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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腾讯当初答应了要娶我,现在却把我抛弃了 [打印本页]

作者: fghjack    时间: 2009-7-9 21:57     标题: 腾讯当初答应了要娶我,现在却把我抛弃了

腾讯当初答应了要娶我,那我也就一直为腾讯守身如玉,但后来腾讯去把我抛弃了,让我嫁也嫁不出去



6月9日,签约,满心欢喜以为就可以去实习了。从那以后就不再投其它公司了,百度的笔试也放弃了。

体检,先是检验两对半,结果小三阳。再让我检查HBV-DNA,结果是1800.

7月1日,我把HBV-DNA的检验报告发给一个HR。
7月2日,收到回复“经确认,体检结果符合录用标准:)”。然后她又立即把邮件撤了回去。我立即回

信去问为什么撤回邮件,她不回。
7月3日等了一天没反应。
7月4日,7月5日又休日,且不打搅她。
7月6日,先发短信到她的PC客户端。被施于冷漠。打她分机,响了几下就提示“分机正忙”,下午再打

,“分机正忙”。
7月7日,再发短信,算是求她了。然后她就短信来说:“你的综合情况不符合公司招聘岗位要求”,这

样把我拒了。发短信去说,表达了自己对腾讯的热爱以及为腾讯所作的牺牲,并说我不要工资,不要求

转正,但请让我实习。再发短信告诉她三个跟我同宿舍三年的宿友都还是阴性的。又被施于冷漠。晚上

我发一封邮件给她,告诉她我所掌握的证据,并告诉她如果她不答复我的话,我要先去劳动部门反映,

不行的话再把腾讯告上法庭。
7月8日,接到三面HR的电话,说他也刚了解到我被拒了。他会了解情况并告诉我被拒的原因。
7月9日,也就是今天。他发了一封邮件给我。正文如下:

关于这次实习被据的原因,经过我的了解,原因是部门的接受问题,腾讯在广州地区招收的实习生本来

是7名,但是部门的实习生编制计划只有5个,而且因为今年广州地区有很多的毕业生报道,部门在培训

的资源上也没有办法覆盖到更多的实习生,因此经过部门内部根据这次实习生招聘的面试情况,在7名同

学中进行了排序,只选择了其中的5名实习生,很遗憾,你落选了;这个事情非常突然,非常抱歉没有及

时的通知到你这边,在这里要想你表示深深的歉意;

然后我就这样回复了:

跟之前的说法有出入。
第一:之前XXX(注:HR 的名字)是说“你的综合情况不符合公司招聘岗位要求”,但是在你的回答中

并没有体现这一点。
第二:为什么是在体检结束之后拒我,而不是结束之前拒我?
第三:他们排序的依据具体是哪些?
第四:为什么我检查了HBV-DNA,而其它同学没有?
第五:歉意是不能祢补别人的损失的。
算了,我再怎么说也是废话。。。你们可以选择冷漠我。

然后,他当然也应该答不上来,没回复了。当然也不能怪他个人,要怪就怪腾讯歧视肝功能正常的乙肝

病毒携带者,还要找个冠冕堂皇却漏洞百出的理由来拒我。

另外,腾讯以前是建了一个群的,现在又换一个群。是想要把那些乙肝病毒携带者赶出去了。真是狡猾


作者: miaomulingzi    时间: 2009-7-9 22:49


作者: 九转寒士    时间: 2009-7-9 22:55     标题: 支持维权

加油加油~~肯定可以成功

[ 本帖最后由 九转寒士 于 2010-7-1 15:12 编辑 ]
作者: 慕容彦楠    时间: 2009-7-10 14:43

被拒是正常的……………………………………

教你慢慢成长……………………………………
作者: 但德胜    时间: 2009-7-10 15: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慕容彦楠    时间: 2009-7-10 15:55

不是有句老话吗   “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作者: w820730023    时间: 2009-7-10 16: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eg1221    时间: 2009-7-10 16:29

在中国这个及其变态的畸形社会,诚实就是自杀!我是亲身体会到了,以后任何事情绝对不能诚实!
希望有一天能推翻这万恶的社会,见到光明!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7-10 16:56

在這裏說有什麼用?!既然掌握了證據為什麼不去反抗?!
作者: fghjack    时间: 2009-7-10 20:05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有啊,今天去了广州天河区的劳动部,不受理这件事

说什么要去找反歧视的组织还是什么。。。
作者: z0h0k    时间: 2009-7-10 20:05

我还以为是被遗弃的新娘呢
作者: fghjack    时间: 2009-7-10 20:06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同意,对付这种不守法的公司就要用不道德的手段
作者: fghjack    时间: 2009-7-10 20:07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一个比喻来的,哈哈。
作者: fghjack    时间: 2009-7-10 20:07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唉,这些事情确实有点麻烦

因为去做了,但可能一点成果都没有,但自己却付出了很多的时间精力
作者: fghjack    时间: 2009-7-10 20:08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很难的,QQ现在赚钱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这种联系

并不是换一个软件这么简单,换的是一种联系
作者: hong201314    时间: 2009-7-10 20:23

如果有证据也可以找广东的维权(敏感词)组织帮忙看看,鄙视腾迅这种无知公司。
作者: kvuestc    时间: 2009-7-10 22:13

原帖由 fghjack 于 2009-7-10 20:07 发表
唉,这些事情确实有点麻烦

因为去做了,但可能一点成果都没有,但自己却付出了很多的时间精力



那lz发这个帖子是什么意思呢?难道就告诉大家腾讯是一家会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公司吗?这不是众所周知的吗?
作者: 秋海棠    时间: 2009-7-10 22: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820730023    时间: 2009-7-11 17: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tencent    时间: 2009-7-11 22:13

劳动局的答复这个也推脱的太干净了吧。。。。
作者: atencent    时间: 2009-7-11 22:14

邮件还能撤回去???
你邮箱还有这个邮件吧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7-12 13:17     标题: 可以撤销的。

可以撤销的。发出去的邮件可以撤销回去的,用一种新的软件。隐性歧视会越来越厉害!!
作者: 慕容彦楠    时间: 2009-7-12 20:41

腾讯也算做大做强了

店大欺客 客大欺店嘛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09-7-13 10:00

第七章 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诉讼起诉书范例


7.1劳动仲裁申请书(适用于应聘求职遭据录)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徐**,男,**岁,汉族,
住址:广东省**市**县*****村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深圳A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董事长
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镇**工业区****路2号

仲裁请求:
1.裁定确认被申请人以乙肝小三阳不予录用申请人违法
2.裁定被申请人依法录用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向深圳A有限公司投了简历,申请的职位是生产企划,第二天A公司电话通知申请人去面试。申请人于**月**日接连通过了笔试,部门课长和主管的面试。并且A有限公司人资处于1月23日打电话通知申请人第二天上午到公司领录用通知书以及进行体检。申请人于1月24日上午领到录用通知书,随后在人资小姐的带领下到集团体检中心进行了体检。然而申请人于**月**日下午,被A公司人资处电话告知其体检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公司不能接受,录用通知书自动取消!后来申请人曾多次打电话给深圳A公司人资处的林小姐,均被告知申请人因为是乙肝携带者,所以公司不录用。
2007年5月18日,劳动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劳社部发[2007]16号)文件《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该文件明确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文件还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申请人是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但深圳A公司违规给申请人做了乙肝标志物检测,并且仅根据申请人的乙肝检测结果就拒绝录用申请人。此企业的作为违反了(劳社部发[2007]16号)文件,违反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也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平等就业权利,特提出申请,请求依法保障。

此致
    宝安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徐**(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附:
1.副本二份
2.证据
⑴深圳A公司录用通知书
⑵深圳A公司薪资表
⑶电话录音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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