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携带者权益”版的宗旨 [打印本页]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7-29 11:38     标题: “携带者权益”版的宗旨

大家好:

伴随《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的签发,也标志着人权、614、黑人、铁马、狗蛋、盖矣......等人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巨大成果!!为此,为了巩固现有成果直至最终的完全胜利-----消除公众的歧视、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真正能够得以全面实施。特倡议和建议如下:

1、希望坛主们遇到如下的帖子,一律删除
1> 上论坛诉苦,问讯XX单位体检情况;
2> 找体检抢手;
3> 唱反调的贴子;
等等希望大家多提提。。。。

2、维权宗旨
继续倡导我们的一贯原则: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争取得到党和国家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3、路线和方针
路线:地方包围城市----真正组织地方维权机构,向公众科普向广大被歧视者提供援助;但需成立成立一个中央协调和组织机构。
方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目的不是诋毁我们的ZF,而是要ZF协助我们找回自己合法工作、生存的权益!

支持的群策群力!
反对的欢迎拍砖!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7-29 11:43

说的好!支持!建议提供一个诉苦版让诉苦的去诉苦版诉苦,其他无关帖子一律删除
作者: leon045    时间: 2009-7-29 11:47

对!!现在大家都在努力,很讨厌听见那些诉苦的! 有那时间诉苦怎么不跟战友们一起行动起来?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09-7-29 11:49

当初携带者权益开版时并不是这样单纯的宗旨。而是出于因应杭州浙大杀人案后的激烈情绪,而仓促
开版的。
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国情原因,也没有划定明确的宗旨,一直都以模糊边界来进行管理的。各种尺度
根据当局的形势,时松时紧。比如当局开XX会,十七会,五圈会时期,管理就很紧;其他当局没有严控的时候,尺度就放松。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7-29 11:50

版主的意思是这个版是政府授意开的?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09-7-29 11:50

当然,没有明确的宗旨,目的还是明确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
改善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困境。
作者: FBM    时间: 2009-7-29 11:51

社会不能剥夺我们公平就业,享受平等公民的权利!!!请各级政府,全面落实中央的法律和文件精神,杜绝一切的歧视行为,还我们生存的权利!真心希望政府能带给我们美好的未来,有了法律,但是需要执行,希望我们各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能给给我们灿烂的明天!!!感谢胡总书记,感谢温总理,感谢为条例付出努力的所有恩人!
各位同仁们,为了我们美好的生活,顶起来,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全国1/10人口的力量啊!为了我们的春天,一起努力!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09-7-29 11:51

原帖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7-29 11:50 发表
版主的意思是这个版是政府授意开的?


你太有才了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09-7-29 11:58

可爱的90后。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7-29 12:01

我是80后
作者: 特深沉    时间: 2009-7-29 12:04

那更可爱了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7-29 12:09

80后是可爱的,但是我们也是被乙肝影响最深的一代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7-31 12:56

不要吵!!!我们这段时间要趁热打铁!
作者: 肝胆相照08    时间: 2009-7-31 13:50


作者: 一场大雨    时间: 2009-7-31 15:09

是啊  这几天媒体上报到乙肝的新闻可真多   今天忙着个网站回帖   
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啊   吧那些无知的人的留言反驳回去
作者: 心凉了    时间: 2009-7-31 15:32

现在就业形势还很严峻,不能删除找枪手帖子!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7-31 19:08

同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初衷必须是朝着共同为之奋斗的方向而努力。
作者: 周新韵    时间: 2009-7-31 19:08

不是不听反对观点,是:违反维权宗旨  原则的。因为它已违规了。坚决封杀。因为那些是无谓观点。

[ 本帖最后由 周新韵 于 2009-7-31 19:10 编辑 ]
作者: dgg    时间: 2009-7-31 19:19

除了唱反调的,其它应该可以,本来就够受气的了,还不许人家倾诉啊。而且指望维权的话,不适当zb的话,战友的宝贵时间就耽误了,难道让人家丢了工作么?起码让人家先生存再维权。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09-7-31 20:08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09-7-31 19:58 发表
全是庸才~~~~~~~~~~

一个全才,变态的种.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7-31 20:30     标题: 回复 21# 的帖子

朋友,不要吵!!!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8-1 06:11

说的对,80后是受乙肝歧视最严重的一代···········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8-1 10:13

我们是时代的牺牲品,无论从哪个角度讲!

因此,希望在这方面不要再增加我们的心里负担!
作者: hjl0508    时间: 2009-8-1 11:00     标题: 回复 20# 的帖子

支持你!!先生存才有精力维权!!
作者: www999yyy1    时间: 2009-8-1 11:15

同意楼主.上论坛诉苦,问讯XX单位体检情况的应该去去前程创业,开心乐园版;
通过ZB而工作的人可能和公司打官司嘛,上面有再好的法律,下面不执行
一样消除不了歧视;只能消磨战友的信心,分散精力.团结一致,个个击破
才能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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