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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新妇不接受小三DNA阴性的符合法律规定么? [打印本页]

作者: cbangd    时间: 2009-7-29 19:02     标题: 北新妇不接受小三DNA阴性的符合法律规定么?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歧视,我不明白大家为什么只叹气,为啥不想想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卫我们的权利呢?大家想想吧,有没有什么办法?需要收集什么证据?不如一起用法律手段向北新妇的这种赤裸裸的歧视行为挑战!
作者: tropopause    时间: 2009-7-29 21:44

呵呵 现在不收的医院太多太多了 北新妇并不是个例
作者: 腰果妈    时间: 2009-7-30 09:34

可以理解医院

生产毕竟是一个要大量接触血液的过程

包括医生和所有的医疗器械

为了那些孕妈妈 以防万一

我觉得我是可以理解的

我愿意配合到指定医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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