 20:01

把这个帖子顶上去。乙肝宝贝和深圳是突破点。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8-5 20:04


作者: azhenxw    时间: 2009-8-5 20:52     标题: 这是一场艰难的战斗 人多力量大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qdhhql10    时间: 2009-8-5 21:01


作者: 天涯孤棹    时间: 2009-8-5 21:03


作者: noyes    时间: 2009-8-5 21:04

怎么去抗议啊,怎么留言啊
作者: tongxinwu    时间: 2009-8-5 22:49     标题:

顶顶顶
作者: deepmist    时间: 2009-8-5 22:53

在哪里啊
有情况站内信通知我
作者: 949227314    时间: 2009-8-5 22: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09-8-5 23:00

支持,绝对支持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8-5 23:05

TMD
为什么我们的ZF就这么麻木呢
人都要被压迫死了
还无动于衷
GRD
够溅河蟹社会啊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5 23:06

深圳战友 要去吗???????????????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5 23:06

唉,无言~~
作者: 守望者1987    时间: 2009-8-5 23:08

嗨  好样的
作者: 乙人不已    时间: 2009-8-5 23:43

我在深圳,愿意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作者: YesWeCan    时间: 2009-8-6 08:54

顶顶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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