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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被辞退了......(制药企业) [打印本页]

作者: raojj    时间: 2009-7-22 10:54     标题: 我被辞退了......(制药企业)

昨天被人事部叫去,他们说你被体检出是大三阳,根据公司规定你已经被辞退,并要我在合同解约通知书上签名。我当即反驳,说你们这样做对我们是不公平的,我说了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举了国外携带者都可以做厨师的例子.....但是他们说公司正在进行GMP验收,而GMP要求规定传染病人不能进行此类工作。我又解释我并非是乙肝,而只是携带者,不是病人。虽然乙肝病毒具有传染性,但它不是消化道、呼吸道传染病,不会对药品有影响的。而他们只以公司规定和GMP规定为由,我没有办法再能说服他们,只有在合同解约通知书上签了名字。所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只是公司的单方面决定,合同的解除并未与本人进行任何商量,只是在决定之后通知于我。原文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XXX同志:
          2009年7月6日你与公司签订的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书,现因你的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在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决定于2009年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请离职前将工作移交及办理离职手续。
作者: raojj    时间: 2009-7-22 10:55

本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才工作了半个月。
作者: raojj    时间: 2009-7-22 10:59

我的想法是先与人事部再沟通一次,拿出法律条文给他看,如若不行协商解约合同并赔偿损失。但我的问题是GMP规定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传染病不能从事的工作是否提到了制药企业不能接收大三阳携带者?我搜索了很多次,得到的答案都比较模糊
作者: raojj    时间: 2009-7-22 14:19

期待知者相告啊,想维权却不知怎么进行
作者: 小猴子2008    时间: 2009-7-22 15:09

建议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加红色字体部分或类似内容,以便日后维权。
  2009年7月6日你与公司签订的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书,现因你的身体健康状况(乙肝携带者)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在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决定于2009年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若有该内容的通知书和体检单据,及一些相关联的通话录音后再和他谈判交涉,讲法律索赔偿,以免过后取证不利。在谈判交涉中尽量也做好录音,以收集更多对方非法辞退的证据。
作者: hong201314    时间: 2009-7-22 15:23

猴子所言既是,要得到合理补偿不然就告他。
作者: raojj    时间: 2009-7-22 15:32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谢谢版主的提醒,但是我想问的是药品生产管理等相关的法规有没有限制大三阳携带者进入制药生产呢?如果有那我就没有法律依据来维权了
作者: 易水萧风    时间: 2009-7-22 17:53

告他们,这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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