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协议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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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立案决定书
时间:
2009-7-15 12:03
标题:
协议结婚
协议:双方不干涉,经济AA制,自愿付出除外,没有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对家人礼貌,对朋友真诚,不故意丢对方面子,对外是一对爱情甜蜜的夫妻,对内是真诚守信的朋友。如果一方找到了自己的真正归属,应当提前半年告诉另一方。
条件:我好象说过了。
作者:
Hannibal
时间:
2009-7-15 12:10
真的需要这样吗?
作者:
月亮忘了
时间:
2009-7-15 12:24
楼主莫非想引领时代潮流?
作者:
立案决定书
时间:
2009-7-15 12:44
标题:
只能这样
我很想不这样,可是却不能不这样。
我不想领导潮流,我不认为这是潮流。
作者:
Hannibal
时间:
2009-7-15 12:54
为什么?原因?
作者:
立案决定书
时间:
2009-7-15 13:44
标题:
必须
没找到自己的爱,但必须结婚了。
作者:
月亮忘了
时间:
2009-7-15 13:49
原帖由
立案决定书
于 2009-7-15 13:44 发表
没找到自己的爱,但必须结婚了。
未结婚而结婚
多么可怕的哇
作者:
wzlnini
时间:
2009-7-15 14:04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觉得是这样的结婚没意思,那干脆出钱去租好了.
我以为协议结婚就是住一起,吃自己的用自己的,自己养活自己呢,哈哈
作者:
Hannibal
时间:
2009-7-15 14:12
不好,还是正常婚姻好
作者:
清除cookies
时间:
2009-7-15 14:16
这样还在一起干嘛~~~想不通
作者:
羽灵
时间:
2009-7-15 14:21
估计是骗骗家里人的
作者:
羽灵
时间:
2009-7-15 14:23
原帖由
立案决定书
于 2009-7-15 13:44 发表
没找到自己的爱,但必须结婚了。
这样弄会让你很容易爱上对方滴 嘿嘿 日久生情
作者:
是个好人
时间:
2009-7-15 14:51
要想想,这样谁会和你协议啊,要是碰到和你一样的想法的人还差不多,可是好像机会很渺小的。这年代有些女人可能会因为钱而去做,有些是因为感情而去做这样的事。可是你这两点都没有,估计没人敢要你的头衔了,呵呵,样对女孩子影响都不好啊
作者:
之子
时间:
2009-7-15 15:24
鬼才会跟你在一起
这样协议 可能女鬼也不会跟你签这个协议
作者:
绿菱
时间:
2009-7-15 15:51
晕,头一次看到有这样的。
有这样的想法,真牛!
作者:
漫漫长路☆
时间:
2009-7-15 19:31
韩剧“浪漫满屋”里面男女主角协议结婚那一套,估计在现实中很难实现。。。要最后真发展成电视剧里演的一样,还是挺浪漫的。。
作者:
yjbcp_2006
时间:
2009-7-15 21:09
我是个男的,还是算了,同性恋不是我的爱好啊
作者:
gdsx
时间:
2009-7-18 00:25
先结婚 后恋爱啊
作者:
立案决定书
时间:
2009-7-18 02:32
标题:
谁爱上谁
日久生情,最有可能是人家先爱上我哦!!
作者:
立案决定书
时间:
2009-7-18 02:34
标题:
我是女的
我不是同性恋啦,女人请别加我,声明:我是女的。
作者:
yjbcp_2006
时间:
2009-7-22 18:29
呵呵原来你是个女的啊,那就有有空聊聊吧
作者:
yjbcp_2006
时间:
2009-7-22 18:31
发短消息给我吧
作者:
【栀子花】
时间:
2009-7-23 02:01
标题:
我觉得主意不错
挺好的,支持你。我以后或许也会这样的
作者:
夜的眼
时间:
2009-7-25 15:07
人生真的这么无奈吗?何必要走到这一步啊!
作者:
梧叶飘黄
时间:
2009-7-25 20:23
偶也想这样,协议结婚。还以为你楼主是男的呢!呵
作者:
●、静子
时间:
2009-7-25 20:40
潮人啊````
嘿嘿```有想法```
这样的感情游戏要特别有胆的人才敢玩```
以我看觉得这是一种不符号条件的条件```
自私成分比较多```
[
本帖最后由 ●、静子 于 2009-7-25 20:41 编辑
]
作者:
neverstop
时间:
2009-7-26 00:01
很新潮啊 可以尝试下子
作者:
841005
时间:
2009-7-27 17: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7-27 20:09
这样早晚得离,呵呵呵呵。
作者:
untion
时间:
2009-7-28 14:45
这称的上是结婚吗?
我想就算是领了结婚证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作者:
何语
时间:
2009-7-28 15:06
凡事只要存在就会它存在的理由,不过我是不会那么做的。
作者:
护肝小天使
时间:
2009-7-28 15:32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我也有此想法,找不到相爱的人,但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可是另一方面又不想因为结婚而结婚,很矛盾啊!!
作者:
byedream
时间:
2009-7-29 21:20
估计是电视剧看多了吧,这样是不可能的
作者:
1906的等待
时间:
2009-7-29 22:14
来啊
我也想~~~~~~
是在广东不?
作者:
一线漂泊
时间:
2009-7-29 22:20
签这个协议的,估计不是精神失常就是居心不良
作者:
一线漂泊
时间:
2009-7-29 22:24
如果非得到这种地步我宁愿漂泊异地老死他乡,人活到这种地步真的很可悲很龌龊很无耻……(话重了,但是句句发自肺腑。)
作者:
ihdgvbb
时间:
2009-7-31 02:39
我也以为楼主是男的,我想了想,这样也有这样的好处,住一起了,才能知道他的本性,他的性格,脾气,合不合自己。但若是真同居了,对一些比较传统的人来说,都在一起了,脾气不好为人不好,也只能认了,谁呢自己当初不看清呢。所以这个也有优点,当然缺点也是有的,就是结婚后又离婚,就成了二婚人了。所以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要找,就要找个有上进心,肯努力工作,性格,脾气好,有孝心,有责任心的男人试婚,当然前提是有好感,然后签这合约。
作者:
duanyungang
时间:
2009-7-31 09:07
首先我很赞同楼主的做法,明眼人一看便知,楼主这样做是有她的苦衷的,如果你愿意让我来照顾你一段时间先试一下怎么样?这样的事情不需要太华丽的语言,婚姻如鞋,就像你买了一双鞋,别人看着很好看,但是你自己穿着未必就很舒服,真正的合适与否只有自己知道,别人看到的只能是外表,所以婚姻如鞋。我不排除你会爱上我,也不排除我会爱上你,这个也是我的初衷,我有能力给你,你想要的生活,我的QQ420170001希望能和楼主好好沟通下!
作者:
小小名
时间:
2009-8-2 01:26
赞同想法,反对做法。也就是说,这个想法不错,但做起来比较苦难,负面因素太多。如果这样做真的能给大家带来一点思路或者说是,新的概念,我想应该是值得的。但是负面因素代价太大。问题在于,你是想骗家人?那还是算了。好像很复杂的话题。。应该是试婚,也不知道是什么了日了,越说越乱。
作者:
lawry
时间:
2009-8-2 13:07
好无聊啊。。
作者:
啊二
时间:
2009-8-2 13:16
其实也是可以考虑的啊
回家有个人陪你聊聊天也是不错的
平时回家就自己一个人感觉更不好
岁数一到家人就开始唠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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